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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07-3-12 03:42: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3:38:00的发言:

是的,但坚持“所有商品”的模型非常不好用。我们假定“两种商品”,照样可以“一般均衡”。这不是想在数学上偷懒,而是这样可以回避“价值尺度”的难题。

只要结论可经验,这样有何不可?至于现实,不要说所有其他条件不变,就是一个条件不变也找不到的。

当然,可以经常用“局部分析”,并且当然它可能更有意义。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逻辑的严格。

可经验,当然重要,但这不是本次讨论的主要议题。主要问题是,如果对其中的“概念”尚没有清楚定义,如何经验它呢?

如果“成本”没有统一的量纲,何以比较大小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2 3:42: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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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3:4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3:34:00的发言:

我当然可以经常用,但我绝不谈“Giffen goods”、“需求定律”这类无聊的概念,说它们“无聊”,在于它们没有确定的含义。

“两商品”中一种做“货币”,那货币的价格算“1”呢?还是用另一种商品来表示?

需求定律,对这些根本不做阐述。

如果假定只有两种商品,二维的西克斯需求就可以。我以为照样可以有一般均衡含义。

您确实没有使用过“Giffen goods”、“需求定律”。可是您也从来没有承认过存在相对价格下降,需求量反而减少的情形(这一点仅是猜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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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3:51: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3:38:00的发言:是的,但坚持“所有商品”的模型非常不好用。我们假定“两种商品”,照样可以“一般均衡”。这不是想在数学上偷懒,而是这样可以回避“价值尺度”的难题。

只有两种商品,“货币”如何定义?需不需要这个概念?

价格、成本、收入等等,如何定义?

若言说的一句很有意思:“需求定律”似乎只表现了“预算约束”(不知理解是否有误)。当然,这句话的前提是价格、收入都有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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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3:55: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3:45:00的发言:

如果假定只有两种商品,二维的西克斯需求就可以。我以为照样可以有一般均衡含义。

您确实没有使用过“Giffen goods”、“需求定律”。可是您也从来没有承认过存在相对价格下降,需求量反而减少的情形(这一点仅是猜测,呵呵)

有“一般均衡含义”,你已经在做一般均衡分析了。

后一句不清楚你的意思。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提“相对价格”(各种物品彼此交换的实物比例),应该指“一般均衡”。如果做局部分析,没必要强调“相对价格”,各种名义价格已经表现这种相对价格关系了。但“相对价格下降”实在是模糊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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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3:5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3:38:00的发言:

你当然可以推崇他们。

不过,如果你看过一些自然科学发展的书,相信你一定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放在这些书而是张五常的书上。

当你在天空中、不同时间内看到两个“很像”的东西,你说它们是同一天体呢?还是不同天体呢?

地球在“自转”,你用什么方法观察呢?其实“观察方法”就在其定义之中。

那些口口声声强调“可观测性”的人,有多少人在用观察方法来定义概念呢?

这又是方法问题了-----我们究竟相信知识来自“经验”还是“理性”?如果来自经验,又该如何经验?这种问题,其实没有答案。

需求法则,实际上就已经隐含规定了一个观察方法。

更重要的问题是,引入货币的马歇尔需求和一般均衡的实证含义,基本上成为了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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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00: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3:56:00的发言:…需求法则,实际上就已经隐含规定了一个观察方法…

如果其中的概念是模糊的,我们仍不知如何观察,观察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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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05: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3:56:00的发言:…更重要的问题是,引入货币的马歇尔需求和一般均衡的实证含义,基本上成为了不可能。

“需求定律”这种假设仍然也不可能。

需求定律没有表述,某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他商品价格的关系,也不知道每个消费者持有多少货币,面对多种商品的价格同时在变,可“实证”什么结论呢?

当我们说“其他条件在变”时,我们知道是究竟什么条件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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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0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3:51:00的发言:

只有两种商品,“货币”如何定义?需不需要这个概念?

价格、成本、收入等等,如何定义?

若言说的一句很有意思:“需求定律”似乎只表现了“预算约束”(不知理解是否有误)。当然,这句话的前提是价格、收入都有明确的定义。

只有两种商品,您可以假定其中一种是“货币”,这是局部均衡分析,也可以假定没有货币,这是一般均衡分析。均衡的需求量其实与货币无关。当然,这两回事其实就是一回事。

在这里,价格就是相对价格,成本就是价格。收入当然是指“商品”,我们并不需要货币收入来做“约束”。只需要初试禀赋。

讨论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似乎根本不在说同一件事。我认为,可以把我们分析之外的所有商品假定为只有一种,并且武断假定“不变”,这样的分析当然强调相对价格,其实已经包含一般均衡含义。而您坚持的是:从多商品体系导出均衡。这当然风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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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11:00

手持“需求定律”的研究者,已知某人满足需求定律,已知该人有多少货币,当研究者同时看到两种商品的价格(以“元/商品单位”为单位)都比原来变大时,如何预测该人两种商品会各买多少呢?

如果同义反复地说,买这些量而不是那些量,由于“成本不同”,那么同其他理论相比,也没进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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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13: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09:00的发言:…只有两种商品,您可以假定其中一种是“货币”,这是局部均衡分析,也可以假定没有货币,这是一般均衡分析。均衡的需求量其实与货币无关。当然,这两回事其实就是一回事…

这里还有一个微妙之处,货币进不进入效用函数,当事人是不是守财奴。

需求定律,对这些基本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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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17: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09:00的发言:…我认为,可以把我们分析之外的所有商品假定为只有一种,并且武断假定“不变”,这样的分析当然强调相对价格…

这种情况下,我不明白“相对价格”该如何定义,可不可能比较“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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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24: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09:00的发言:…讨论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似乎根本不在说同一件事。我认为,可以把我们分析之外的所有商品假定为只有一种,并且武断假定“不变”,这样的分析当然强调相对价格,其实已经包含一般均衡含义。而您坚持的是:从多商品体系导出均衡。这当然风马牛不相及。

这种情况下,你其实在讨论“三种商品”?

已经武断地假定“不变”,你如果看到“反例”,还会说这是由于“某个其他条件变化了”?那个“条件”又是什么呢?

面对非反例,就武断地还假定这样;面对反例,就武断地假定那样(“那样”究竟是什么也不清楚)。这种做法不是不可以,而是比其他理论好像也强不了多少。

如果有一种形式上更简洁、逻辑上更严密、描述现象更多的理论,你还抱着那个“需求定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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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2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4:05:00的发言:

“需求定律”这种假设仍然也不可能。

需求定律没有表述,某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他商品价格的关系,也不知道每个消费者持有多少货币,面对多种商品的价格同时在变,可“实证”什么结论呢?

当我们说“其他条件在变”时,我们知道是究竟什么条件在变?

我觉得需要举例来说:

比方讲:中国人口增长有三次飞跃。一次是明朝万历时期,首次有效突破两亿,一次是清朝康雍乾,达到四亿的水平。一次是1950---60年代。

我认为,这三次大增长对应了三个历史现象,张居正改革税制,“摊丁入亩”,人民公社化。前两次是少收或不收人头税,后一次是将许多生育的费用公共化。共同特点是降低了个体生育的成本。生育的成本下降,意愿的生育上升,这是需求法则。

您当然可以拿出1000各理由或者“其他条件”来反对我的结论,我这个结论结论确实也隐含了很强的假定。但我认为这里面确实总结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不能视之为巧合。

我觉得,我们的分歧主要在于,我们对什么是经验,什么是规律分歧太大。我觉得,理论总是要寻求某些规律性的东西的。如果坚持其他条件不变过于僵化,我可以否定一切经济学结论,我们还要经济学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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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3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4:11:00的发言:

手持“需求定律”的研究者,已知某人满足需求定律,已知该人有多少货币,当研究者同时看到两种商品的价格(以“元/商品单位”为单位)都比原来变大时,如何预测该人两种商品会各买多少呢?

如果同义反复地说,买这些量而不是那些量,由于“成本不同”,那么同其他理论相比,也没进步多少。

当只有两种商品的时候,您觉得还额外需要一个“元”么?

当只有两种商品的时候,您觉得两种商品的相对价格都比原来变大的情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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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3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4:17:00的发言:

这种情况下,我不明白“相对价格”该如何定义,可不可能比较“高低”。

这种情况下,相对价格只是一个交换比例。量纲保持不变,怎么不能比较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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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46: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37:00的发言:

这种情况下,相对价格只是一个交换比例。量纲保持不变,怎么不能比较高低?

也就是说,“其他商品”均彻底不管了。

只分析一种被规定为“货币”、一种被规定为“商品”的情况。

这时,该商品的“相对价格”就是“用货币同其交换的比率”。

那么,

如果货币只能交换这一种商品,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有没有什么意义?

这时,“需求定律”完全等价于“预算约束”了吧?有没有提那个“需求定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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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4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4:24:00的发言:

这种情况下,你其实在讨论“三种商品”?

已经武断地假定“不变”,你如果看到“反例”,还会说这是由于“某个其他条件变化了”?那个“条件”又是什么呢?

面对非反例,就武断地还假定这样;面对反例,就武断地假定那样(“那样”究竟是什么也不清楚)。这种做法不是不可以,而是比其他理论好像也强不了多少。

如果有一种形式上更简洁、逻辑上更严密、描述现象更多的理论,你还抱着那个“需求定律”吗?

哪里来的这“第三种商品”?

武断假定“不变”,这是经济学学科性质所决定,一般均衡理论照样回避不了,至少偏好不能变吧?

这一点,需求法则至少不比其他任何方法弱。但是在解释现实的能力上,恐怕要比“高级微观经济学”强。面面俱到,只好含混其词,而许多只适于在某型中才能观察的变量,对于说明现实,又能起到多少作用?

“一种形式上更简洁、逻辑上更严密、描述现象更多的理论”,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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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4:52: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34:00的发言:

当只有两种商品的时候,您觉得还额外需要一个“元”么?

当只有两种商品的时候,您觉得两种商品的相对价格都比原来变大的情形么?

报歉,咱们的假设确实不同。我的假设是“两商品、一货币”。

且按你的假设来。那么也没有什么“禀赋”之类的东西了。

于是,两个消费者在做Edgeworth盒一类的游戏。但为了坚持需求定律,这里坚决不许出现“效用”、“边际替代率”之流的概念。

那么,请用需求定律解释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

(无论如何,请不要说“需求定律”不过是预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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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0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4:46:00的发言:

也就是说,“其他商品”均彻底不管了。

只分析一种被规定为“货币”、一种被规定为“商品”的情况。

这时,该商品的“相对价格”就是“用货币同其交换的比率”。

那么,

如果货币只能交换这一种商品,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有没有什么意义?

这时,“需求定律”完全等价于“预算约束”了吧?有没有提那个“需求定律”呢?

对,彻底不管,难道会比其他方法中的“其他条件不变”更不现实?如果其他条件要变,那还会有什么结论?

如果我们分析其中一种商品,您视另一种商品为货币也好,不为货币也好,都改变不了这个价格是相对价格的事实。

在这时,我倒不觉得“需求定律”完全等价于“预算约束”,而是更多体现了偏好的凹性。这恐怕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愿意假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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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02: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47:00的发言:

哪里来的这“第三种商品”?

武断假定“不变”,这是经济学学科性质所决定,一般均衡理论照样回避不了,至少偏好不能变吧?

这一点,需求法则至少不比其他任何方法弱。但是在解释现实的能力上,恐怕要比“高级微观经济学”强。面面俱到,只好含混其词,而许多只适于在某型中才能观察的变量,对于说明现实,又能起到多少作用?

“一种形式上更简洁、逻辑上更严密、描述现象更多的理论”,有吗?

“第三种商品”,不过是你说过的,把“所有其他商品算一种商品”的另一种称谓。

算我多想了。如前所说,世界上已经不再存在“第三种商品”了(即使有,也是“刚性不变的”,因此考虑也是多余)

插一句:偏好不变,这是外生的。当然,你不愿意用“偏好不变”,而代之以“所有其他商品不变”,也是你的选择。

如果你坚持“世界上只有两种商品”(先不谈“需求定律”只针对两种商品,这一点是否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那么问题同前,你如何根据需求定律重新做个Edgeworth盒?这里有没有所谓“契约曲线”?注意不许用“偏好”。

按偏好的术语,边际替代率的解释,至少不比需求法则差。至少,需求法则的“价格”的定义,在本次讨论中已经有了多种,这算不算“含混其词”?

含混的“价格”概念,需求定律的“可观察性”,在哪里?

“三更”之理论,就是主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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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04: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5:00:00的发言:

对,彻底不管,难道会比其他方法中的“其他条件不变”更不现实?如果其他条件要变,那还会有什么结论?

如果我们分析其中一种商品,您视另一种商品为货币也好,不为货币也好,都改变不了这个价格是相对价格的事实。

在这时,我倒不觉得“需求定律”完全等价于“预算约束”,而是更多体现了偏好的凹性。这恐怕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愿意假定的吧?

你用“需求定律”时,是不可以再用“偏好”的。

“不等价”的根据在哪里?

又如何体现“偏好的凹性”?(姑且用上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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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1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4:52:00的发言:

报歉,咱们的假设确实不同。我的假设是“两商品、一货币”。

且按你的假设来。那么也没有什么“禀赋”之类的东西了。

于是,两个消费者在做Edgeworth盒一类的游戏。但为了坚持需求定律,这里坚决不许出现“效用”、“边际替代率”之流的概念。

那么,请用需求定律解释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

(无论如何,请不要说“需求定律”不过是预算约束)

实际上,在张五常那里需求法则是公理,他把微观经济学的六大公理都扔到一边不要了。直接就用需求法则。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反而省去多少争论不清的事。

我恐怕比他要保守,多少还想过一下渡,所以偏好之类的名堂还想用一用。

我觉得,需求法则不过说的是偏好的凹性,但这多少也需要一些假定,否则,“禀赋的收入效应”还是规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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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11: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5:00:00的发言:…如果我们分析其中一种商品,您视另一种商品为货币也好,不为货币也好,都改变不了这个价格是相对价格的事实…

如果世界上“严格”只有两种商品而且“严格”没有货币,说不说“相对价格”都无所谓了。

如果有三种商品,“相对价格”升降,就没有确定意义了。

需求定律如果只是针对两种商品,且不谈其理论意义,如果排除了“偏好”,好像与“预算约束”没有区别——只要大家谁也不想丢弃“好”东西。

说到底,还是前面已经说了好多遍的,只用需求定律,这个Edgeworth盒(交易内容)该如何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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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13: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5:10:00的发言:…我觉得,需求法则不过说的是偏好的凹性,但这多少也需要一些假定,否则,“禀赋的收入效应”还是规避不了

恕我驽钝,我不理解。它如何表现“偏好的凹性”?

(在此之前,必须对偏好重新下定义,并规定其公理化性质,否则不能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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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1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5:04:00的发言:

你用“需求定律”时,是不可以再用“偏好”的。

“不等价”的根据在哪里?

又如何体现“偏好的凹性”?(姑且用上偏好)

在既定的另一种(或另一组)商品约束下,该种商品相对于“另一种商品”的价格,影响到该种商品的消费量,如果我们假定是递减的,不就是在说偏好的“凹性”么?

这与约束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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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19: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5:10:00的发言:…实际上,在张五常那里需求法则是公理,他把微观经济学的六大公理都扔到一边不要了。直接就用需求法则。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反而省去多少争论不清的事…

个人以为,他带来了更大的争论。

我现在也不懂究竟该如何应用“需求定律”去观察什么样的价格,什么样的“升降”,什么样的“其他条件不变”。

至少,它的解释力与可观测性并不比主流理论强。

尤其是什么“实际收入”之类,“世界上只有两种商品”,就不该有叫“收入”之类的鬼东西了。

主流理论中“价格”、“货币收入”原则上都是可观察的。至少我们可以利用价格与选择来判断消费者偏好的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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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2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5:11:00的发言:

需求定律如果只是针对两种商品,且不谈其理论意义,如果排除了“偏好”,好像与“预算约束”没有区别——只要大家谁也不想丢弃“好”东西。

这只是一种武断假定,武断假定其他一切商品都不变,从而抽象为另一个不变的“商品束”。这个假定,我不觉得比高微的一系列假定更苛刻。

我不打算丢偏好,这一点与张先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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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22: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5:17:00的发言:

在既定的另一种(或另一组)商品约束下,该种商品相对于“另一种商品”的价格,影响到该种商品的消费量,如果我们假定是递减的,不就是在说偏好的“凹性”么?

这与约束何干?

“偏好”的定义呢?同主流一样?

只有两种商品、承认相对价格的情况下,前一句同样只是同义反复。一种商品的消费量本身即体现另一种商品的价格。这直接就是预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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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27:00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7-3-12 4:29:00的发言:

我觉得需要举例来说:

比方讲:中国人口增长有三次飞跃。一次是明朝万历时期,首次有效突破两亿,一次是清朝康雍乾,达到四亿的水平。一次是1950---60年代。

我认为,这三次大增长对应了三个历史现象,张居正改革税制,“摊丁入亩”,人民公社化。前两次是少收或不收人头税,后一次是将许多生育的费用公共化。共同特点是降低了个体生育的成本。生育的成本下降,意愿的生育上升,这是需求法则。

您当然可以拿出1000各理由或者“其他条件”来反对我的结论,我这个结论结论确实也隐含了很强的假定。但我认为这里面确实总结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不能视之为巧合。

我觉得,我们的分歧主要在于,我们对什么是经验,什么是规律分歧太大。我觉得,理论总是要寻求某些规律性的东西的。如果坚持其他条件不变过于僵化,我可以否定一切经济学结论,我们还要经济学有什么用?

分歧不在“什么是经验,什么是规律”。关键是,坚持“需求定律”的人,常常呼喊需求定律“更好”。

难道主流理论不反映什么规律性的东西?偏好的凸性不可以假设吗?

需求定律面临“多商品”时,把消费者的“多商品均衡”视为可能的怪物(尽管该定律坚持者经常不认真定义这个怪物究竟是什么),这一点可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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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 05:3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5:02:00的发言:

按偏好的术语,边际替代率的解释,至少不比需求法则差。至少,需求法则的“价格”的定义,在本次讨论中已经有了多种,这算不算“含混其词”?

含混的“价格”概念,需求定律的“可观察性”,在哪里?

“三更”之理论,就是主流理论。

sungmoo兄,我觉得是这样:主流理论,如果我们用“局部均衡”,那个“收入效应”太让人头痛,也没有多少实际的理论意义。如果我们用“一般均衡”,那么解释变量实在太多而造成“理论不经济”。

我的看法是,可以视其他商品都不变,从而该种商品相对于“其他商品价格”的变化得以简化。这种比较静态分析可以保证某一确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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