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读者议论:本定律能否获诺贝尔奖?)
第 三 章
新的经济学定律 :
生 产 与 消 费 守 衡 定 律
作者杨怀辉
前面我们系统地研究了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发展运动规律,现在我们来研究人类社会的经济运行与发展的规律。
人类社会的经济运行及发展运动,共由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组成,而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及所产生的矛盾,是四个环节中决定经济运行与发展运动的主要矛盾或称基本矛盾。因为人们进行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消费,而只有消费才能提供人类生存所必须的能量,及人类生存必需的其它条件(如:穿、住、行等);而且只有消费,才能提供生产所必需的市场,只有消费掉已生产的产品,人们才能进行再生产。
因此,研究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对于我们要弄清什么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经过长期的努力,我终于发现:
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运动的过程中,生产与消费在数量上始终能自动保持平衡,即在数量上保持相等。我把生产与消费之间这种能自动保持平衡的规律,定名为“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
由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是决定人类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运动的主要矛盾,所以“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最基本的经济运行与发展规律。
从前面的关于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我们已知:分配上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要矛盾。但在宏观的纯经济学里,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才是决定经济运行与发展规律的主要矛盾,所以在不同的领域里、不同的事物内,它们的主要矛盾是不同的,这一点是我们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必须引起注意的!
由于“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基本经济规律,因此它客观地存在于任何社会、任何国家。这是它与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剩余价值”规律的重大区别所在。
那么,生产与消费为什么能自动保持平衡呢?下面就来详细地回答这个问题:
第 一 节
“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的定义
当社会生产总数量大于社会消费总数量时,就会发生“生产过剩”,迫使人们降低生产、减少生产数量。这时,消费对于生产起阻碍作用,直到社会生产总数量减少到等于社会消费总数量后,生产与消费达到平衡后,这种对于生产发展的阻碍作用才会消失。
当社会生产总数量少于社会消费总需要的数量时,就会产生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价格上涨,剌激人们扩大生产,增加生产数量,直到社会生产总数量等于社会消费总需要量时,生产与消费达到平衡后,这种剌激人们扩大生产的作用,才会消失。
因此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运动的过程中,由于生产与消费互相制约,使生产与消费在数量上总是自动保持相对平衡地共同向前发展,所以:
任何一段较长时期的社会生产总数量等于同一时期的社会消费总数量。
由于人类生产的各种各样的产品,它们不会自然消失,不论其数量的多少,也不论其经过多久的时间,最后都会被人们以各种形式完全消费掉。因此,生产与消费的数量关系,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社会生产总数量==社会消费总数量
这个公式定名为:“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
注意事项:
(1)、社会生产总数量与社会消费总数量,只有在双方是同一时期,并使用相同的 计量单位,等式才能成立。
(2)、社会生产总数量及消费总数量,一般应以一个国家或较大范围的地区为准。
(3)、社会生产总数量及消费总数量,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两大类物质。
(4)消费总数量包括正常消费(指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拿去消费)、不正常消费(指产品因质量问题未能卖出去、或因保质期已到不能再出卖等原因只好丢掉等)。
(5)、应该注意:社会消费总数量,不是社会产品的保有量,而只是社会产品的实际消费量:如某个国家的汽车保有量为100万辆,如果汽车的平均使用寿命为10年,那么这个国家的汽车社会总消费量应为平均10万辆/年。
第 二 节
关于“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的 具体举证
现在,我们举例来具体地证明“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的存在及作用:
A、假定某个国家每年生产汽车的总数量为100万辆,而同时期这个国家每年的汽车消费总数量为80万辆(而且假定这个国家既不出口汽车,也不进口汽车)。这样,每年生产的汽车数量减去当年的汽车总消费量:100万—80万=20万辆
结果还剩下20万辆汽车/年,积四年之和,到第四年底,共计剩余4×20万辆=80万辆汽车。它已足够这个国家人们一年的消费量,于是第五年发生“经济危机”,人们被迫停止生产汽车一年,直到第六年初,全部剩余汽车都已推销出去后,人们才能又继续生产汽车。在这五年中:
生产总量:4×100万+1×0=400万辆汽车
消费总量:5×80万=400万辆汽车
因此:五年生产总量400万辆汽车=五年消费总量400万辆汽车。
所以:生产总数量=消费总数量
B、假定某一个国家某年的汽车生产总量为50万辆,而这个国家的消费量每年需要400万辆汽车才能满足:
第一年,人们生产了50万辆汽车,由于社会消费能力大于50万辆汽车,所以全部销售完毕。
第二年,由于汽车供不应求,于是人们扩大生产,生产了100万辆汽车,仍未满足社会消费能力,所以全部销售完毕。
第三年,由于汽车还是供不应求,于是继续扩大生产,这年生产了200万辆汽车,仍未满足社会消费能力,所以又全部销售完毕。
第四年,由于汽车仍然供不应求,于是继续扩大生产;这年生产了300万辆汽车,仍未满足社会消费能力,所以又全部销售完毕。
第五年,由于汽车生产仍未满足消费需要,人们仍继续扩大生产,这年人们生产了400万辆汽车,由于社会的消费量需要400万辆/年,所以刚好全部销售完毕。
第六年,人们还继续扩大生产,生产了450万辆汽车,由于已超过了社会消费总量400万辆/年的水平,所以开始发生“生产过剩”,这时消费就反过来阻碍生产的发展了。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当社会生产总数量小于社会消费总需要量时,会剌激人们扩大生产,促进生产的不断增长,直到社会生产总数量达到与社会消费总需求量相等时,生产与消费平衡后,这种剌激人们扩大生产的作用,才会消失。
但是,从社会生产总量小于社会消费总需要量,到社会生产总量等于社会消费总需要量的发展过程中,每年的社会生产总量,仍然等于当年的社会消费总量,如前面所述:(这里为了简便,汽车到了消费者手里就算作消费量)
第一年:生产总量50万辆=消费总量50万辆汽车
第二年:生产总量100万辆=消费总量100万辆汽车
第三年:生产总量200万辆=消费总量200万辆汽车
第四年:生产总量300万辆=消费总量300万辆汽车
第五年:生产总量400万辆=消费总量400万辆汽车
所以,社会生产总数量=社会消费总数量
以上情况是假设的,它把比较复杂的实际情况简单化,便于人们理解“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实际上,社会经济发展运动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我们对实际经济运动情况展开深入地、追根问底的调查研究,仍然可以发现“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是确实存在的。例如:在当今的世界上,人类每年生产几千万辆汽车,数以亿吨计的钢铁、水泥、煤碳,几十亿吨粮食、水果、蔬菜,这么多的产品到那里去了呢?还不都是基本上被人类消费掉了,而库存量相对于生产量来说是很少的。所以,由于“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的存在,每年人类社会总的生产量减去当年人类社会总的消费量,几乎等于零。
人类社会的经济运行与发展运动是十分复杂而巨大的运动过程,把如此复杂而巨大的事物的运动规律,用一个简单的数学公式来表示,是人们比较难以理解的。在实际中,它只能用模糊数学来计算,因为在实际中,生产与消费在数量上虽然大致相等,但总有一定的差额,这种差额主要的就是商品周转过程中的库存量。
库存量象个储水池,当生产大于消费,它储存一部分商品,当消费大于生产时,库存量就流出来补充市场,但库存的商品最后还是会被人们消费掉。
所以归根到底,生产总量还是等于消费总量的,因此:“生产与消费守衡定律”,确实是客观存在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