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一般界定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扺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
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
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
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
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
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购入
的货物未再加工,从理论上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
着价值上下波动;而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由于经过加工,其价值已经发生变化。
按其用途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类。对内是指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对外是指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
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对内不需要考虑价值变动,而
对外需要考虑价值变动。按此原则,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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