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667
YH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实施货币资金项目审计时,对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西湖路支行5000万元存款、兴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19500万元存款虽进行函证,但对其转为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情况未予以关注,未进一步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揭示JMHJ大额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重大事项,未能发现资金真实来源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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