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人性本善”并非难事
社会学研究者:刘何庆(匀纳)
【内容提要】本文为驳斥《对“人性本善”的证明》一文而作。从“人性本善”的导出有违逻辑性、一般人的恶性就是人类的恶性、组织没有纯洁性、善性不仅是人类的本质特征及孔子否定“人性本善”等五个方面,对“人性本善”论给予了驳斥。也愿本文对人类本性概论的确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刘保强先生于2012年5月25日发表题为《对“人性本善”的证明》的文章,在此与该文的作者作一商榷。
1、“人性本善”的导出有违逻辑性
在逻辑方面,刘保强先生对此事件的思维处于混乱状态。先生也明知,在我国古代哲学中就有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和性无善恶论等不同学说。从逻辑上讲,本事件的结果当是上列完备的相互独立的四备选项之一,此题是唯一解,而非多解。我们的责任是选定合乎客观事实的某一备选项,并且否定其它三备选项,且最终取得共识。对此选定事宜,已载入百度文库的《关于修改三字经的建议》一文有所论述。
人之初,是指从人类形成的一瞬间,人类所具有的本原状态。此状态与人类自己的作用无任何关系,其纯属大自然所赋予人类的固有体质、意识的潜在性能,也就是说大自然赋予人类有关体质的形状、结构、质量及意识等方面的潜在性质能量。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意义明确,指大自然所赋予人类的潜能量是善性的,而没有恶性的潜能。若人类“性本善”,当然人类就不可能有恶为,而客观上人类确有恶为,因此,人类必有恶性,“性本善”说与客观不相符,故“人性本善”是错误的说法。人类的行为已显示出了善、恶两方面,人性自然就有潜在的恶性、也有潜在的善性。
刘保强先生也讲到:“个人所具有的属性:利己性和利人性”。人之初本来就是指所有一般的个人共存的本原状态。先生的所言已经承认了,人类有恶性,有善性。至此,关于人类的本性问题已有结论,这就是“性有善有恶论”一备选项已被刘保强先生所选定,若再有其它结论就属于自相矛盾。
正因为初状态与人类自己的作用无关,才有了人类的本性之说,此因,本事件的果关系显而易见。刘保强先生所论的原因中不仅强调了人类个体的作用,更涉及到人类之间的作用,却得出了人性本善的结果。与人类后天之为有关的原因,怎么可能得出与人类后天之为无关的结果?刘保强先生导出“人性本善”的结论根本上不合乎逻辑性。
人类的本性是天然的,人类后天的行为是显示天然的本性。有善性能量,也可能不被挖掘、开发、显示,有恶性能量也有可能部分地被制约。一般人类显示本性,不显示本性,或部分显示本性,不影响一般人类本有恶性与善性的结论。我们可作一个有关潜能的同比:若地下潜在着两种能源,当人类只开发了某一能源,显然不可因之而否定另一能源的存在;若人类没有开发能源,也不可讲没有潜在着能源;地下没有潜在的能源,就不可能被人类所开发。存在是可能被开发之因,开发显现是存在的一结果。一般人有可能只显现出善良,但不否定其本存在恶性,只是没有体现出恶性而已;相反亦然。善象与恶象实质是对释放出的善能量与恶能量差值的体现。善者显大于恶者则为善象, 恶者显大于善者则为恶象,两者相差不显著则为一般象。
刘保强先生的异化说更违逻辑性。文中说:“在我们认识到人的本性虽然是善良的,但在现实环境中却可能出现异化,从而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会存在人性异化了的恶人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来面对呢?”人性本无恶又怎么可能异化出恶来?这就是走到了人类可创造能量的死胡同里,想通而绝不可能走通。依如此的逻辑思维,是否也可讲,人性本恶,是环境异化出了善人?是否更可以讲,人性无恶无恶,是环境异化出了善人、恶人?试问:人性本善、人性本恶与人性无恶无恶三论何论可以取胜? 
从逻辑上讲, 刘保强先生的“人性本善”已不成立,对此无需再加更多的辩论。然而,以下再多说几句也无大碍。
2、一般人的恶性就是人类的恶性
刘保强先生的一观点是人的个体一般都具有恶性,但是人类没有恶性。
刘保强先生把“人类”的概念搞错了,人类是一类名词,是区别于不同生物的一词。先生讲:“人类是一个群体,个人只是人类群体中的一个小的个体”。显然,把人类确认为群体是个错误,人类与人属同义词,其本没有数量的因素。如,一个人与一条狗正在搏斗,也可以讲人类与犬类在搏斗,并非一群人与一群犬搏斗,才可以讲人类与犬类在搏斗。先生紧接着又有“人类群体”的说法,此语表达了人类不是表示群体之意,显然自己已驳斥了自己。
刘保强先生把此处的“人”理解错了,“利己利人”是为比较而形成的并列词组,查词典可确定此处的“人”是指别人、他人的意思。利己利人是既利自己也利他人的意思,而先生把此处的“人”误解为“全人类”,先生把利人说成是利全人类,当然也包含了利己。利人也包含了利己,即所谓善性也包含了恶性,因此得出了“人性本善”。
可见,正因为刘保强先生把“人类”、“人”的基本概念搞错了,所以,他得出错误结论也就在所难免。概念明白了,错也就困难了。一般个人都具有善性、恶性,也就是人类有善性、有恶性。
3、组织没有纯洁性
人类利人类自己所体现的本性是善性?还是恶性?刘保强先生把此利大己的本性误认为成了善性。其实,不论在何范畴,利己都是在体现着致恶性。全人类疯狂地利人类,必然会伤害不可以伤害的它类,在生物界就体现出了人类的恶性。当然,人类有恶为时也会遭到相当的报应。
刘保强先生的观点是,对人类个体而言不是人性本善,而对人类的群体则是人性本善,即组织能有纯洁性。由上述可知,全人类也存在其共同的恶性,那么,任何人类群体更不可能有纯洁性(纯善性),而必燃是有恶性有善性。某组织有可能改变释放善性、恶性的节奏、程度、过程,但不可改变组织的每个成员潜在的善性与恶性,所以,组织性的“人性本善”是荒谬之论。客观地讲,群体同样也存有由个体集合而成的公共善性与恶性。在一个国家里,公民的善性表现在,利于自己之外的国内的一切,更有可能抛弃自己的一切;而相对于其他国家,全体公民共同都利本国就是国家致恶性的表现。国民们也利他国就是国家致善性的表现。一个政党也不可能是性本善,党内每一个体的善体现在为本党的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每个党员为本党利益的性能就组成了本党的公共致恶性。每个党员为党外事物利益的性能就组成了本党的公共致善性。不言而喻,纯善性(纯洁性)的党、纯恶性(纯污性)的党都是畸形的党。
4、善性不仅是人类的本质特征
刘保强先生引用孟子的观点:“人具有一种先验的道德观念的萌芽,这是人异于禽兽、高于禽兽的本质特征。”先生的意思是人性本善是相对于它类而语。这种由比较做为支持“人性本善”的论据同样也是不堪一击。异类的善为数不胜数,难以一一列举,此举几例略表一般。
如,汶川地震中,义犬小花救了几十条人命,人类却把小花给绞死了。这能反证“人性本恶”而“犬性本善”吗?
又如,在江西省九江市,有一条叫赛虎的狼狗,为救30多人的性命,它主动食毒而身亡,原因是人类要吃掉赛虎同类的毒尸体。这又能反证“人性本恶”而“狗性本善”吗?
再如,在青藏高原,一群狼因得到解放军施舍的救命食物,它们集体合作给爬坡的汽车垫轮。狼的知恩图报与人类官们欺压养育他们的人民相比,再能反证“人性本恶”而“狼性本善”吗?
事实上,人类也有恶性,异类也有善性。不可以讲,善为人类所独有,善为人类的本质特征,更不可能因之而导出“人性本善”论。
5、孔子否定“人性本善”
刘保强在文中说:“在我国最先主张‘性善论’的是战国时期的孟子,他是孔子学说的继承人和发展人。”下面来分析一下,孟子、刘保强等人是不是孔子学说的继承人和发展人。
春秋时期周代人世硕提出“性有善有恶”说。王充的《论衡》一书中记载: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以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世硕是孔子的七十贤弟之一,其学说与孔子之教当不可分割。
孔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意思是说:“只有上等的聪明人与下等的愚笨的人是不可改变性情的”。从这句话的本意来看,孔子认为人的性情大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有上等的聪明人与下等的愚笨的人才是不可改变的。由此也可以认为,孔子是“二分为三”分析法的创始人。孔子把人类分为三个等级,上智者,一般者和下愚者。“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其可从善,上智者即为纯善者;“愚”指傻,笨, 欺骗,耍等,其可从恶,下愚者即为纯恶者;自然,一般者即为善恶并存者。
纯善者、纯恶者为极少数,一般者则为绝大多数。纯善者、纯恶者的不移性,也就决定对其之教的非必要性。因此,有关教育的所谓的“人”是“绝大多数人或一般人”的简略语。如“人之初”是“绝大多数人或一般人的初始状态”的简略语。无疑孔子论教是对一般人而言,正因为一般人有恶性、有善性,才有了孔子的名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刘保强在文中引用《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来作为“人性本善”的一依据,殊不知《三字经》中的此论原来违背了孔子的正确思想。由上述不难理解,有孔子所立“人之初,存恶善”的前提,才有“性相近,习相远”的后论。而立“人之初,性本善” 的前提,怎么可能有“性相近,习相远”的后论?王应麟先生错用了孟子的“性本善”,使得经文出现了自相矛盾的一大败笔。孟子的“性本善”之因怎么可以产生出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之果?《三字经》中的错误已维持了七百多年,今天当是纠错之时,怎么可以再把其中的错误当作依据?
总而言之,孔子的语意是人类有恶性也有善性,否定了“人性本善”,其是心具而论述含蓄,其弟子世硕则对之予以明示。世硕才是孔子学说的继承人和发展人,而孟子及刘保强等人的“人性本善”论是背离了孔子的思想。刘保强在文中搬出孔子来,表示孔子也支持自己的“人性本善”论,这确实存在太牵强附会之嫌。(201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