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评北京地税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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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近日,北京地税局网站公布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评论:
这两个通知是对国税总局政策的执行。
2007 年1 月16 日,国税总局网站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经过4 个多月,
地方税务局终于出台细则。北京市地税局的两个通知是对国税总局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政策规定具体、翔实,可操作性强。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共8 章、38 条、9 个附件。政策规
定非常具体、翔实。
政策规定比较严厉。
首先,通知第二条指出:“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
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本办法。”政策涵盖了所有项目,意味着历史遗留问题也要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