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管理费合同的签订技巧
实践中,往往存在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现象。该管理费用
在母子公司体系中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为了管控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不能在子
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风险,必须从合同入手,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必须签订服
务合同或服务协议,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在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即通过合同协议的形式将
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用变成服务费用,就可以规避税收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用的涉税风险
(一)法律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86 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8]86 号)第二条规定,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
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
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
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
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五条规定,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
付的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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