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372
FXGD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责任人为公司2003年、2004年半年报及年报签字董事。具体为穆某、曹某某、张某某、刘某某、陈某、陈某某、左某某、李某某、吴某某。其中,张某某未签署2004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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