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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众服务是美国公立大学的神圣义务
蒋继平
前不久我发表了“从这些emails 看美国大学教授们的办事效率”(1)的博文。 在这篇博文的评论中, 我看到王英安网友这样写道:“如果免费提供,在国内这也许被判定为私分国家财产,要知道菌株、培养皿耗材及邮费都可能由出让方的课题经费支出。如果受益方付费,提供方则涉嫌商品有偿交易。当然在潜规则里这种做法屡见不鲜,尤其在熟人社会中,想要什么随便拿。而对于莫不相识的人,给钱也未必干。这就是科研管理体制的问题。”
当时看到这条评论, 我是一头雾水, 或者说很难相信这是真的。 这也许与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的差距所致吧。
自从20年前从加州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 我一直在一些私人企业任职。我从事的是农业方面的研究, 具体地来说, 是植物病理方面的工作。 一开始的时候, 在加州中部的一家私人种子企业工作。 当时, 我在研究方面需要外界帮助时, 首先想到的是加州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离我的实验站很近, 开车不到半个小时。 我需要查找有关资料时, 就去戴维斯分校的图书馆。这个图书馆为我提供免费的服务。 当我需要菌种时, 我也是向有关教授直接索取。 他们只要有这种菌种, 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给我方便, 即使我们素不相识, 从来没有例外, 全部是免费的服务。加州大学是一所公立大学, 它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州ZF的财政预算中拿出来的。 而州ZF的财政来源主要是私人企业和民众的税贡。 所以,教授们为公众服务是他们的神圣职责。
后来换了一家公司, 来到佛罗利达州。 在佛州, 我也是和往常一样, 工作上遇到需要帮助的时候, 首先想到佛州大学的教授们。我总是直接和他们联系, 请求他们的帮助。 佛州大学也和加州大学一样, 是一所公立大学。 这些教授们在接到我的请求后, 一般情况下都会尽力帮助我的。不管是认识的, 还是不认识的, 都是一样。
举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我在2005 年到现任公司新建一个植物病理实验室。 实验室建成后, 缺乏一些重要的菌种, 尤其是一些专性寄生物。因而,我就向佛州大学的一些教授求助。他们都会义无反顾地给我提供这些重要的菌种。一般情况下, 所有的材料都是无偿服务,大多数情况下由我出邮寄费。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是因为他们的研究经费和工资都是纳税人的钱提供的。 我们公司每年至少也要交几千万美元的税。 这些税收的一部分就是用来支持大学科研的。 因而,他们为私人企业和大众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进一步来说, 他们依靠纳税人的钱搞科研和获取本身的生存资源。 他们把研究成果写成论文也是为公众服务的一种方式。 但是, 论文仅仅是纸上的一套理论。 当公众需要帮助时, 那更是服务公众的机会。因而,不管从哪方面来讲, 为公众提供无偿服务是回报社会的实际措施。 这样的实质性的帮助比任何论文都值钱, 而且更符合道义。
从这点上来讲, 要是中国的公立大学如王英安网友所说得那样, 不能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提供应有的服务, 不愿意积极配合私人企业的研究人员做好研究工作,那么, 这样的大学教学和科研的目的是什么呢? 难道发几篇论文就能解决生产上的实际问题?
要是这种情况确实是中国大学的真实写照的话, 那么这样的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