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换实际问题是两个:一是为什么交换?二是如何交换?
第一个问题涉及交换的基础,交换的必要条件。从现实中看,交换的基础或必要条件就是需求,也只能是需求(need and search)。
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交换的基础是使用性,即“使用价值”,商品只要具备“使用价值”就会发生交换。可现实是,具有使用性或“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只是经过生产得来的产品,如水、空气等。水和空气等具有“使用价值”,也是人们需要的,但仅仅是“需要”而非“需求”,也就是仅仅need,而不会因need去search,因为随处可得,不具稀缺性。这样一来,光具有“使用价值”还不足以说明交换的基础,因此该论不得不特别补充说明不涉及水和空气等非劳动产品。但即使做这样的补充,仍然无法解释很多现象。如即便是劳动产品变商品,如猪肉和药品等,面对不同的交换对象,如穆斯林和非病人,依然不会发生交换。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劳动产品光具有“使用价值”仍然不是,或尚无完全构成交换的基础。
既然使用性或“使用价值”这个不完全的原因不足以说明发生交换的问题,那这个原因就不是发生交换的正确原因或完全原因。人们为什么才去交换,其完全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就是:需求。需求实际是两个行为的组成,需要和寻求,“使用价值”只满足需要,但不满足寻求。此外,劳动产品变商品就算具备“使用价值”,也是有条件的才发生交换。所以需要只是交换的充分条件,而需要和寻求,即需求,才是具备交换的充分必要条件。
第二个问题首先涉及交换的尺度单位,即交换双方用什么尺度单位进行,才得以“等需等求”交换。从现实中看,这个尺度单位就是商品实物本身的量化数目单位,即“件、套、条、斗、担、杯”等等,囊括所有的量词。
其次,涉及交换者的需求度和商品实物的稀缺度。那么人们怎么把握这个“等需等求”的需求度和稀缺度呢?从现实中看,这个“等需等求”是边际需求度和边际稀缺度这两者实现交叉,即交换双方都希望以更少换取更多,最后双方的各两度达成一致。
再其次,涉及双方的“余付能力”(paying ability from left product),即能交换得到对方的多少建立在自己剩余产品变商品的多少,互相不会拿自己全部的产品变商品交换,必须考虑自身的消费。
有人会对此会提出疑问,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所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不考虑剩余自己消费,而是拿全部产品变商品统统交换,这又怎么解释?其实,这是见树不见林的错觉。人类社会进步发展,衣食住行等必需品越来越丰富而逐渐满足自身的消费后,“余付能力”也就被跟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也就是说,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同样是建立在自身基本消费满足基础上的。
人类商品交换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和后期。前期是商品实物非统一数量单位交换,表现为易货贸易。后期是虚拟的统一单位(元角分)尺度交换,表现为虚拟实物的货币交换。前期交换是后期交换的基础,因为虚拟货币统一尺度单位之下几乎总是代表非统一数量单位的实物。
反观劳动价值论声称的交换尺度是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简称劳动时间,下同),比如甲1匹布交换乙2只羊,两价值(把实物抽掉,换成价值)是因为各自生产的劳动时间相等,所以劳动时间尺度相等,交换双方先实现“等时”,后实现“等价”,交换才达成。这在价值层面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可仔细分析,该论就站不住脚。
首先,这是甲乙双方的需求度和实物稀缺度实现交叉的交换行为。如果我们把一方的商品稀缺度调高或调低,另一方的需求度就会跟着调高或调低。如甲商品不变,乙商品增多,甲的需求度也随之增加,即乙的羊从2只增至100只时,稀缺度降低,乙的余付能力增加,甲的需求度就随之增高,就会提出1匹布换4只5只羊等。或反过来看,甲的布匹少,稀缺度就高,余付能力不强,乙同样乐意用4只5只羊换1匹布。但是,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先决条件,那就是稀缺度是自身的,还是市场的,或个别的,还是社会的。若是自身的,乙当然不会主动告知甲,而是仍然坚持原来之前的交换方式。只有等到甲感受到乙的商品在市场的稀缺度降低时,甲才会增加需求度。
由于羊的出栏时间难以改变,决定了劳动时间不变,只能通过增加饲养量来增加产品量。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生产羊的劳动时间不变,工作日不变,通过增加饲养羊的数量使羊的产量增加,但同比单位数量的羊并不比之前换得更多的布匹,即之前2只羊换1匹布,此时理应4只羊换2匹布,可此时4只羊却还是换得1匹布。交换数量的改变并没有发生劳动时间的变化,反过来也一样,劳动时间不变,产量增加,却发生了交换数量的改变。
这个例子充分的说明了,交换发生的变化与劳动时间毫无关系,劳动时间根本就不是交换的尺度。
劳动价值论有个诡称,说产品量增加是生产力提高,生产力提高导致生产产品的劳动时间减少。这实际是该论在正话反说,本来生产力提高,结果是产品量增加,可该论却反其道而说之,称产品量增加导致产品劳动时间减少。这看似没有区别,一块硬币的两个面,但该论这种说法包含了它要达到的目的,即产品的劳动时间少了所以才“减值”,才以多换少实现“等值”。换句话说,该论是在把实物稀缺度和交换者需求度实现交叉的原因偷换成劳动时间变化的原因,并言之凿凿的称这是交换行为的“规律”。
那么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上述例子已经说明劳动时间的不变,但仍然发生同比单位数量变化的交换现象,且这种交换现象从来没有按劳动时间统一过,该论又怎么解释呢?该论的最后一招就是:波动。即,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撇开价格价值说,就是产品变商品,商品实物交换单位数量的变化围绕劳动时间尺度上下波动。换句话说,市场上或社会上总是存在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劳动时间标准尺度,个别不遵从,大家迟早要遵从。
可该论偏偏忘了,市场或社会却是由千千万万的个别组成的,个别纷纷不遵从,哪还来的大家遵从?大家纷纷不遵从,哪还来的什么“统一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遵从,哪还来的什么“规律”?“波动”就是对“规律”的反动,两者自相矛盾而不可兼得或并存。
此外还有两个例证。其一是人们现实使用的货币交换尺度单位是元角分等,而不是时间单位的时分秒。如果按该论的说法,交换以劳动时间作尺度,那么人们自然就会把尺度单位改用时间尺度单位,可现实并不出现。到底是现实错了,还是该论谬不可言,相信只要智力还属正常的人都不难得出结论。
其二是人们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不在考虑余付能力之后,总体上看,商品交换已经成为买方市场,即需求什么由买方决定,生产什么视买方需求而定。这种买方市场就充分表明,属于生产组织的劳动时间因素决定不了属于买方的需求因素。你决定不了对方,怎么还能指望对方遵从你呢?这不是劳动价值论一厢情愿的幻想吗?现实不是还说是,这不就是该论的幻觉吗?
由此可见,劳动价值论把实际视为无物,把劳动时间尺度视为自己心中的信念,成为现代的“拜时教”。尽管现实千变万化,它依然地处不惊。如同他们永远坚信,战胜风车和兔子撞树是永恒的“规律”,战败和不撞只是暂时的“波动”。这种对现实置之于不屑,只知心中的信念,其行为已经不属于科学探讨,而属于宗教范畴了。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说,劳动价值论实际是宗教而不是科学,其辩护者之所以会像香客给菩萨上香那样经久不衰,原因在于他们一直都把它当科学去辩护,当现实去看待,其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