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53
2.手法
FJSN在财务报告上作虚假记载的手法,主要是伪造原始凭证。FJSN在资金汇到武汉的证券资金账户并被汇往到其他单位后,即指派专门人员伪造账户对账单寄回公司,以掩盖资金被转移的真相,甚至在对账单上伪造出一定金额的投资收入,以打消财务人员、监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怀疑。
至于对付每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做法,如前所述,FJSN有关人员向会计师提供证券公司的虚假地址,该虚假地址的收件人实际为FJSN人员,其对会计师寄出的询证函作虚假回复后,寄回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