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懂经济学 发表于 2012-7-8 13:41 
1,首先必须承认,确实有很多资本收益很卑劣不合理。比如,资本市场上的欺诈行为,雇佣奴工,造假货,通过 ...
3,资本收益是否算劳动,看你怎么定义劳动。比如技术可以作为劳动获得收益,也可以作为资本获得收益。一项技术发明无法证明是否有商业价值,如果作为劳动获得收益,那么资本家承担了风险。如果技术人员将技术作为资本,那么技术人员自己承担市场风险,他可能白干活一分钱拿不到,也可能赚大钱。
所以,资本收益是否算劳动,看你怎么定义劳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创新发展区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3967--------------
只要资本收益中含有非劳动成分,就不能说"资本是....劳动"; 至于说劳动是否也具有冒风险的性质,要看具体分配的方式. 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 没有人发工资, 其收益要靠实际的收获,这里劳动也具有遭遇天灾的风险性,所以,不是只有资本具有风险性.
对于与劳动交换的资本,按照科斯的说法,企业的性质是减少交易费用的一个市场交换, 交换完全可以采取预期收益分成的方式, 这时劳动也在冒风险. 如果资本的来源是劳动, 就可以说是过去的劳动与现在的劳动相交换, 是双方的劳动在冒风险;如果资本的来源是"赠与"(且不说盗窃) , 就是资本的效用在冒风险. 这就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被赠与的资本家用效用冒风险,而劳动者则只能以劳动冒风险, 是什么造成的这个差别? 如果赠与是天道的话, 那么,最开始是谁赠与的? 如果不必追索历史初始占有的应该问题, 那么对于现在,同样是出生在中国的孩子, 凭什么从一开始就有人有大量的物的效用,有人一无所有只有生命效用? 由此造成的环境,教育,社会关系的巨大差别又会使穷人继续不能以技术和知识作为"资本",最终只能是"老鼠的孩子会打洞".
总之资本与劳动是不同的概念, 相互区别的根本之处,在于资本是凭借制度规定的占有关系按照占有物的效用获取利益, 而劳动凭借的天然的对劳动力的占有关系,按照劳动的效用去获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