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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2
呵呵!马经版版主铭儿大人在对待同一问题的态度方面,做不到他的版主的公平和公正,而且这种行为接二连三,肆无忌惮,已经牵涉到学术道德问题,所以,我也把这个被删除的帖子和这个帖子目标对象的帖子内容和截图放在这里,让大家看下。被删除的帖子的内容如下,加黑体(截图链接放在跟帖中):
……………………………………………………………………………………………………………………………………………………………………
说明:我的一篇帖子被铭儿删除了。虽然铭儿管理员的手法十分迅速,但是我也同样的迅速的把食客大人的跟帖保留了下来。既然铭儿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删除帖子,所以,我也不可能就原帖子后面跟帖来嘲笑一下(管理员大人,各位食客的朋友,记得哦,嘲笑是从食客大人的逻辑自然而然得出的,和你们以为的没有根据的上来就谩骂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哟,但是如果你们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那我也没有办法了。),因此,后来我就把食客大人的帖子单独抽出来加以简短的评价,这样做主要是因为食客大人自己逻辑一团糟,竟然敢于批评我的的帖子,而且那里面的批评十分可笑。但是这样一个纯粹逻辑推理的帖子,竟然又被管理员大人以不文明为由删除了。所以,只见食客的胡说八道,不见我对食客大人的逻辑的嘲笑。因此,这个帖子我再重发一下,不仅针对食客的,而且也是针对马经版所有那些逻辑混乱的人的。

下面是食管大人的跟帖,总共四条。大家看看食客大人的这种混乱逻辑是不是在他评价我的逻辑的帖子里又重犯了。

食客:
一,逻辑分析你能看懂否?
二,离题万里是你的判断,焉知不是别人切题而你看不懂?
三,别管别人文明不文明,你自己到底是否文明?
四,一个人逻辑有问题,是否就是不尊重他的理由?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7912&page=1&from^^uid=19817

简评:
第一条是食客大人的拿手好戏,他以为自己这样一问就能把别人的逻辑给否定了,从而把自己的正确逻辑建立起来了。这一种逻辑推理根本不对人家的帖子的内容有一点的分析和推理,所以,这样的辩论只是表明了,这种评价是一种十分无价值的情绪化的东西,但是这样的辩论,说一百遍和说一遍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句没有根据的判断而已,就拿形而上学的形式逻辑来说,分析还要针对别人的命题,拿着什么统一律,不矛盾律,或者归纳或者演绎推理等等来找出别人命题的问题才能下结论呀。但是食客不这样,他的几乎所有的跟帖,打头都是这类的毫无价值的东西。如果把这样的一句话新闻也当作辩论的话,那么,何必要食客大人呢!只要拿个录音机放在那里不停的重复这样的声音就行了。而且,这样的辩论,最拿手的就是街头的泼妇,什么道理也不讲,只是在那里不停的重复着情绪化的愤怒,呵呵!这就是强大的食客大人的强大的逻辑的第一条表现!
第二条的辩论手法和逻辑同第一条。这样的问也等于没有问。别人离题,哪里离题,哪里有问题,你总得说出一点吧,这样子的直接下结论,这有什么辩论的价值呢?对于别人的命题既然没有指出哪里离题,当然,这样的辩论,看似凶悍,其实是自己的思维十分浅薄的表现。
第三条更有意思,象这样的强词夺理的逻辑,我想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所以,即使我的逻辑再愚蠢,我也不可能写出这样的糊涂逻辑语言。这样的句式:别管别人……,你自己……,难道不可以同样用在食客大人身上吗?我真是不得不服食客这种强大的逻辑!只是不知道食客大人是州官还只是这个论坛里和别人一样的小网民呢?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怎么可以这样要求别人呢?上面第一第二条,可以用一句话毫无价值的话就判定我的逻辑是否有问题,而这一条竟然更进一步,要我不管别人如何说,只注重自己是否文明云云……
第四条也很有意思。比如我说,一个人必然要有一死,那么我说食客大人也必然有一死,是不是就是说我不尊重食客大人了呢?再比如我说茅于轼为老头,是不是就不尊重茅于轼了呢?如果这样说,比如说茅于轼为老头为不尊重,那么,我是否可以说茅于轼是个非老头,这样就显示了尊重了呢?马克思说,真理不需要谦逊,对于这些错误的理论,通过分析指出其中的错误,并说这个重复这个本身糊涂的言论的人为思想糊涂,难道是没有根据的吗?可是,我怎么会犯食客大人第一条和第二条这种低级辩论手法呢?

最后说明,这个帖子我已复制保存,一会儿还会截图,不然,我们的管理员大人又会以不文明为由删除了事。但是我想我的这个帖子比起食客大人的那个帖子(看一下yjg30的逻辑: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527907-1-1.html,这个帖子食客大人重犯了上面四条的所有逻辑毛病。)还是文明一些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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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2 17:18:28
天涯诗客的帖子安然存在,我针对天涯诗客的帖子就能内容不符。呵呵!这是什么样的偏见才能这样做呀!
链接(食客大人的帖子链接:https://bbs.pinggu.org/thread-1527907-1-1.html),此链接目前在马经版第一页找不到,我以为也被铭儿删除了以消灭证据,没有想到点这个链接还能点开。不过我还是截图保存下来,以免铭儿真的把这个证据消灭了,大家找不到。

食客大人的帖子截图链接:https://bbs.pinggu.org/home.php?m ... =album&picid=292298

我的被删除的帖子的截图链接:https://bbs.pinggu.org/home.php?mod=space&uid=19817&do=album&picid=292297

管理员铭儿大人的删帖理由链接:https://bbs.pinggu.org/home.php?mod=space&uid=19817&do=album&picid=292296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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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2 17:20:26
子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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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2 17:21:31
jjxjiang 发表于 2012-7-22 17:20
子马了?
同一问题,标准不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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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2 17:41:37
xfdhsgvbdfg 发表于 2012-7-22 17:39
我和你们之间的事情,既不是道德问题,也不是学术问题,而是——你们的智商问题!!!
呵呵!智商问题?摆出来看看!如果相信自己的智商,又何必做删除帖子这种胆小的行为呢?这种行为已经不是智商行为了,已经关乎到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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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2 18:41:46
怎么,这个马甲(xfdhsgvbdfg)也逃跑了?看这个新注册的名字,也是练习过指法的,这个名字也符合左手键盘的指法顺序。只是不知道会不会五笔。看来注册这个马甲的时候,是右手握鼠标,左右按键盘,注册时一气呵成,纯粹是为了隐姓埋名来给我出难题的。但是一上来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竟然没有看出这个帖子的意思,到这里来炫耀自己的智力水平,真是叫人情何以堪!可惜的是我没有截图下来。但是我的跟帖里把这个马甲的内容也保留下来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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