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层次,视香烟上瘾行为本身为理性行为,前提是定义需求为物质需求,包括将精神需求在经济上视同物质需求.
第二个层次,将香烟上瘾行为本身视为目的(非理性)行为,但用理性方式研究.如贝克尔.
第三个层次,将香烟上瘾行为本身视为目的(非理性)行为,用行为方式研究.
其中,理性行为与目的行为的区别在于,理性行为是工具性行为,目的行为是目标性行为.具体到这里,吸烟作为达致快乐的手段时,具有工具理性性质,只有当为吸烟而吸烟,且不考虑快乐时,才是绝对理性的(但同时必是盲目的).但如果吸烟不是目的,目的是快乐时,对吸烟成瘾的分析,就要看你研究的是什么,是手段,还是目的.如果研究的是目的,贝克尔式的研究,就只能是中间价值研究,是对快乐的间接研究.而卡尼曼式的研究,强调的是直接对最终价值,即快乐本身的研究.这就越出了工具理性分析手段的边界.
最后说明一下,吸烟上瘾,属于主观目的行为.与客观目的行为不同.即吸烟者自以为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由于有害于理性价值,可能并不是他真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