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样的问题也拿来讨论,i服了you。
我也说几句,一个问题:教育是不是私人产品? 我的回答是:否。至少是半公共物品。理由很简单,教育是对人力资本投资,因此有私人的一面;但是知识是公共物品,所以教育又有公共产品的一面。显然,教育不是馒头。张维迎说过一个观点,我觉得蛮有道理。如此:学生不是单纯的教育产品消费者,因为他自己也参与生产,因此也是产品本身的一部分。因此,学生不可以象普通消费者那样具有完全的选择自由。从这个角度讲,学校有权强制进行点名。至于点名是否有效那是另一个问题。
我自己的解释是:上大学就好比是你和大学签订了一个契约,但是这个契约是不完全的(incomplete),甚至可以说是格式化条款。你要么接受,要么放弃。take it or not。一旦你进入校门,在不违背法律和先前的约定(录取通知书的说明)的前提下,学校对相机事务拥有剩余控制权。所以,如果你认为学校的规则不合理,除了行政复议和诉讼,别无他法。当然,这似乎对学校是不公平的。但是考虑到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上,学校是一个长期博弈者,它比我们这些短期博弈者更有利益维持产品的优质性。如此,则学校加强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都可以接受。
我是从规范的视角给出解释,至于点名是否有效,我没有讨论。反正我自己不喜欢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