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爆破物品的使用安全操作章程
各种爆破必须按爆破设计方案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在每个施工地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有安全警戒人员。
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员须由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指挥爆破作业的领导,技术干部(包括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必须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方有权指挥爆破作业。不懂爆破技术、不了解炸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不得指挥爆破作业。
1、装炮⑴装药必须由专人负责,非经许可其他人一律不准参加。
⑵装炮人员不准带打火机、火柴、汽油及易燃物到工地,在装炮时,禁止吸烟
。⑶不准在大雷雨、雾天气装药或放炮。
⑷装炮时用竹、木棍徐徐用力将炸药条送进炮眼,禁止用铁器送进或大力冲撞,禁止提紧炸药包的雷
管脚线。
⑸装炮人员接送药包必须小心传递,不得抛掷。
⑹根据炸岩钻孔深度,由技术人员确定每个药包由几节药卷组成。用竹片夹、绳索捆的办法使药卷间紧密连接成整体。
⑺用胶布把各排炮孔导爆管扎成一捆,胶布缠绕长度不小于
200mm
,缠绕胶布处距导爆管端部要大于
200mm
。⑻排间起爆导爆管用
1段导爆管连接,其雷管聚能穴的朝向与起爆导爆管的传爆方向相反,以免雷管炸断导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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