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5-6-7 15:50 
对,如果是作为交换比例公式,它没有省略价值。
但是,马克思的书里可是明确告诉你这是一个价值等式啊! ...
好!既然你说的“一件上衣=20码麻布”不是指作为交换比例的公式,而是马克思的“价值等式”,所以等式的两边复原后都应当加上“价值”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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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所以你说这个等式没有省略价值就是放P!
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公式是“一物的价值=他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
而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虽然创造价值,但是劳动本身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如果这里也用马克思的“价值等式”来表示,那么劳动量之后根本就不能加上“价值”字样。即这里根本就不存在省略“价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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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奇怪了,讨论斯密的公式,你按马克思的观点干什么呀,
价值等式又不是马的专利,这还是他从前人那里学来的呢,看看资本论里咋说的:
亚里士多德清楚地指出,商品的货币形式不过是简单价值形式——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任何别一种商品来表现——的进一步发展的形态,因为他说:“5张床=1间屋”“无异于”:“5张床=若干货币”。
我举价值等式的例子,只是告诉你,古典经济学家们在表述时经常省略“的价值”!
既然“一件上衣=20码麻布”作为价值等式实际上表示的是“一件上衣的价值=20码麻布的价值”
那么,“一物的价值=他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显然也是价值等式,我将其理解为“一物的价值=他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的价值”当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只要你坚持用马克思的“价值等式”来证明斯密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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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价值等式不是马克思的,第二,价值等式只是一种表达方式,不含有价值是什么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