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气动火作业安全操作章程
一、通气、中压碰口、改线等工程必须制定作业方案。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做到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明确各自分工。并认认真真的做好
交底会议记录和方案实施记录。
二、现场负责人应做到以下工作:
1.核对接线任务和资料。
2.检查现场安全操作条件和消防器材。
3.检查并了解新建管线技术状态。
4.检查放散管、压力观测点。
5.检查所有工具、器材、设备、零备件和防护用品的准备情况。
6.检查管道内燃气压力情况。及时与降压补压人员协调压力情况。
7.明确参加作业人员的分工,明确现场安全员、监护人员。
8.明确带气作业操作人员的通信联络手段。
三、带气作业燃气压力应控制在
300Pa
至500Pa范围以内
,绝不能使管内产生负压。
四、带气作业时严禁交叉作业。作业操作区和燃气污染区内不准有易燃易爆品和火源。乙炔瓶、氧气瓶等应放在操作区
10米以外且无污染、无火源的区域。
五、作业中被拆除的管线或设备应尽快移开动火操作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管内易燃物燃烧。
六、切割焊接管道时,管内绝不允许有
处于爆炸极限范围以内
的燃气空气混合物。动火前应用浓度报警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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