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5561 15
2005-03-29
<P>一般认为,ZF行为绩效十分难以测度,因此不可以用绩效工资作为激励机制,而且ZF公务员的激励更多来自职务升迁和权力扩张。(同样地,即使在一般生产中,由于绩效测度成本的存在,也可能阻止有助于效率提升的绩效激励制度的采用而是采用计时工资等作为基本薪酬制度。)但是,如果真的不能用这种激励机制提高ZF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话,应采用何种方式呢?</P>
<P>另附本人在初学公共选择理论、学术上比较幼稚的时候的一篇拙文,大家看看有没有讨论的意义与价值?</P>
<P>
10991.rar
大小:(19.68 KB)

 马上下载

本附件包括:

  • 关于坚持“两观”之激励机制设计的一点设想.doc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29 13:29:23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5-3-29 16:54:00
涉及到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之间的异同,首先必须对这样两个组织进行详细的研究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29 17:17:00

那我认为这个论坛里应该有一些对这两个组织以及相关理论都比较了解的xdjm了

所以我拿来请诸位高手指教啊!

亢龙有悔兄!你以为呢?你的意见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29 18:42:00
呵呵,根据版规奖励上传习作,金钱50,积分50。等看完再提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29 19:19:00

应楼上所邀,关于企业的一点不成熟观点,抛砖引玉。

至于政府组织的性质,请有识之士给出说明!

科斯建立于交易成本概念上的企业理论已饱受多方面的诟病。在我们的理论框架中,企业生产仍旧是以其制度结构为特征的生产过程,交易成本概念仍将占据重要的地位,但我们并不打算局限于此。给定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和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假定,我们尝试提供一个较完整的分析框架。

1、建立于不同的分工基础之上,市场和企业之间也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毫无疑问,市场和企业都是建立于分工的基础之上,笼统的分工概念并不能够将市场与企业区分开来。具体的考察发现,市场和企业各自所依赖的分工基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是“一般分工”,后者的基础则是“个别分工”。一般分工和个别分工存在本质的区别。一般分工是指的社会内部的分工,个别分工是指的工场内部的分工;一般分工基础上的交易(市场交易)是为了获得相对比较优势,个别分工基础上的交易(企业内部交易)则是为了分享其合作所可能会带来的“剩余”;市场交易并没有价值的增值,因而类似于一种“零和博弈”,企业内部交易产生了合作的剩余,因而类似于一种“常和博弈”。基于这种理解,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相互替代,显然两者之间的关系还具有互补的性质。

2、基于剩余的创造和分享,企业合约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构成一种合作博弈的关系。如上述,企业建立于个别分工基础之上,这决定了“合作剩余”产生的必然性。反过来,要想创造并获得这种剩余,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性同意”,另外,企业内部合作的产生和不断积累,还具有塑造和培育企业核心能力的功能,因此企业剩余也是不断增长着的。但是,虽然企业诞生于“合作”,合作却只是意味着一种不可突破的底线,在合作的框架之下,竞争是企业内部关系的基调。这当然是因为,任一生产要素都有其人格化的代表,任一利益相关者都要求其所拥有的产权在经济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也即企图分享尽可能大份额的剩余。于是,基于剩余创造的合作和基于剩余分享的竞争之间相反相成的关系,就构成了企业内部最基本的矛盾。而企业制度本身,也正是“提供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使协作和竞争的关系得以确定,从而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

3、基于剩余分享而产生的企业内部交易的竞争关系,将在正、负两个方向上得到拓展,进而,“异质性”构成为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核心谈判力”。在博弈论的框架下,为了剩余分享的“最大化”,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将主要在正、负两个方向上通过谈判来展开竞争。在正的方向上,因为各方对合作剩余最大化较易达成“一致性同意”,各利益相关者试图通过对其创造剩余贡献或能力的证明来确认自己的谈判实力,从而分享到较大份额的剩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更具有相对稀缺性和重要性的生产要素的产权主体总可以分享较大份额剩余的现实。在负的方向上,因由机会主义行为动机和信息不对称等的前提假定,各利益相关者又总是试图利用企业生产的“团队性质”,来采取“偷懒”等损人利己的行为,如果监控成本过高,其也会在博弈的过程中确认自己的谈判实力进而分享到较大份额的剩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虽然某些生产要素并不具有很高的相对稀缺性和重要性却仍旧会参与企业治理的现实。不论是正的还是负的方向上的竞争,从另外的角度理解,也可以说是这些要素所有者们都在千方百计地进行着关于其要素“异质性”的证明,而那些同质性的生产要素(及与其对应的利益相关者),则只好获得与其市场价格差别不大的报酬。如果要用一个函数关系式来表示这种关系,我们有:剩余分享=市场价格(1+异质性/同质性)。

4、企业制度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的统一。

正如前述,遵循博弈均衡和合意的合约原则,企业制度的一般逻辑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但是,共同治理只是一个参照系,仅仅在“应然”的意义上意味着利益相关者都有抽象的企业治理参与权。这种理论上的“应然”能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变成实践中的“实然”,取决于利益相关者自身谈判实力的大小,也就是其自身的异质性。因此,现实中的企业制度,在不同谈判实力的对比下,企业所有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方式是各不相同的,从而表现出了“相机治理”的特点。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企业制度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的统一。

综上可知:(1)企业是生产属性与交易属性的统一,企业的交易属性派生出了企业的契约性质进而制度安排,制度框架是企业生产区别于一般生产过程的本质特征。(2)企业绩效(剩余创造最大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是企业制度的最终追求,企业治理是企业制度的主要功能,企业所有权的配置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3)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内部规则,利益相关者之间据其各自实力和“异质性”而进行动态再谈判的机制是企业制度设定的内在机理。因此,在抽象的一般逻辑角度,企业制度意味着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从引入相关约束之后的现实来看,企业制度则是利益相关者的相机治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29 19:23:00

建议:

1、全文12,113字;引文1,109字;综述6,348字;分析3,282字。这种结构似乎不大合理,建议综述单独成文。

2、“但这样“公平”的利益激励机制似乎却存在着鼓励“闲官驱逐贤官”、“昏官驱逐能臣”、“贪官驱逐廉官”、“劣官驱逐良官”的危险,”压缩文字吧,不只有这一处,只是这一处最明显。

3、分析部分,个人感觉理论使用的不充分,建一个模型吧,哪怕文字模型也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