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最近状态不佳,思维混乱。花精力阅读了Zou和Gong等人关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文献,考虑为什么他们在将多级ZF引入内生增长模型时,并不建立一个更贴近于中国地方ZF行为特征的模型(微观基础)。一方面,大多数文献在建立多级ZF模型时,假设地方ZF的目标在于实现辖区内居民的福利最大化。这种假设对于西方国家的地方ZF而言是可以成立的,因为西方国家地方ZF基本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ZF迫于居民“用脚投票”的压力,其目标函数与辖区内消费者的目标函数是一致的。而与之相比,中国的地方ZF在行政上是集权的,这使得中国地方ZF与中央ZF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而地方ZF的行为也是迫于政绩考核机制所形成的,与当地居民的福利函数似乎并没有太多关系。另一方面,这些文献大多认为地方ZF的职能在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一点也完全偏离了中国地方ZF的实际。因为相比较而言,在转型时期,中国地方ZF更多的被赋予直接参与“经济建设”的职能。在中央ZF的“目标考核”体系之下,中国地方ZF的其他经济职能,如提供公共产品,则被相对淡化。</P>
<P>于是,试图构建一个内生增长模型,初步想法是这个模型“微观基础”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拓展:(1)对中国地方ZF行为特征予以准确描述;(2)考察地方ZF对于居民或企业等其他微观个体行为的影响。但这里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中国地方ZF本身具有以增长为导向的行为特征,若以这种行为特征作为基础,来说明宏观经济增长的过程,这似乎是“以增长来说明增长”(一种“回馈机制”?若是的话,其中的数学模型要求太高了,远远超出我的能力),似乎在逻辑上非常粗糙。。。。于是困惑!</P>
<P>利用内生增长模型来解释中国地方ZF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这种作法也许本身就不可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