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669
(3)在2003年年报审计时,YH所对JMHJ存放于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的5000万元、中信实业银行广州西湖路支行的5000万元货币资金进行审计过程中,未能按照审计函证准则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函证程序,取得银行函证及对账单的原件,导致未能发现货币资金账实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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