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强县的贫困帽
贺海峰 来源:《决策》2005年第4期
经济强县为什么依然戴着“贫困帽”?这个原本就争议不断的话题,因为《人民日报》近期的一篇报道,再次引发各界瞩目。报道称,陕西省经济5强县中竟然有4个是贫困县。
“凡是有的,还要给他,使他富足;但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互联网上,有人甚至引用经典的“马太效应”理论对之大张挞伐。
与局外人的愤愤不平相比,已然成为众矢之的的当事者一时间噤若寒蝉、百口莫辩。在我们聯系调研时,这些经济强县的领导无一例外地以一种商量的口吻问道:“你们不是奉有关部门之命,来摘我们‘贫困帽’的吧?”言辞中,给人的感觉仿佛是理不直、气不壮。
经过对安徽省无为县进行一番深入剖析后,才发觉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
“保姆之乡”:富饶的贫困县?
无为县,地处皖中,南临长江,北望巢湖,总人口141万,是安徽的人口大县和农业大县。历史上,初设无为县建置是在宋熙宁三年(公元1090年),县名出自道家思想“思天下安于无事”,取“无为而治”之意。昔日的无为地貌复杂,灾害频仍,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另觅出路,“保姆之乡”一说由此而兴,并成为无为的代名词。在历经1991年长江大水之后,无为县绝对贫困人口一度达到36万,贫困发生率高达27.4%,农民纯收入仅600元。正基于此,1992年以来,无为相继被省和国家列为重点贫困县加以扶持。2002年3月,国家再度将无为列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02年,无为县生产总值达47.68亿元,高居安徽省61个县之首;财政收入达2.97亿元,位列全省第三。
然而,就在既然这些经济强县的财政收入如此之高,那么,它们为何迟迟不愿主动脱去“贫困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消除贫困?
争论随之而来。有人提出质疑:“这样的经济强县还是不是贫困县?”有人揶揄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安徽一位省直部门领导甚至直言不讳地感慨道:“如果连无为都是贫困县,那恐怕安徽所有的县都是贫困县!”
事实上,“经济强县”、“贫困县”的界定标准并不完全一致。评判一个县经济的强弱,主要依据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的多寡;而看一个县是不是贫困县,则有一系列综合评定指标: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财力、教育卫生住房条件等。
考虑到无为县的特殊县情,这些指标难以全面反映其贫困状况。我们不妨对无为县2002年的贫困特征、致贫因素逐一进行分析。
先来看贫困特征。一是数量多。2002年,全县绝对贫困人口73824人,低收入人口114836人,贫困人口总数188660人,相当于皖南好几个县贫困人口的总和。二是分布广。67%的贫困人口分布在丘陵山区、库区、湖区、深圩区和沿江多灾洲区,这些区域交通闭塞、资源匮乏、易旱易涝、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三是贫富差距大。从个体看,3000元以上的高收入户年人均纯收入3987.41元,是绝对贫困户的9.4倍,低收入户的5.5倍。从总量看,高收入人口与贫困人口大体相当,但前者收入是后者的7倍。四是贫困程度深。绝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416.41元,低于当年全国贫困线208.59元的标准,也低于全省19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平均水平。同时,在贫困人口中,又以特困群体居多,近八成的绝对贫困人口纯收入低于500元。
再来看致贫因素。一是文化因素。因文化程度低致贫的占贫困人口40%以上。资料显示,绝大多数贫困户文化程度为文盲、半文盲或小学,“等、靠、要”思想相当严重。二是自然因素。因自然因素致贫的占贫困人口35%。特别是西南山区,“下雨三天淹,天晴三天旱”,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三是病残因素。因病残致贫返贫的占贫困人口20%以上。由于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加之过去建立的合作医疗体系瓦解,这一数值正呈明显递减趋势。“小病拖,大病扛,扛不过去见阎王”的现象屡有发生。四是收支因素。从收入看,来源单一,层次不高。在绝对贫困人口纯收入中,种植业收入占69.1%,亲友赠送和救济收入占10.9%。从支出看,供养负担过重,入不敷出。在绝对贫困户中,劳动力人均负担2.52人。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无为县贫困人口多,贫富差距大,是个“富饶的贫困县”。在这种背景下,无为县于2002年再度被国家确定为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也就顺理成章。
安徽省扶贫办副主任丁国华就此评论认为,目前有些贫困县在本省、本地区相对来说是经济强县,并不意味着整体上脱了贫,比如安徽的无为县、凤台县等。这里还有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大家看到的经济强县,实际上是看到县城的繁华、个别大企业的壮大,这是好的现象。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就在这些县里,农村特别是山区的老百姓尽管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和县城相比,和全国农村相比仍然相当落后。
此前,“陕西省经济5强县中竟有4个是贫困县”的消息被披露之时,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刘福合在媒体上撰文称,一个县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如果考虑摘去其“贫困帽”,不能简单地根据一两项指标,而要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核心,就是要看贫困人口生活改善的状况,要看贫困人口减少到什么程度,要看贫困发生率下降到什么比例,要看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什么水平。
但公众的关注点显然不在于此。他们的疑问是:既然这些经济强县的财政收入如此之高,那么,它们为何迟迟不愿主动脱去“贫困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消除贫困?
“贫困帽”的含金量
对无为县而言,一顶“贫困帽”到底有多少“含金量”?
先来看扶贫“三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以来,全县累计争取使用各类扶贫资金12.6亿元。其中,无偿资金5亿元,占39.7%;有偿资金7.6亿元,占60.3%,平均每年超过1亿元。特别是2002年以来,扶贫资金和项目的争取力度加大,仅扶贫“三项资金”就有2.2亿元。其中,2004年共争取财政发展资金854万元,扶贫贷款8270万元,分别是其2001年381万元的2.2倍、1900万元的4.4倍,扶贫贷款争取的份额占全省1/6。除此之外,无为还争取到国家小额信贷试点县项目,贴息资金50万元。
“去年,中央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之后,银根全面紧缩。但对无为县来说,这反而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无为县常务副县长宇正义解释说,“非贫困县的民营企业在银行贷不到款,但我们县却可以直接为它们提供扶贫贷款。”由于无为县扶贫贷款主要贷给龙头企业,“贷得出、收得回”,农行将越来越多的扶贫贷款投往无为。从2001年到2004年,短短的四年时间里,无为县争取到的扶贫贷款从1900万元猛增到8270万元,殊为不易。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因为扶贫贷款很难收回,2003年,枞阳县实际使用扶贫贷款只有数十万元;2004年,颍上县更是分文未用。
再来看贫困县享受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两减一免”、农业“两减三补”等各类资金,涉及到财政的方方面面。甚至连公安干警的警服、计划生育专用车等,都全部由国家无偿赠送。若将无为县2004年享受的这些优惠政策折合成人民币,最保守的估计也要超过1亿元,比扶贫“三项资金”还要多。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贫困帽”非但没有影响到无为县的招商形象,反而对这个县的招商引资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原来,中央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无为县的区位、资源、市场、劳动力等要素本来就相当优越,如今又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可谓是如虎添翼。
最后看上级机关对口帮扶。无为县是全国政协办公厅定点帮扶对象。1994年以来,全国政协办公厅不仅直接下派干部支持无为的扶贫开发,而且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八七”攻坚期间,全国政协办公厅共为无为培训人才18名,组织召开产品推销新闻发布会1次,引进项目19个,引进资金2亿多元。值得一提的是,这其中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1亿元贷款建设的通江大道,现已成为无为承接东部辐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这些对口帮扶带来的种种“好处”,自然令非贫困县羡慕不已。
无怪乎“贫困帽”如此抢手。
脱帽加冕的制度之困
“无为县脱去‘贫困帽’的时机,选择在2010年较为合宜。那时候,我们的财力可以允许我们‘自我反哺’。”无为县扶贫办主任张勇的这番话,显然经过深思熟虑。
近年来,由于扶贫成效显著、经济增长势头强劲,无为县一直担心自己的“贫困帽”被摘除。而脱帽加冕的时机,各方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仅我们了解到的“版本”就有如下三个:
一个“版本”是2006年。这一年,国务院扶贫办将对《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进行中期评估。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期间(1994—2000年),贫困县一经确定,无论扶贫效果如何,都能连续七年享受政策。但自2001年起实施的《纲要》传递出的信息则是,贫困县很可能将以五年为期,作局部微调。在安徽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无为县率先成为全省经济十强县,故此,安徽如果调整“贫困帽”,无为县肯定将首当其冲。
另一个“版本”是2008年。2004年到2007年,安徽省在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如果考虑到扶贫开发工作的连续性,则有可能在整村推进工程完成后再作计议。
再一个“版本”是2010年底,亦即《纲要》达到预期目标之时。这一时机,也正是无为县所期望的。
对经济强县戴“贫困帽”这种现象,各方之所以在认识上存有巨大分歧,本质上折射出国家扶贫政策的若干制度缺失。
其一,“贫困县”的界定标准操作性差。1980年代以来,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的贫困标准,主要采取区域瞄准方式和区域识别制度。现行贫困标准主要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粮食两项标准。应当承认,这些标准在划分贫困县时的确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贫困线的确定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方法,带有较大的随意性,难以准确估计全国和各地区的贫困发生率和贫困缺口。这样,在争取扶贫资金时,各地政府往往多报贫困人口的数量;而在邀功请赏的时候,各地往往又乱报脱贫人数,夸大扶贫成绩。
其二,贫困动态监测、评估、调整的机制滞后,难以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比如,经济强县的财政收入达到什么水平,就可以实现“自我反哺”?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正面回应,必然招致一些人的蜚短流长。
其三,地方扶贫配套资金“一刀切”。对两个财政收入悬殊极大的“贫困县”而言,这种做法明显有欠公平。扶贫部门应当根据各贫困县的财力,重新界定其配套资金比例。
其四,经济强县摘掉“贫困帽”之后,仍然存在大量贫困人口,如何扶持使之脱贫,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日前,国务院扶贫办称,调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一个全局性的工作。即使需要调整,也要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年底,为加强“贫困帽”的管理,陕西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陕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自2005年起,凡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进入全省十强,或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进入全省十强的县,不得列入扶贫计划。
经济强县的“贫困帽”到底是摘还是不摘?这个哈姆雷特式的两难命题也许会以此为肇始,最终得到圆满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