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贴的第二个问题的标题有人认为措辞不妥,故改动下重发,顺便把部分说明一并附上。(如哪位认为什么地方的措辞还有不妥,咱再改!)
一, 自相矛盾
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注意了,是某种使用价值,而不是全部使用价值。如果谁有什么疑问,那么马克思随后的话更加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在这里愚蠢的算术错误就不管它了,重要的是这里只要织布行业提高了生产率,就可以根据这种变化而确定布匹这种商品的价值水平。以此类推,则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都会如此确定下来。这意味着,一小时布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一小时任意其他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然而,马克思又说了: “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情况很明显,一小时布匹的社会必要劳动,很难说与一小时手表的社会必要劳动相当——至少在经验上,后者比前者复杂得多。然而,如果按照马克思前面说过的话,则二者的一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是等值的。
马克思还进一步地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好嘛,前面刚刚根据不同商品的生产率变化来确定商品的价值,后面马上就又让社会过程来决定其交换比例了。既然你价值在这个社会过程之前就已经确定下来了,还何谈什么由社会过程来确定这种比例?——你马克思价值坐在大英图书馆里就可以确定了嘛!
二,共产主义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幻想。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的实现,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物质的极大丰富,或财富的充分涌流。然而,极大也好,充分也好,这里只不过是相对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有新的东西不断地涌现,并且其生产率不断地增高(这总需要一个过程吧?),旧的需要不断地满足,新的需要不断地出现。所谓的丰富,只不过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而不是某种静止状态;所谓共产主义的极大丰富,让其辩证法情何以堪?因此,所谓共产主义,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幻想。
二, 还有剩余价值问题,不过,不想往下说了。就这些,信徒们恐怕都很难消化。
部分说明:
信徒们惟一可以为马克思辩护的,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是个别商品价值,而不是一般商品价值。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般商品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只能是这个“社会过程”。而一旦进入这个社会过程,则便是效用价值论的天地了——包括一般商品的样板,最简单的劳动,也必须通过社会过程来决定,因为社会过程不是评价交换各方的某一种商品,而是参与交换的每一种商品。
这样,马克思的这种价值,只不过是个别价值。但是,这马上就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复杂的问题,即其中包括的活劳动的问题。同时,这种活劳动还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种是是雇佣劳动,一种是所有者劳动。当然,马克思及其信徒们否认这种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而,当不同的劳动需要由社会过程来决定其比例时,能够排除之么?难道说,首先要由你们来确定什么样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后再由社会过程来决定这种劳动的比例?马克思说那是一种剥削的劳动,如此,岂不等于说其创造价值的劳动等于零?好嘛。尔等竟然来代表社会过程了——被代表,果然是有其渊源的呢。
只有考虑了所有者的活劳动,你才能解释低于成本出售商品的价值问题。这不是价格低于价值,而是社会过程决定了,这种商品的价值就值这么多。
——否则,这社会过程都决定什么?难道只能决定商品的价值高于成本,而不能决定其低于成本?
如果想理解上一楼的问题,你必须把两种不同的交换过程区分开来,如果把二者混淆了,便无法理解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