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何破坏规则
黄衍雄
中国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在什么都言必与国际接轨的今天,就有人不遵守这个国际通行的规则。在他们的心中,所谓法律,就是纸上的东西,而警察才是实际的真切的东西。因此,即使有红绿灯管制,但没有警察的情况下,他们还是选择方便自己原则,哪管什么红绿灯原则。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善变特征。这种善变特征,对规则的建构与遵守没有什么帮助,只会破坏规则或减损规则的刚性规制,增加社会规则防范成本,最终造成自由的损伤甚至丢失以及信用(诚信)的失落,社会失范,后果不堪设想。
中国周期性的农民起义,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性格的现实版。一般的教科书上讲,农民起义的缘由都是“官逼民反”。这个“官逼民反”就是不遵守规则、破坏规则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历史现实演绎。在中国,官一般厘定规则并模范地遵守规则。但是不管是历史生活中还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或碰到这样一种场面: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警察也没有告诉我们,而且警察也没有向我们示证,就搜查我们的身体甚至剥夺我们的自由。根据法律的规定,搜查我们的身体剥夺我们的自由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但是警察没有这样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警察的行为本身就是与法律遵守无关,是严重破坏了法律并致法律尊严丧失,严重侵犯了人权,极大地伤害了民对法律的信仰与遵守,严重损伤了民对官的合法性的心理认同。历史中有“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极度不尊重人权的案例,现实版的案例有“彭水词案”“孙志刚案”、“佘祥林案”等等,这些极端的案例,不是官的一时冲动造成的,而是惯性定势思维使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然也。“朝中有人好办事”、“熟人好过证明”所显示的也是中国官场官权对法律规则的破坏,生活在现实语境中的人们都晓得中国的这个潜规则,更精通并躬身力行“有钱能使鬼推磨”原则。
“有钱能使鬼推磨”原则,不管在中国的官方还是中国民间,都被演绎得无以复加。低级别的官向高级别的官送钱,以求“官运亨通”,民向官送钱,以求自保(购买“保护伞”)。类似的案例时常见诸报端,不列举也罢。官民的这种行为与规则的遵守无关,但是却实实在在破坏了规则,更严重的是伤害了官民之间的互信,夯实了社会冲突社会震荡的土壤。
这些破坏规则的潜规则,像毛发一样紧紧依着官民身上。官在为官之前的身份总是民,民也总有为官的时候和可能。为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官民合力恭请显规则主宰,让潜规则驾鹤西去吧。就从遵守红绿灯规则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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