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都不属于犯罪,最多是“行政处罚”。
 更加一提的是:一般都要看结果,没造成什么结果的,不处罚。
 针对车,那是不行的。理由:如果车无视红灯,在十字路口的路情判断能力是有限的,形成交通事故的概率较高,可能造成的社会损害大。
 人在路口有一定的判断性。
 我在以前,我也会支持你的想法,感觉就应该狠狠地来。但是,实际上,立法这个东西,是有一定的技术的。硬来,是不合理的。
 从另一面,你要看待“为什么要设置红绿灯”的问题,要从经济上考虑,就是:“作出一个争夺道路先行”的权利。是一个临时的多次的“仲裁形式”,不是一定要当成铁定的法律来看待。
 车辆闯红灯,违约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采取的是“预防措施”。人在没车的时候,过了红灯,可以预见的损害是有限的,你狠狠地罚,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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