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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6

中国闯红灯司空见惯

德国人、日本人、新加坡人等却是等红灯的“愚人”

我们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为何“闯红灯”成为了“正常”的社会现象?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一起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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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6 15:14:00
先要管,狠狠罚,然后教育,然后慢慢养成习惯。老外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等绿灯的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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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6 15:29:00

这个要区分一下:

红灯,没车,过,不成为“闯红灯”。

红灯,有车,找死的,称为“闯红灯”。

第一种类型,一般不造成危害,不会处以行政处罚。但是个别国家立法很严,另一码事。

比如,第一种类型有时候也被称为:New Yorker。城市节奏太快了,不愿意接受“不合理的计划”,采取没有后果的违规,可以被接受,但是后果是自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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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6 23:14:00

关于Mestra“先要管,狠狠罚,然后教育,然后慢慢养成习惯。老外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等绿灯的习惯的”

我的疑惑是:富人、有特权的人(比如说当官的、或者有些地方为了招商给商家的闯红灯优惠)往往不受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公平,也就影响了整体效率。解决办法是执法必严,人人平等,可是以中国的国情很难行的通。

关于stevensym的:

“这个要区分一下:

红灯,没车,过,不成为“闯红灯”。

红灯,有车,找死的,称为“闯红灯”。

第一种类型,一般不造成危害,不会处以行政处罚。但是个别国家立法很严,另一码事。

比如,第一种类型有时候也被称为:New Yorker。城市节奏太快了,不愿意接受“不合理的计划”,采取没有后果的违规,可以被接受,但是后果是自负的。”

我认为第一种仍然是闯红灯。据个例子,在十字路口,有几个方向,红灯往往停的时间比较长,要等几个方向。人有从众心理,只要有人带头闯红灯,即便当时没有车,但是红灯的时间有限,可能过了一半的时候,这个方向仍然是红灯,但是车辆可以通行,人在斑马线上,当然影响了车速,北京车多,因此,这个地方容易形成塞车,因此我认为还是会造成危害的。

表述能力有限,不知道说清楚了自己的想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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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7 02:38:00

这种都不属于犯罪,最多是“行政处罚”。

更加一提的是:一般都要看结果,没造成什么结果的,不处罚。

针对车,那是不行的。理由:如果车无视红灯,在十字路口的路情判断能力是有限的,形成交通事故的概率较高,可能造成的社会损害大。

人在路口有一定的判断性。

我在以前,我也会支持你的想法,感觉就应该狠狠地来。但是,实际上,立法这个东西,是有一定的技术的。硬来,是不合理的。

从另一面,你要看待“为什么要设置红绿灯”的问题,要从经济上考虑,就是:“作出一个争夺道路先行”的权利。是一个临时的多次的“仲裁形式”,不是一定要当成铁定的法律来看待。

车辆闯红灯,违约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采取的是“预防措施”。人在没车的时候,过了红灯,可以预见的损害是有限的,你狠狠地罚,没有道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7 2:44: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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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7 09:00:00
以下是引用没有根的草在2007-6-16 23:14:00的发言:

关于Mestra“先要管,狠狠罚,然后教育,然后慢慢养成习惯。老外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等绿灯的习惯的”

我的疑惑是:富人、有特权的人(比如说当官的、或者有些地方为了招商给商家的闯红灯优惠)往往不受罚,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公平,也就影响了整体效率。解决办法是执法必严,人人平等,可是以中国的国情很难行的通。

这是另一个问题了,执法人的选择出了问题。

不过不可能地方政府为了招商给商家闯红灯优惠的吧?

习惯的形成有时候是被迫的,但被迫形成的习惯当压力消失后习惯也慢慢消失,所以先要给点现实压力(罚),然后用内在的心理压力(教育)来替代现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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