冒充懂经济学 发表于 2012-6-3 23:08 
要是中国人把学辩证法的时间用来学逻辑,那中国人的思维水平得提高多少啊。
马克思主义者喜欢读死书 ...
冒充懂经济学(网友):“上述论述中,价值的概念都是交换价值。”——一针见血,佩服。
倘若,我们通过“抽象方法”,将商品生产者之间及其物与物之间的这种交换关系撇开的话,那么,劳动产品采取商品的这一特殊形式也就随之不复存在了;当商品生产者之间及其商品的物与物之间的这种交换关系被“抽象”掉后,就会显露其“赤裸裸”的“本相”,就会还原为——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生产者与劳动产品之间的生产关系以及生产者与生产该劳动产品过程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在供求一致的条件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侧重于:
(1)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即他们的劳动性质是同一的、一般的人类劳动。
在供求一致的条件下,效用价值论侧重于:
(2)生产者的劳动与劳动产品之间的生产关系,即“劳耗费与产品效用”的关系。
在供求一致的条件下,要素价值论侧重于:
(3)生产过程的参与者(生产者)与生产该劳动产品过程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内在化的生产关系)。
显然,第(3)外延较宽阔,它汲取了第(1)和第(2)中合理成分,较贴近于现当代的市场经济的社会实践。
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谁都承认“家政服务”具有交换价值。
倘若,我们抽象掉“家政服务”的交换价值形式,那么,我们将看到的是“家政服务”转化为“家务劳动”——由“商品形式”转化为“劳动产品”。
年轻的父母们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家务劳动的切身经验,诸如:买菜做饭、洗衣熨衣,修理灯具电器,打扫卫生,洗换尿布、哺乳婴儿、缝制婴儿服.....。人类社会是由无数个家庭组成的,家庭的幸福和睦决定着社会的稳定和谐;而家务劳动则是维持每一个家庭幸福和睦的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家务劳动应由父母及其子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是有价值的。但是,家务劳动有价值,并不意味着家务劳动就一定具有交换价值。或者说,有价值的东西,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就必定会表现为交换价值;但是,没有价值的东西,即对于人类而言,无法满足任何需要的东西,无论在何种社会经济条件下,都不会表现为交换价值。
马克思曾说,有些东西,有交换价值,但不一定就有价值。我认为,这属于“个案”,不能算做是一般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