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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权是什么?如果要给资权下个简单定义的话,也许就应该是指资本的影响力和权力。资本有影响力吗?显然有,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嘛。而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
资本的这种影响力和权力体现在方方面面,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传媒等领域表现更加明显,如美国有关竞选资金的立法,从1907年《提尔曼法》禁止公司和全国性银行向联邦竞选人捐款,到2002年《麦凯恩—法因戈尔德法》试图限制软钱在美国选举中的作用,都说明了这种影响力的存在,不然美国人也不会用了至少上百年的时间对资本在选举中的影响力进行立法规范。下文则主要从经济领域简要讨论。
吴敬琏先生在回答市场经济问题时曾说:“市场经济核心的、本质的问题,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市场配置资源要通过价格,而价格形成必须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这里吴先生用了“前提”一词,如果说任何经济理论都是有条件限制的话,根据吴先生的观点,是否可以理解为“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理论成立的条件?现在主流的经济学观点认为,市场机制、自由竞争是一种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动调节经济平衡,ZF和行政命令是一种有形之手,作为计划经济的手段会干扰市场经济,但同时也认为,ZF应在市场失灵的情况或领域介入。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要ZF在市场失灵的时候介入?市场在ZF尚未介入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失灵?如果根据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成立的条件来判断,市场失灵应该是自由竞争受到了破坏。而这种破坏如果不是由于ZF之手的作用,那又会是谁呢?根据经济学界公认的观点,垄断也会破坏自由竞争。而垄断作为资本和生产的集中,显然是一种资本的力量和影响力,那么这种力量和影响力是否就可以称为资本的权力呢?
如果我们把“自由竞争”定义为真正的无形之手,把ZF(政权)由于可以干预自由竞争而定义为有形之手,那么我们是否也应该把可以干预自由竞争的垄断(资权)同样定义为有形之手?要是可以如此定义的话,我们按照这样的三元分析法来看历史上的主要经济学观点,是否可以如下粗线条的理解:
1770年代亚当·斯密《国富论》出版前后,是把君权(政权)被排除在外、市场经济自由发展和自由竞争的阶段。到1860年代马克思《资本论》出版之前,由于资本的发展,已经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自由竞争。到1890年代,更是垄断资本扩张达到顶峰的时期,也是经济危机周期性出现的时期。随后依据马克思理论提出计划经济的苏联,在1920至1930年代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不知是否也是中国建国后希望大跃进式发展的历史背景之一),同期美国及西欧遭遇到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在自身总结的同时,也向苏联派出人员进行借鉴,形成了美国的罗斯福“新政”,以及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从某种程度上说,计划经济、国家干预经济的目的都是要纠正资本、资权对自由竞争的破坏,计划经济的缺点是,在破除资权影响、发挥计划优势的同时自己也破坏了自由竞争,而美国人就聪明在取得了三者之间的平衡,真正做到了保护自由竞争。到1980年代,计划经济已经无以为继,国家干预经济也因财政和货币政策用尽,以及没有国有资本的支持,仅有私有资本的制约,而无法解决滞胀问题,这导致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回潮至今。也有人说新自由主义并不反对凯恩斯主义,并不是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但从其主要观点特别是从“华盛顿共识”来看,确是在片面强调经济领域的“自由”。经济中的“自由”是重要的,但片面的、绝对的、包括了资权的“自由”就是错误的。斯蒂格利茨曾指出,“华盛顿共识”的实质是“市场原教旨主义”。
因此我们的观点是,既要限制ZF和政权对自由竞争的破坏,也要限制资本和资权对自由竞争的破坏,从而真正地维护自由竞争。不能像新自由主义提出的“华盛顿共识”那样一味强调私有化,一味强调包括资权在内的所谓“市场”的自动平衡,而完全抵制政权对资权的制衡、对自由竞争的维护。
所以,如果像新自由主义,特别是市场原教旨主义那样,绝对的强调或崇拜包括资权在内的所谓“市场”的力量,以篡用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概念,否认资权对自由竞争的破坏,反对政权对自由竞争的保护,那可能就是像历史上的“君权神授”一样,是在用“看不见的手”——上帝之手——神化资权。
当然,必须强调的一点是,根据我的理解,我不认为吴敬琏先生是这里提到的新自由主义者或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因为吴老不赞同ZF越小越好的观点。
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垄断问题的法律,是1624年英国施行的《垄断法》,这部法律是以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反对英王赐予封建贵族垄断和专利特权为背景的,这应该被称为第一部反君权垄断法,是防止君权或政权滥用垄断和专利地位的。对当今世界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以1890年美国通过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谢尔曼法》——为代表的法律体系,《谢尔曼法》应该被称为第一部反资权垄断法,是防止资权滥用垄断地位的。
1990年代,针对当时几起反垄断案件,美国240位经济学家在给总统的公开信中说:“自由竞争才是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由此也可看出自由竞争的重要意义。美国和西方历史上的反垄断努力,也是在艰难地维护着自由竞争的平衡和公平。
如果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很重要的方向是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那么应该不仅仅确立市场机制的合法地位、确立规制计划手段对市场机制干扰的合法性,同时也应该确立规制资本、资权对市场机制干扰的合法性、确立为维护自由竞争而国家调控、国家干预的合法性。这样才说明,中国不是走计划经济的老路,也不是走新自由主义强调的绝对市场经济的路,而是走一条历史上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之路。
当今时代,不是政权与民权的对立,也不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也许是政权、资权、民权之间三权博弈的历史时期!
资权可以简单分为狭义资权和广义资权。狭义资权,是指资本在本公司或企业等经济组织内部行使影响力,是以私有制和雇佣关系为基础的。广义资权,是指资本在本公司或企业等经济组织外部的行业、市场或整个经济领域,以及政治、军事、文化或整个社会领域行使影响力,是以购销、兼并等买卖关系或贿赂、捐献、利益输送等泛买卖关系为基础的。整体上说,资权是以交换为基础行使影响力和权力的。资权根据所有制又可简单分为公有、国有资权,或者,私有、民有资权。广义私有资权是异化的民权。
所以,如果真存在资权的话,它是否也应该像历史上的其它权力一样,最终受到民权通过政权实现的制衡呢?
最后,如果再有外国人来中国谈人权,我们仍会欢迎,因为我们承认在人权方面还有很大可进步空间,但要是抱有其他目的,那么中国作为暂时先进一方,就一起谈谈他们挤压、侵害人权和民权的资权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