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认识卫兴华、吴易风的网友,请转告一声,就说曹国奇找到人大来了。下面是文中批判二位的一段话:
其实,马克思的价值并非抽象劳动,而是指活劳动的量,等于劳动力乘以劳动时间,与本人的 Q=f·t在形式上完全相同,只是马克思的劳动力仅指人支出的力,本人的劳动力指各要素的合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将劳动力平均掉的结果。马克思为什么要如此反常,将劳动的特征量-----------劳动力平均掉,而留下劳动的次序-----------时间,不得知之。时间不代表任何东西的量,更不能凝结、转移。显然如果劳动力没平均掉,则可以从逻辑上说明倍加关系,因为我们可以说复杂劳动中支出的劳动力大一些。倍加关系是蕴涵在“劳动力乘以劳动时间” 这个关系之中的。马克思的这种平均行为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是在同一个自然段的,作为马克思价值论的忠实拥护者,程恩富、卫兴华、苏星、吴易风等,大概不会连正视马克思这种失误的勇气也没有。
无非是把资本`土地`劳动`企业家才能都看成价值的源泉.这其实还是生产要素价值论,依然是价值一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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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但别人都这么划分,这只好这么用了。
效用价格论我也赞同,但别人都说效用价值论,并进行发展和定义,我也只好那么用。
以下是引用闲人在2004-9-18 8:25:47的发言: 这两个人商量来商榷去的,就是两个老太太座在门口讨论宇宙问题吗,看着热闹。
在等对方面先出招,内心紧张呢!
提个问题,看看有没有人反驳?
按贡献(或劳动)分配是“谁创造归谁所得” 的别名,是对分配理论的歪曲。由于生产始终是协作下的生产,所以也无法确定各要素贡献的大小。要素的价格不说明其贡献的大小,仅说明社会分给它的有这么多。按贡献分配只是一个政治取向,其经济学意义不大,我们无法评价各要素贡献的大小。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4-9-23 22:53:25的发言:提个问题,看看有没有人反驳?
按贡献(或劳动)分配是“谁创造归谁所得” 的别名,是对分配理论的歪曲。由于生产始终是协作下的生产,所以也无法确定各要素贡献的大小。要素的价格不说明其贡献的大小,仅说明社会分给它的有这么多。按贡献分配只是一个政治取向,其经济学意义不大,我们无法评价各要素贡献的大小。
按贡献(或劳动)分配是“谁创造多谁所得多” 的别名
以下是引用tsc2在2004-11-7 15:44:54的发言: >按贡献(或劳动)分配是“谁创造多谁所得多” 的别名
什么意思啊?我是很认真的,这个网的专业性也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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