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在网上看到的,从思想史角度对重商主义的一个比较的系统介绍和评价!
各学派对晚期重商主义的评论和借鉴意义
重商主义可以说是当代政治经济学的开端。历史上,经济学界的众多经济学家都对重商主义做出不同的评价。他们以各自不同的角度和时代背景来阐述对于重商主义的理解。
第一节马克思的评价
马克思认为,重商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早的理论探讨,反映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但是,重商主义者只是根据商业资产阶级的实践经验去研究经济现象的表面联系,而没有深入到现象的内部联系去探询事物的本质。商业资本活动的范围是流通领域,因此托马斯·孟考察的对象
只限于“流通过程及其独立化为商业资本时的表面现象”31,他不可能发现资本主义的本质。在他看来,流通是财富的直接来源,而生产只是创造财富的前提。
但是,他的著作中包含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它明显地表达了新兴资产阶级发展商品货币关系的愿望。他指出,资本家眼里的财富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这就“用粗率而天真的形式,吐露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即它要服从于交换价值的支配” 。它指出货币能够通过流通而增殖,实际上就表明了货币不但是流通手段,而且具有资本的职能(托马斯·孟把资本局限在货币形态,而且不能加以科学的解释)。因为托马斯·孟和其他重商主义这这样的开始了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探究,马克思肯定了重商主义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初的理论考察。马克思指出:“重商主义―必然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所呈现出的表面现象出发,因此只是抓住了假象。这部分地是由于商业资本是资本本身的最早的自由存在方式;部分地是因为它在封建生产的最早的变革时期,即现代生产的发生时期,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
重商主义者从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式出发,并进而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在对外贸易中保证做到商品输出大于输入,才能有更多的金银流入国内,从而才能不断的增加一国的国民财富。这样,重商主义者就把财富和利润的来源归结为流通的过程。这种关于财富和利润来源的见解,也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因为在封建社会的晚期,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商业资本占据重要的地位。当时在资本主义经济领域内还不是生产支配着流通,而是流通支配着生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当时真正的资产阶级的经济领域是商品流通的领域。”
因而,社会财富被认为是从流通中带来的;利润也被表现为流通的结果,表现为出让商品后带来的额外货币,即由低价购买高价出售而得到的所谓“让渡利润”。重商主义从商业资本的运动形式、即从 G-W-G′这一公式出发,来判断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复杂过程,因而得出了流通过程是财富和利润的源泉的结论。但是,重商主义者仅仅停留在流通领域上,当然不能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本质,所以他们的学说还不是科学的。马克思指出:“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
对于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和财富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他们不了解货币的起源和本质,从而不可能理解财富的真正源泉。货币虽然也是商品,但和一般商品不同,它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交换价值就在货币上取得了完成的姿态。这是由于金银具有充当货币材料最适合的属性,一般等价物才最后固定的由金银来充当。所以,马克思指出:“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从而把财富同货币混为一谈。虽然如此,但他们在封建社会的晚期,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和逐渐成长的童年时期,就正确地说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使命就是赚钱。如马克思所指出:“这种主义粗野而坦率地吐露了资产阶级生产的秘密:资产阶级生产受交换价值支配。”
另外,马克思曾说过,只有物质生产劳动和服务于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价值通过流通过程产生,但又不是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他认为,商业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这样马克思是就批判了重商主义学派流通产生价值的观点,但实际上,马克思是为了说明物质生产劳动的意义才这样说的。尤其是,马克思为了进行理论抽象才舍弃了非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内容,而且这种抽象在当时非物质劳动所占比重很低的条件下也是合理的,通过这样的理论抽象就科学地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否认商业劳动作为社会必要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他曾经举例说过,歌唱家在为剧院老板创造剩余价值的条件下他的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另外,生产劳动理论是不断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必然会增添新的内容,我们应当根据新的时代特点来做出新的理论概括。
第二节法国重农学派的批判
重农学派出现于十八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这时正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准备时期,法国的社会经济状况更加恶化。而当时以牺牲农民而发展工商业的重商主义政策,尤其使法国农民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农业遭到破坏而处于极度衰落的境地。十八世纪中叶,法国的工业和商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国内市场狭小,高额关税和国内捐税,引起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之间的尖锐矛盾。到了十八世纪末,法国封建社会濒临着绝境和没落的状况,这表明法国封建专制制度已经走上了不可避免的灭亡道路。封建专制制度的破产,同时也就是重商主义学说的破产。实践证明,重商主义政策并不能挽救封建制度所面临的危机,反而使危机进一步加深。虽然重商主义在法国资本主义产生过程中起过很大的作用,但是当法国资本主义进一步成长时,重商主义便转而成为它的绊脚石,遭到了激烈的反对和批判。适应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在法国出现了和重商主义完全对立的重农学派。
重农学派的主要观点认为,经济增长的唯一源泉是农业,社会财富是从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不能产生社会财富,因为在他们看来,对外贸易是一种具有出售价值的产品去交换另一种价值相等的产品。在基本观点上,重农学派同重商主义是迥然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对立的。以下就是重农学派的观点,作进一步阐述:
第一,重农学派反对重商主义强调金银货币的重要性和必须不断增加货币数量的观点。在重农学派看来,财富即物质。金银货币不过是交换的媒介而不是实际的财富,金银货币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实际的经济增长。他们认为积累货币是一件坏事,货币积累越多,国家就越贫困,货币除了供商品买卖时使用之外,别无他用。重农学派的代表魁奈说过:“货币并不能产生货币,如能把一埃古成功地利用起来,就能产生二埃古的财富,但这只是由于生产有所增长,而不是因为货币有了增长。”他们把货币的职能只是看作为流通手段,认为如果货币被置于流通之外,不与其他财富进行交换,便不能促进国家财富的经常再生产。只有
农业才能创造物质和剩余物质,其他行业都不能产生物质,更不能产生剩余物质。商业不能产生利润,如果能够产生,那么这种利润也是由于不等价交换在流通中产生的。
第二,重农学派否认对外贸易是社会财富的源泉,不主张争取外贸顺差。按照他们的意见,对外贸易无非是以一种具有出售价值的产品,去交换另一种价值相等的产品。如果只是从这种交换的纯粹的形式来考察,严格的说,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毫无损失,也毫无好处。因此他们认为,对外贸易输出产品而换回货币,把货币吸收到国内来,这种货币财富对国家来说用处是很小的。然而,它却使国家失去了生产和消费所需要的产品,而不得不设法再把这些产品运回,否则国家就会感到极端匮乏。其理由除了前述的买进货物和卖出货物在价值上相等以外,还因为在他们看来,金银货币的内外流动会引起相对价格的变动,以致实际财富可能反而减少。
第三,重农学派反对重商主义强调的“国家干预政策”,主张取消垄断、排除国家干预而倡导自由竞争的自由贸易政策。当时法国出现了谷贱伤民的情况。法国政府不许谷物出口,除非在粮食过于便宜时才可以例外的开放几个月或半年。这个政策和执行重商主义有关。重商主义为了鼓励出口,希望工业品便宜。
而工业品便宜,工资就得便宜,相应的粮食也应当便宜才行。这样工业品出口才有竞争力。重农主义者则认为,粮食便宜会减少租地农业家的收入,从而影响第二年的投资。投资减少又影响再生产规模和纯产品的产量。他们主张实行谷物自由贸易的政策,这样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富。另外,他们认为,农业部门的兴旺发达会自然而然地带来其他部门的发展,而农业部门的兴旺发达和随之而来的其他部门的优化发展,必须有一个先决社会政治条件,那就是取消垄断、排除国家干预而倡导自由竞争。
第四,重农学派与重商主义相反,他们断言从事工商业的劳动是非劳动性的,而只有农业劳动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财富的增加可以保证人口的增长;而人口和财富的增长又使农业兴旺,商业扩大,工业繁荣,从而促使财富不断地得到增殖。
重农学派对国民财富性质的认识比重商主义者大大跨进了一步,它透过金银货币闪闪发光的外壳而观察到国民财富的真正性质。重农学派认为,财富只能是物质,商品流通不可能生产任何物质,从而流通领域就不可能是财富的源泉,财富的生产只能来自生产领域。其次,重农学派提出的《经济表》是人们对再生产过程的第一次具有科学性的分析。在经济发展思想的演变过程中,这两点是重农学派的重大贡献。
第三节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批判
亚当"斯密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时也是第一个对重商主义加以总结并评价的经济学家。可以说正是斯密对于重商主义的详细分析,才使得世人对重商主义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更深层次的认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主要形成于十八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在这个时期,农业、工业特别是工场手工业都有了迅猛发展。同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英国的对外贸易也迅速发展起来。英国不仅夺得了海上霸权,而且成了最大的殖民帝国。同殖民地进行掠夺式的贸易,给英国资产阶级带来了空前的高额利润,积累了巨大的财富。
但同时,依据重商主义原则而制定的保护关税制度已变成英国资产阶级向外扩张的障碍。英国资本家由于他们经济力量的增长,已不害怕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的竞争了。所以,对于英国资产阶级来说,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已经成为压倒竞争对手,发展对外贸易的有力武器了。
在这个时期里,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的发展,正是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上述迫切要求。在斯密以前,完整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还出现过继续发展和总结重商主义的企图。但是在亚当"斯密真正建立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派之后,尤其是在他的那本著名的《国富论》出版之后,整个古典经济学派对于重商主义都是持有一种批判态度的。在《国富论》一书中,他第一次提出“重商主义”这个概念,并加以评述。针对重商主义的看法,斯密提出了多方面的质疑:
首先,斯密指出,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见解之所以形成,不过是因为货币具有双重作用: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由于它是交易的媒介,所以人们“总是觉得,获取货币是一件要事。只要有货币,以后随便购买什么,都没有困难。” 由于它又是价值的尺度,所以人们 “便用各种商品所能换得的货币量,来估计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于是,人们就认为“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来,都是同义语”。但是,在一个社会里,如果作为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的东西并非货币或金银,人们会不会视货币或金银为财富呢?斯密的答复是否定的。
其次,斯密认为,无论是早期重商主义者所鼓吹的必须把货币贮藏在国内,从而要禁止货币外流的主张,还是后期重商主义者所提出的必须保持输出超过输入、从而保证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的论点,都是值得怀疑的。早期重商主义者的谬误,已由后期重商主义者做了评论。后期重商主义者说,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极容易向外走私。在出现外贸逆差的情况下,如果禁止金银输出,不但不能阻止金银输出,而且将使金银输出多加一层危险,从而使金银输出多加一层费用,也就是说,在这种禁令下,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而汇兑愈是不利于一个国家,贸易逆差也必然愈是不利于这个国家。他还说,为购买外国货物而输出金银,未必会减少国内的金银量,甚至有可能增加国内的金银量,因为如果外货消费额并不因此而在国内增加,那些货物就可再输出国外,以高利润在那里售出,从而带回来的财宝也许比原来为购买货物而输出的金银多得多。斯密认为,后期重商主义者的这些看法也并非完全正确。他说:“以上的议论有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有一部分却是强词夺理。认为在私人觉得金银输出有利时,禁令不能防止金银输出的议论,也是正确的。但他们如下的议论却是强词夺理,即:要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国其他有用商品的数量,需要政府更大的决心;自由贸易能确保这些商品的适量供应,毋需政府给予那样的关心。他们又说,汇兑的高价必然加剧他们所谓的贸易差额的不利程度,或导致更多的金银输出,这样的说法也是强词夺理。”因为“汇兑的高价,也自然会使商人努力平衡他们的输出和输入, 使他们尽量减少他们的支付额。此外,汇兑的高价必定会产生类似课税的作用,因为它增高外货的价格,从而减少外货的消费。所以汇兑的高价不致增加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额,而只会减少金银的输出。”
第三,斯密指出,国外贸易不仅促进生产,还增进消费者的利益,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他是在评论重商主义时提出这一论点的。在他看来,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原理: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而在重商主义者看来,消费者的利益,几乎都应当为生产者的利益而牺牲。重商主义者似乎不把消费看作一切工商业者的终极目的,重商主义者在对外贸易中单纯强调保护政策和力争出超,其思想基础即在于此。斯密批评说:“对于凡能与本生国产物和制造品竞争的一切外国商品,在输入时加以限制,就显然是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了。为了前者的利益,后者不得不支付此种独占所增加的价格。”
第四,斯密反对重商主义对于国际贸易管制的观点。他首先认为财富不仅仅只是贵金属和金属货币,各类有用的生产产品都是财富,所以国际贸易不应仅以换回贵金属为主要目的。国际贸易的主要目的应是发挥本国生产的比较优势,以本国生产成本较低的货物去换回在本国生产成本较高的货物,从而增加国富。因此,斯密主张国家对于对外贸易不应有管制,不应人为地设置障碍。他说:“如果本国产业的生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同外国产业的生产物一样低廉,这种管制显然无用。如果价格不能一样低廉,那么一般地说,这种管制必定是有害的。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费的代价比在家内生产时所费的小,就永远不会想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购买。鞋匠不想制作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制作。农民不想缝衣,也不想制鞋,而宁愿雇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45在国际贸易上也是如此:“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给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
第五,斯密不同意重商主义提倡消费与挥霍的观点,主张节约与消费不足。从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重商主义并不同意经院哲学家把一切节约都称作美德。许多重商主义者已经强烈地感到了需求不足会引起经济波动和失业。消费不足必然带来产品滞销、工厂开工不足、工人失业,由此重商主义者认为:节俭是失业的原因。要想经济稳定增长,减少失业,社会应该挥霍。“挥霍这个缺点,对于个人虽然不利,对于商业倒不然……贪得这个缺点,则对于个人与商业都不利。”“假使每个人都多花一些,则每个人之所得都要大一些,而且每个人都可以生活得舒服些。” 重商主义这种理论,斯密针锋相对,大加批判。斯密认为“资本增加,由于节俭;资本减少,由于奢侈与妄为。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这个增多的资本,他可以亲自投下来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亦可以有利息地借给别人,使其能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个人的资本,既然只能由节省每年收入或每年利得而增加,由个人构成的社会资本,亦只能由这个方法增加。”斯密这里是从资本形成的角度来讨论节俭问题,认为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而奢侈就是滥用资本。纵使奢侈者所费全部是购买的国产商品,不用一点外国货,结果亦将同样影响社会的生产基金。因为如果人们总是奢侈而不节俭,那么每年总有一定数量的食品和衣服,本来应该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
的而结果被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因此,每年一国生产物的总值,总不免低于本来应有的价值。斯密最后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无论就那一个观点说,奢侈都是公众的敌人,节俭都是社会的恩人。”
最后,斯密认为,重商主义之所以错误,其根本原因是它不能认识一国的真正财富是一国的“资力”。他说:“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如果在任何时候缺乏金银,要想法补足,那就比补足其他任何商品的缺乏都更方便。如果制造业的原料不足,工业必将陷于停顿。如果食粮不足,人民必将为饥饿所苦。……无论从哪一方面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是不必要的”。斯密还说:“没有葡萄园的国家,须从外国取得葡萄酒;同样,没有矿山的国家也无疑地必须从外国取得金银。然而,政府似乎不必更多注意某一物品而更少注意另一物品。一个有资力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决不会缺少那些金属。”
基于以上所述的认识,斯密成为贸易自由的热心鼓吹者和贸易限制的坚定反对者。他在《国富论》中,曾就重商主义限制贸易的种种措施,逐条加以批驳,如限制输入的高额关税和绝对禁止输入两种方法,如鼓励输出的关税,发奖金,订通商条约和建立殖民地等四种方法,斯密都做了细致分析,指出他们有害于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种种弊端。斯密对于重商主义的认识超越,表现在经济学思想对于狭隘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超越上。斯密并不认为商业是创造财富的惟一源泉,他对资本用途的划分以及他对资本四种用途之间关系的分析说明他的理论比之重商主义的认识已经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不再以偏概全,不再将对资本的认识停留在货币关系的表层。斯密认为:“原生产物及制造品富饶的地方,必以所余运往缺乏的地方,假设没有资本投在运输业中,这种运输便不可能。于是它们的生产量便不能超过本地消费所需要的。批发商人的资本,可通有无,使这个地方的剩余生产物交换别个地方的剩余生产物,所以,既可以奖励产业,又可以增进这两个地方的享用。”并且,斯密还进一步分析了零售商业资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斯密并没有沿袭重商主义对商业资本的完全推崇,没有将商业资本视为惟一的资本,他认为资本有四种用途,更认为:“假设没有资本用来提供相当丰饶的原生产物,制造业和商业恐怕都不能存在。”这就表明,斯密将农业视为基础产业,将投在农业上的资本视为更具有基础性的资本存在。这是斯密的资本理论对于重商主义认识的超越。
第四节萨伊对重商主义的看法
让"巴蒂斯特"萨伊( J.B.Say, 1766-1832)是法国庸俗经济学家的代表。是继法国重农学派之后,大力提倡发展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家,他的学说以对亚当"斯密学说体系系统化和通俗化著称。萨伊经济学的形成和 18 世纪末、19 世纪初法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有密切关系。十八世纪末,在法国爆发的资产阶级革命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制度,并为资本主义方式扫清了道路。但是随着革命的深入和发展,法国资产阶级却愈来愈为这个革命所吓倒。资产阶级在拥护雅各宾派执政的革命工农群众面前害怕起来,于是急剧地改变了自己的斗争方向,走上了反对革命的道路。而当时,萨伊正是资本主义的辩护人之一。在他的经济政策主张中,反对重商主义的内容是很突出的。萨伊不同意重商主义者把货币作为财富的唯一形态的观点。他既反对早期重商主义者禁止货币输出和一味积累货币的主张,也不同意晚期重商主义者死抱着的对外贸易出超论。
萨伊经济政策的着眼点在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认为凡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就是好事,就值得鼓励和支持;凡是有碍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就是坏事,就应当反对。萨伊把货币看成是一种财富,但他并不把货币当成是财富的唯一形态。萨伊认为,财富的主要形态是产品(物质产品和无形产品,其中包括精神产品,各种服务等),货币的主要作用是产品所有者之间来意交换的手段,货币具有作为交易媒介帮助有需要交换东西或需要购买东西的人的特点。萨伊把那些输出货物只是为了换回现金的做法,视为决心不要对外贸易。理由是:如果大家都要现金,就没有交易的可能。他问道:黄金在哪些方面比其他东西更可取?黄金除准备用作购买所向往的东西的手段之外,还有什么值得可取的呢?他认为,那种为了保存国家财富,禁止国家货币外流的做法,是不必要的。他甚至认为这是可笑的。萨伊认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只是为了创造实际需求,货币可使消费的物品容易达到最后的目的地。
同样,在反对晚期重商主义方面,萨伊也是十分积极的。萨伊所主张的对外贸易不同于晚期的重商主义者所主张的对外贸易。他不是一个对外贸易顺差论者。萨伊认为,只要对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有好处,对外贸易顺差、逆差都是可取的。萨伊甚至说,有利的贸易差额所得的利益是完全空冷的利益,即使假定这利益是实在的,一个国家也休想永远享有这利益。而如果对外国产品加以绝对排斥,还势必引起独占权利的建立,从而有利于国内制造商,而不利于国内消费者。贸易要服务于生产事业的发展。萨伊主张把资本首先投放在本国农工生产事业上,使本国的生产有个大发展,但资本的投资要放在有利的生产事业上,而不是什么产品都由国内生产,他说:“对我们有益的,不是把我们的生产力使用在外国人经营得比我们更好的生产部门,而是把我们的生产力使用在我们经营得比外国人更好的生产部门,然后以我们生产的东西购买外国的产品。”萨伊认为,就扶植本国的生产事业来说,消费外国的产品和消费本国的产品并没有区别,理由是,购买外国生产的东西,最终还是用本国产品输往外国来购买的,他说:“一个国家要买外国产品,不使用本国产品就买不成” 。
最后,萨伊反对重商主义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观点。他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用了很大篇幅分析了政府政策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从而使人更清楚的看到萨伊所持的经济自由主义立场。他在这里详细分析了政府干预生产性质和生产方法的种种做法及其不良后果,指出“如果政府当局出来干涉,阻碍政府当局出来干涉,阻碍事态的自然趋势,告诉生产者说,你正要生产的那种生利最厚因而是人们最需要的东西,却不十分适合你的环境,你们必须生产别的东西。政府的这种行为显然将把国家的一部分生产力引到次要东西的生产,使人们更迫切需要的东西的生产大吃其亏。”他强调说,在农业还是工业中,只要生产者自己最清楚应当生产什么产品,和应当采用怎样的生产方法;另一方面,利己主义是最后动力和老师,用不着政府指手画脚,“最繁荣的社会必定是不受形式拘束的社会”,“干涉本身就是坏事,纵使有其利益……一个仁慈的政府应当尽量减少干涉”。他还对政府特许的垄断贸易公司、限制谷物贸易、以及政府直接经营某些生产事业进行了抨击。应当指出,萨伊并不是完全不要政府,他认为政府有其重要的职能,但他反对对外侵略和掠夺。萨伊的这些观点都是在针对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和对外扩张政策而提出来的,他反映了法国新兴的资产阶级渴望有一个对外开放、对内自有发展的和平环境的愿望。
第五节凯恩斯的“新重商主义”立场
凯恩斯经济学说的出现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急剧发展,而 1929 年爆发的世界性大危机对资本主义经济又造成极大破坏,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为自身发展的利益和为拯救资本主义危机不得不执行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政策。但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宣传自由竞争和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经济实践同传统经济理论产生严重矛盾。凯恩斯经济学说的出现正适应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需要,它力求说明和解释资本主义的失业和危机,并找出医治的途径和办法。
凯恩斯的主要经济思想都体现在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在书中,他充分体现了新重商主义的倾向。他反对古典经济学派关于整个经济体系是可以自动达到最佳状态的,而重商主义主张用政府的政策来干预经济是“彻头彻尾的头脑不清,一团糟。”的论断,认为重商主义者的思想从未假定过有什么自行调节趋势,重商主义者关注于整个经济体制的设计和管理以及这一体制如何保障经济体系全部资源的最佳利用。这是对管理国民经济途径的贡献,“16~17 世纪早期开创者的经济思想方法可能已经达到了实践智慧的边缘。”59而他要做的“就是给被古典学派冤枉长达一百年之久的思想学派恢复名誉。”
一、对对外贸易顺差与国家财富之间关系的看法
凯恩斯认为:一国的经济增长决定于该国的投资之多寡,而总投资量之多寡完全由利润动机决定,投资利润的高低,在长时期内,决定于国内利率之高低。“今设工资单位相当稳定,不会自动作大量改变(这个条件几乎总是满足的),又设灵活偏好状态,就短期变动之平均数而论,亦相当稳定,更设银行所遵守之成规也不大变更,则利率之高低须看国内有多少贵金属(用工资单位计算)可以用来满足社会之灵活偏好。在同一时代内,既无大量国际借贷,又极少可能在国外购置产业,则贵金属数量之是增是减主要须看贸易是顺差或逆差而定。”凯恩斯说:当时重商主义者和政府当局关切贸易顺差实在是一箭双雕,而且也只有这个办法。当时政府既不能直接控制利率(当时还没有中央银行,纸币也很少使用),又不能直接操纵国内投资之其他引诱,所以增加顺差,乃是政府可以增加国外投资之唯一直接办法;同时,若贸易为顺差,则贵金属内流,故又是政府可以减低国内利率,增加国内投资动机之唯一间接办法。按照凯恩斯的意思,一个社会,如果他的工资单位、决定消费倾向的国民特性、以及灵活偏好三者都相当稳定,其货币又以贵金属为基础,则政府当局为维持繁荣起见,必须密切注意贸易差额。若贸易为顺差,则对宏观经济颇有鼓励作用;若为逆差,则可能很快就会产生顽固的经济衰退。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者设法维持国内货币数量,压低利率,这都表示重商主义者之智慧。
二、对失业问题的看法
中世纪社会里,人们都有一小块土地赖以安身立命,尽管这土地可能并不属于自己。中世纪在社会结构的设计上就排除了失业,不管是作为贱农还是农奴,他总能有一份更重的工作。这工作虽然十分辛苦,领主对待他们也并不仁慈,但他们可以借此维持自己的温饱。只要没有大的社会灾难,入战争、瘟疫等,大规模失业在中世纪是不存在的。但是,15 世纪以后,情况发生了改变。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机械的使用使得大批工人失业,工人的工作十分不稳定,这对社会的安宁造成很大影响,因而重商主义提出一系列解决失业问题的办法。他们首先认为:外国物品进口过多是造成本国工人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他们主张用限制进口来解决本国工人失业的问题。例如凯恩斯提到,在 16 世纪的英国就有人这样写道:“洋货每年进口,充塞英国市场,不仅引起货币稀少,而且破坏了手工业,于是有许多平民无从谋生,不得不闲散,从事乞食、偷窃。”在 15 世纪的法国也有人提出类似的观点,并用相同的贸易保护措施来为成千上万失业劳动力创造工作。另外,重商主义者还主张通过公共工程投资来缓和失业,如用政府投资建设道路、运河、码头以及市政工程等,从而吸收失业人员。正如熊彼特在其《经济分析史》中所说重商主义依据失业论点而颁布的保护主义法令无疑在 15 世纪已经出现。有些“重商主义”作家对就业论点研究得很深,达到了惊人的水平,实际上达到了凯恩斯主义的水平。
三、节约与浪费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凯恩斯的重要思想就是:总需求决定总供给,决定国民收入,从而决定总就业,如果有效需求不足,则国民收入就会下降,总就业人数也会减少。由于三个基本心理规律的作用,使得总需求增长的速度总是低于总供给增长的速度,由此带来经济萎缩,失业增加。而三个基本心理规律中第一个就是人们的节俭心理,由于节俭心理的作用,造成边际消费倾向的递减,从而降低总需求的增长。所以,如果处于经济紧缩时期,政府应该鼓励人们消费,改变民众过分节俭的心理和习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为了说明他的观点并不是孤立的,在其《通论》中他引用了一系列重商主义的论述:“在私人家庭中,处处节俭打算,从事储蓄,的确是致富之道,于是有人想,不论国家得天之厚薄,假使每个人都实行以上这个方法,则国家也可以致富。例如有人以为,假使每个英国人都择其邻居之节俭者而从之,则英国人比现在还要富,我认为这是错误的。” “储蓄不仅使个人致富,也使社会致富;消费不仅使个人变穷,也使社会变穷。这句话是等于说,爱钱是一切经济福利之源泉,不仅使节俭者本人致富,而且也可以提高工资,让失业者有业可就,恩泽普及各方。从报纸到最新经济学巨著,从教堂讲坛到国会议院,这句话说了又说,一再申述。现在要对这句话发生疑问,简直是象渎犯神圣。然而一直到
李嘉图出版其著作为止,有识之士以及大部分经济思想家都否认这种学说,……现在我们想指出:第一,这些结论不能成立;第二,储蓄习惯可能行之过度;第三,若行之过度,则社会变穷,工人失业,工资降低,整个工商界变成阴暗惨淡,这就是所谓不景气……。” 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凯恩斯在节约问题上的看法与重商主义十分一致。
四、国家干预经济思想
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在自动调节的基础上不可能再生存下去。国家应当肩负起调节经济的任务。这个任务可以归结为,维持和鼓励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这种需求具有经常落后于生产的趋势),这便是同失业和开工不足作斗争的方法。对私人资本家必须不断的予以督促,使其从事资本投资,即建立新企业,扩大生产。
在凯恩斯看来,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流行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国家对经济的不干预主义,已经成为了错误的和危险的思想。首先,国家应当保障国内货币充裕而且“便宜”,即借贷率低。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才愿意利用银行信贷从事投资,从而雇佣工人和支付工资。自由贸易更是一种偏见,为了充分就业,有必要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和倾销(即为了占领市场以低价出口商品),有必要调整货币行情。这些建议同重商主义者的思想有惊人的相象之处-如果考虑到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同西欧二、三百年前的经济有着巨大差异的话。瑞典学者埃尔"海克西尔指出:“凯恩斯对经济现象的看法同重商主义者的看法非常相似,尽管他们的社会哲学完全不同。”
最后,凯恩斯列举四点,说明他同重商主义之的间密切关系:
第一,重商主义,按他的说法,是同下述倾向相联系的,即增加国内货币数量,以降低借贷利率和鼓励投资。正如上面刚指出的,这正是凯恩斯的关键思想之一。
第二,重商主义者不怕提高价格,他们认为,价格高可以扩大贸易和促进生产。凯恩斯则是现代“适度通货膨胀”(作为维护经济活动得手段)论的奠基人之一。
第三,重商主义者是把货币不足视为失业原因这一观点的创始人。凯恩斯则指出,增加货币数量(通过扩大银行信贷和国家预算支出)是同失业作斗争的最重要工具。
第四, “重商主义者很明白,他们的政策具有国家主义色彩,而且会引起战争。他们承认,他们所追求的,乃是国家的利益,以及国力之相对的增加。”凯恩斯认为,保护主义有助于一个国家解决就业问题,而且赞成经济民族主义。重商主义者接受国际货币制度下必然产生的结果,而漠然无动于衷,这点固然可以批评;但当代也有头脑不清之徒,主张采取国际金本位制,对于国际借贷则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相信只有这种政策最足以促进和平。两相比较,还是重商主义之现实态度要高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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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为什么说在15——16世纪,“当时在资本主义经济领域内还不是生产支配着流通,而是流通支配着生产。”呢?这个流通支配生产和我们今天的企业因重视营销而制订的哑铃型组织结构有什么区别呢?
2、马克思在继承古典经济学基础上提出的经济学理论到底解释了一个什么问题呢?
重商主义经济学滥觞于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了统治西方思想界长达千年之久的亚里士多德体系以及极力维护静态均衡的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禁锢。这一时期,不仅文化艺术得以繁荣,商业社会和新兴的中产阶级也成长迅速。重商主义者密切关注现实经济的发展使得重商主义经济学成为一门面向现实世界的经济学说,这也使得重商主义在各国因国情的差异有不同的发展,因此重商主义是一门情景特定的学说,并不拘泥于某些权威的著作和学者,出现了如德语世界的官房学派(Cameralism)[1],法国的柯尔贝尔主义(Colbertism)[2]等。所以,研究重商主义必须紧密地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自从欧洲民族国家出现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国为了谋求国家的统一和对外的霸权而相互争夺财富。重商主义经济学对经济发展的认识来自于比较各国的发展状况,吸取成功国家的发展经验,极力避免重蹈失败国家的覆辙。因此,重商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方法是历史和比较方法,尽可能地用低层次的抽象和演绎来理解经济发展问题。重商主义的经济理论并不一定很完善,但是经济政策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对落后国家的发展战略产生了广泛且深远的影响。我们认为重商主义经济学不仅是一种贸易理论,而且是前工业化时代的经济发展理论。这一时期成功的国家,都是大力发展相对于农业而言具有更高进入壁垒的制造业,并通过国家的制度建设从制造业中抽取租金。要更为全面地认识重商主义,首先就要突破传统经济思想史将重商主义仅仅限定为贸易学说的错误做法。经济思想史的研究中对待重商主义有两种态度,一是主流经济思想史将重商主义视为一种贸易理论,以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斯密为代表[3];二是德国历史学派将重商主义看成在特定历史时期国家建设的步骤,以新历史学派主要经济学家斯穆勒为代表[4]。20世纪30年代E. Heckscher试图把重商主义看成贸易理论和经济政策的综合体,综合上述两种态度(Heckscher, 1934)。
法国的重农学派经济学家就对重商主义提出了批评,“对重商主义的指控源自于激进的法国批评家布阿吉尔贝尔,然后被斯密不加批判的继承了”[5][6]。重商主义的命运也因斯密的两点批判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为这两点批评成为后来经济思想史中处理重商主义的标准方法。所以,对重商主义的重新评价应始于推敲斯密对重商主义的评述在多大程度上是合理的,然后归纳出重商主义经济学的方法、理论和政策,最后从理论和历史两方面,来说明重商主义作为落后国家发展战略的适当性。斯密首先将重商主义简化成为一种贸易学说,他认为重商主义的主要错误在于混淆了如下两点:一是在经济理论上将货币的积累视为国家财富的增加[7];二是重商主义将商业利益被视为国家利益并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斯密还逐一反驳他所认为的重商主义基本政策主张,如奖励金、退税和通商条约等。斯密对其它政治经济学体系(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的评述都是以古典政治经济学为基准的。他认为增加财富依靠分工的发展,分工又受到市场范围的束缚,自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调节经济活动,实现社会资源的最有利用。重商主义的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都是人为地破坏自由的市场交换,给经济交易设置种种壁垒,限制了市场范围的扩大、分工的发展和财富的增长。商人、制造业者和政府共同追求垄断利润,有悖于自由主义的原则。斯密对重商主义的第一个评价,即重商主义者混淆了财富和货币的观点,不断被被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西尼尔、琼斯、麦克库洛赫等,以及曼彻斯特学派重复[8],并且延续至今。斯密对重商主义的第二个评介,被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发展成为腐败、垄断和寻租的社会经济制度,(Ekelund, Jr. and Tollison,1981[9],1997[10])。我国学者吴敬琏等认为我国当前经济模式是重商主义并对此提出尖锐批评[11],是在延续斯密及其追随者对重商主义的传统认识。后文我们将论证斯密及其追随者对重商主义的评价存在着明显的错误。
看起来,斯密指出了早、晚期重商主义的不合理之处,再加上传统的经济学说史惯例性地将重商主义分成早晚两期,所以重商主义自斯密之后,在经济学说史被贴上了“货币主义者”的标签。[12]然而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重商主义发展成为两支各有不同关注重点的两个分支:理论和政策关注的重点是货币金融领域货币型重商主义,和在实体经济中探索经济问题的生产型重商主义。后者并在17世纪晚期成为重商主义的主流,因为大多数的重商主义者认为增加财富的关键在于生产领域而非金融领域。[13]恰恰是生产型重商主义的经济学说和政策主张,推动了西欧各国经济历史性的起飞和成长。斯密并没有区分这两种重商主义,在他看来,即使晚期重商主义者要求发展工业的强烈主张,仍然没能摆脱早期重商主义者将积累货币视为财富增长的“谬误”,因为这种主张“被视为只是国外贸易的辅助”[14]。事实上,即使是斯密之前19世纪的英国重商主义者也明确地反对将金银等贵金属等同于财富,“17世纪20年代的孟和米塞尔登(E. Misselden)相当程度上认为财富是以可消费品的形式存在的,如谷物、工具、制成品或者消费品”[15],这与斯密本人在《国富论》中对国民财富的定义极其相近[16]。并且重商主义者认识到了贸易的互惠性,禁令过多反而会束缚贸易,并且突破了早期重商主义者将财富总和视为零和博弈的狭隘认识。[17][18][19][20]斯密等认为重商主义坚持贸易差额论,即保持贸易顺差。但是实际上重商主义经济学家提出了诸多新观点来论证一国应该出口制成品,以此来增加财富,如J. Child, C. Davenant和N. Barbon等提出了“foreign-paid income”、“the labour balance of trade theory”或者“the export of work theory”[21]。
[1]
赖纳特,“作为发展经济学的德国经济学”,载赖纳特、贾根良(主编):《穷国的国富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 斯密:《国富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4]
Schmoller, G., Mercantile System and Its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5][5]
Magnusson, L., Economics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the Emergence of Economics as an Academic, The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94, Supplement, 1992, S. 269-257
[6]
熊彼特认为将重商主义视为一种贸易差额论的传统是由斯密建立的,参见熊彼特(著),《经济分析史》(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p.501。
[7]
罗宾逊等从有效需求与贸易平衡之间的关系反驳了斯密的这一观点,参见罗宾逊、伊特韦尔(著),《现代经济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pp. 7-8。李斯特则用生产力理论对斯密提出了批评。
[8]
Magnuson, L,. The Tradition of Free Trade,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2004, p. 79, pp. 82-90.
[9]
Ekelund, Jr., R. and Tollison, R.,
Mercantilism as a rent-seeking society. economic regula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exas A & M University Press, 1981
[10]
Ekelund, Jr., R. and Tollison, R, Politicized Economies: Monarchy, Monopoly, and Mercantilism, Texas
A & M
University Press, 1997
[11]
吴敬琏,“要市场经济,还是重商主义”,载XXX,2008-10-09;周瑞金、吴敬琏,“重商主义非市场经济”,载XXX,2008-10-09
[14]
Smith, A., 1776,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Wealth of Nations, 第四篇第一章,查页码
[15] Magnuson, L,. The Tradition of Free Trade,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2004, p. 76.
[16]
Smith, A., 1776,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Wealth of Nations, p.1,
[17]
孟(著),《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pp. 5-6。
[18]
孟、巴尔本和诺斯(著),《贸易论》(三种),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pp. 36-37,p.52,p. 77,p. 102,p. 103。
[19]
Wiles, R.,Mercantilism and the Idea of Progress, Eighteenth- Century Studies, Vol. 8, No. 1, Autumn, 1974。
[20] Steuart, J.,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I, p. 299,转引自Manguson, L., Mercantilism: The Shaping of an Economic Language,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94, p.6。
[21]
Magnuson, L,. The Tradition of Free Trade,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2004, p. 7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8 8:47: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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