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9-5 19:08 
具体劳动是客观事实,它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抽象劳动的确是一种意识或观念,它创造同样属于意 ...
对现存的事物进行观察、考虑和分析,一般不预设该事物的否定性前提作为研究基础,就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而言,我个人以为:
(1)没有“抽象思维”,有“逻辑思维”,也有“形象思维”。
(2)没有“抽象法”,有“归纳法”和“演绎法”;没有“扬弃”,有“概括”。中国古人早就熟练地运用这一类方法了。庄子的“白马非马”寓言中将这一道理讲得十分清楚。
(3)所谓“具体劳动”,就是劳动的现实形式,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实际的、可直观的、能实证的劳动。
(4)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劳动力”。而这个“社会劳动力”又是以无数单个的、现实的、活的个体劳动力作为“抽象”的“社会样板”。然而,“社会劳动力”又是如何抽象出来的呢?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仅知道:“体现在商品世界
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
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
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1][2]这难道是对无数单个劳动力的“抽象”吗?显然不是,而是对无数单个劳动力的“加总”!
(5)比如,庄子说,白马非马。的确“马”的本质,就是对现存的各种马的“抽象”。每匹马都有“马力”,活马才具有马力,死马是没有马力的。但是,我们却不能说,社会的全部马力是由无数单个马力组成的,而且(更要命的是)类推下去:每一单个劳动力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性质,每一个单个劳动力又同时起着社会平均社会劳动力的作用。或许是:每一单个马力具有社会平均马力性质,每一个单个马力又同时起着社会平均社会马力的作用,......。这已不算是“抽象”了,而是“加总”后再“平均”,或取其“平均值”。
为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对具体劳动的抽象形成的“抽象劳动”,实际上就是对无数单个的个体劳动力的抽象。按照社会现实的逻辑和历史的逻辑,应该形成“抽象劳动力”,而不是什么“社会劳动力”。因为,无数的单个个体的、具体劳动,仅仅是无数单个个体劳动力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没有无数的单个个体劳动力,就没有无数单个个体的具体劳动。这一事实不证自明。而社会劳动力仅是一种无数单个劳动力的“加总”。
从经济学角度看,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并没有真正形成,还缺失必要的实证环节——“抽象劳动力”。马克思说:“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那么若“抽象劳动”不以“抽象劳动力”为基础,则“抽象劳动”就像是一座“空中阁楼”。
“抽象劳动力”不是“社会劳动力”的代名词,它(抽象劳动力)应当是对社会的无数单个个体劳动力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及其共同性质、一般特征等的总体认知和准确把握。因此,我们说,马克思的“社会劳动力”应当对应于“个别的或个体劳动力”,而不能等同于“抽象的劳动力”。
即便,我们搞清楚了“抽象劳动”和“抽象的劳动力”,我们仍需要进一步厘清“抽象劳动”和“抽象的劳动力”与商品价值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内在联系,即“抽象劳动”和“抽象的劳动力”究竟是怎样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以及“抽象劳动”和“抽象的劳动力”的变化,究竟是如何致使商品价值量发生一一对应的变化。
从劳动本质上讲:社会劳动力”既不是“抽象的劳动力”的什么“特殊”形式,同时“抽象劳动力”也不是马克思所谓的“人的脑力、体力和神经力”等人体器官生理机能上的“整合”,为此,在我们尚未搞清楚究竟什么是“人的抽象劳动力”,以及什么是“个体劳动力”等概念之前,还谈不上“社会劳动力”。
为此,我个人不得不怀疑,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抽象思维”和“抽象方法”及其“抽象力”。理解商品价值概念,真得那么难吗?真得需要人们须具备所谓的“抽象力”才能把握住吗??
个人意见,供你参考,恳请指正。
[1]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52页。
[2]“黑体字”是我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