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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P><FONT style=""><FONT style=""><STRONG>我为<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吴敬琏老师鸣不平</FONT></STRONG></FONT></FONT></P>

<P><FONT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近来“炮轰”吴老师的文章不断,我的眼前时常浮现一个瘦小老头被戴着高帽子游街的情形,我想在21世纪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但我还是非常忧虑,因为大家的思维还是文革似的,就是非左即右非此即彼的简单思维,大家试想一下一个近80岁的老人有必要以人民为“敌”吗?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国家有这样的直言老头应是幸事。</FONT></P>
<P><FONT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我们如何看待专家学者的思考和意见呢?是以此为准绳,还是继续做一个思考。我这里做一个比喻,对于专家学者的思考和意见,哪怕就是先贤圣者的思想,我们都不应该把它们作为光,而应把它们作为一块基石或者反射镜,使我们跳得更远或者看得更远。这里需要我们的独立思考,大的来说需要民众的自觉和自醒,就此点来讲实在是任重道远。</FONT></P>
<P><FONT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现在分析一个有争议的言论:“3月6日,吴敬琏提出,在城市拆迁补偿方面,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应建立城市化基金,将这些收益按照一定的规定来分配。另外,可以对买进价和卖出价的差额开征资本利得税。”</FONT></P>
<P><FONT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吴老在思考什么呢?他发现了一个不合理性,就是城市化是不公平的,他的视角非常重要,因为没有人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里需要指出吴老的视角很好,但是他的思考不够深入,因此需要我们继续的思考。城市化为什么不公平?因为国家的大部分资源都在建设主要城市,受益的人占30%,而70%的人在农村,他们没有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大的来讲,国家主要政策资源先去开发东部,而中西部的发展滞后,这公平吗?用动态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这样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必须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的不平衡将影响经济的发展,因为局部的不公平表现为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一个城市东南西北只发展一面,一个地区只发展少数城市,一个国家只发展一部份,到最后资源配置的边际效用非常低,就如同富人增加一块钱和穷人增加一块钱其效用是完全不同的。</FONT></P>
<P><FONT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吴老师看到了这种不公平,但其根源在于ZF的政策导向,问题应该从根子来解决,不应在个体上纠缠,否则本末倒置,并且ZF应对政策导向产生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再看一下拆迁补偿,这个补偿的价格不应是房产的市场价格,应该是一个ZF和个体之间的一个议价。比如,如果有一天某人的房产下发现石油,这如何?如果按市场价格一定是低的(美国西部片有这样的悲剧),我认为合理的就是议价,当然这个议价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重新安排被拆迁方至合理地点的所有成本,在此基础上商议。</FONT></P>
<P><FONT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根据吴老师的思考,紫泥走得远了一些,希望大家继续。</FONT></P>

<P><FONT style=""></FON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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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5 10:09:00

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平的.吴老师既然当了这个言官就有了这个心理准备.

当然,言论的对与错还需要一定 的时间来考证.

[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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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5 17:08:00

purplemud:

房子坼迁问题我早在几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分析过,只是人微言轻。说吴老是第一个谈这问题的,很多人不服啊。

+++++++++++

二、拆迁规律对房价的决定http://www.xslx.com/htm/jjlc/cyjj/2005-02-03-18261.htm

极少有商品像房子这样,住了租了,残值无几,再卖或拆迁时,其价格比其原始价高得多,这便是拆迁规律。拆迁规律主要由两个原因决定,一是钳位效应,二是垄断。
钳位是借用电子学中的一个概念,是指通过另一信号将目标信号的电平控制在某个位置。钳位是一个很重要且具有通用性的经济学原理,如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或失业救济标准,便能使低端工资水平上涨,而高端工资水平变化不大;如通过提高粮食的价格便使所有农产品价格上涨。在钳位原理作用下,如果正在流通(或新生产)的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贮藏(或以前生产)的同名商品再进入市场时,其价格均将钳位在正在流通(或新生产)的商品的价格上。如某企库存电视机的价格为3000元/台,现流通中电视机的价格为2000元/台,则库存电视机进入流通领域时只能以2000元/台的价格卖。可以说股票市场、期货市场主要是依钳位原理而运作。在钳位原理下旧房再进入市场时将按正在流通(或新建)的房价为标准来确定,其原始价与此时价格的几乎不相关。由于正在流通(或新建)的房价在价格互动规律和价格上涨规律的作用下是不断上涨的,所以旧房在住了租了后还要以比其原始价格高得多的价格出卖。
显然用钳位原理是不能说明房产折旧的。实际的拆迁中是很少有折旧问题的,甚至是危房也得按新房价格还建或补偿。古往今来,国内国外,这种还建方式几乎是不变的。个人认为这是由垄断决定的。任何房子的地理位置都唯一的,这是房主进行垄断卖房的客观条件。在这个垄断条件下,一栋危房也能卖出很高的价钱。虽然由于各国拆迁市场的自由程度不一样,导致拆迁行为有很大差别,但是基本上都是按新房价格还建或补偿。这种垄断能广泛流行而不受制约,是在于这种垄断对社会或经济体系是有益的。个人认为这应该用平权学进行解释(我国很少介绍平权学)。由于多数拆迁房的房主是弱势群体,由于他们在与建房集团(或富人)争夺利益时,长期处入不利地位,所以这种垄断恰好是对他们的一种补偿,从而实现了公平。显然,假如强制规定拆迁房按残值还建或补偿,势必导致大量的人流落街头,这很可能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破坏,结果更不公平,代价更大。
当拆迁规律使新房价格上涨时,新房价格又通过钳位机制使旧房价格上涨,旧房价格上涨又使再新做的房子的价格更高。这里出现了正反馈。正反馈不是互为因果,自然界没有这种因果律,当经济学中大量使用互为因果描述时,只说明经济学没搞清其中的正反馈机理。同理,在建筑技术没有重大突破前,房价的这种上涨也是不可逆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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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6 00:39:00

CCGGQQ,您好!还是如此功利啊!

这里讲的是房子拆迁,但实质讨论的不是此问题,是经济不平衡发展的问题。

家里有10元钱,先给老大了,老二老三怎么办?将来如何调和?不知道经济学思考这个问题不?我认为吴老开始思考了,但我觉得深度不够,还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比如春运火车涨价的讨论,按供求关系理论,似乎需要涨价,但涨价无疑损害了众多民工的利益,而民工在整个经济发展中,他们的受益是最少的,因为先发展老大了,这就回到以上的问题,如何调和,是补偿呢?还是采取其他的形式,老曹,你给出个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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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6 01:22:00

不知有个现象你注意到没有?这个现象实民工每年基本上都回家过年了,我问你在这种事实下涨价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

我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票不好买,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黄牛党。显然如果实行实名制黄牛党就能跟除,但是吴敬琏就是不炮轰铁道部不作为。

至于理论,嘿嘿,这里是涨价既不能增加产量,也很难减少需求量(弹性小啊!),在这里用供求说事只怕是吴敬琏的经济学没学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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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6 02:02:00

家里有10元钱,先给老大了,老二老三怎么办?将来如何调和?不知道经济学思考这个问题不?我认为吴老开始思考了,但我觉得深度不够,还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

我告诉你怎么办吧,如果一口水两人喝都会死,只是都死晚一点;如果一个人喝会活一个,你认为该怎么办?——让生命力强的一个喝!农民都这样保一个握死两个来供孩子上大学的。

国家发展的不平衡是大问题,解决这问题需要钱不是小数目,补贴拆房子的钱才几个啊?再说地价拆迁价中政府拿走的只怕要多的多,吴敬琏为什么不炮轰“潜政策”——买土地充实财政?难道他还不知道中央的这个“潜政策”吗?!

我的平均化规律一直在呼喊平均问题,我对这方面不会没有思考,还不至于看不出吴敬琏的巴巴药。他实际是在赶北京理工大学周诚教授的热闹——土地涨价归谁的探讨。周诚邀请我讨论过这问题,他开始也是吴敬琏提出的这观点,但是他现在不在这么认为了。我在上贴中讲的钳位效应也是市场经济下的一个法则,不是那么好违背的。如果对房子涨价部分国家要拿走,那么为了体现公平,因城市发展而亏的地产房产等国家也去补吧!与此相关的还有很多很多,如农转非、其它生意,你都去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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