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栋 发表于 2012-12-2 20:08 
跟你讨论了老半天,总觉得没谈到一个点上。
这样,我把数学题改一改:甲、乙同时有拣鸡蛋和打石头的工作 ...
呵呵。因为你头脑中要奔向一个在一开始就为你自己设定的目标:
使用工具后的优越性导致你自己可以在交换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把原先绝对平等等价交换变成你占得便宜的不等价交换,进而推导出生产过程中使用高级技术的一方就是获取更多利润率的一方。
这种目标注定不可能实现,因为它违背自从斯密以来全部的经济学原理。
对于你的这个问题,我们先设立一些方法论前提。你若同意,我们就推进,否则我们先讨论用什么方法推进,你看如何?
你加入了丙这个人。这样交换就变成了三方交换。
我们可以设定甲、乙、丙三个人分别生产鸡蛋、石头、采石工具。
丙给乙工具,乙给甲石头,甲给丙鸡蛋。完成一个循环。
类似的循环见诸于很多经济学名著,比如早年维克赛尔的《政治经济学讲义》
这种循环一点也不改变两两交换的本质。所以当代经济学教材仍然退回到两两交换的模型,用最简单的交换模型来说民问题。
我们这里也遵循这个前人已经走过的路,把第三方供给工具看作一个外生变量。而这一点也不改变问题的本质。
丙提供的工具必然要大于等于他全部劳动的耗费,否则他是不会提供这种工具的。
乙拿到工具后是否可以在丙的劳动耗费上多加一个增量呢?
原来乙采石的劳动时间是10小时采100筐,现在因为有了工具,10小时采石125筐了。为什么?因为他要采石8小时就可以满足采石100筐。所以他采石10小时就是125筐。4天以后,他就多出来100筐可以又交换100篮鸡蛋了。而那天他可以休息去捕鱼。
当然他如果10小时采石120筐更恰当些,因为人尽管采用工具,但体力消耗会减损工具带来的方便和效率,从而不是等比增加产量的。但这里,数字是120还是125,一点也不改变问题的本质。这也是为什么我很少去排算式计算具体结果的原因。
这里,你认为乙可以因为采用了工具,从而把原来10小时的工作变成他自己工作20小时吗?就是说,他因为使用了工具,所以100筐石头要求甲提供200篮鸡蛋来交换?甲会断然拒绝。除非甲乙之间进行殴斗或者两个部落进行战争。
所以,乙的优势仅仅在于因为使用工具,所以获取了产量上的优势。这个优势按照劳动时间,可以是4天就积累出原先一天的产量,从而交换甲的产品,或者5天才积累出原先一天的产量来交换甲的等量产品。
乙除非动用暴力,否则永远无法迫使甲改变交换比,因为100篮子的鸡蛋和100筐的石头的劳动时间相等,劳动强度相等。
乙如果觉得自己使用了工具就觉得不划算了,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他觉得不划算呢?
只能是一个:他必须向丙支付工具的代价。比如丙是要求50筐石头的。或许20筐。这都没关系。我们说过,数字在定性研究里永远是垃圾,永远不会改变问题的本质。
我们先看丙要求50筐石头。
乙会怎么做?乙会计算丙提供的工具要多久才能让他自己补偿掉这50筐石头的损失,否则这50筐石头,他原本可以向甲交换50篮子的鸡蛋。他发现,他如果卖力些,只需要2天就可以补偿掉这50筐石头了,如果贪图休息,那么需要2天半来补偿。如果斧子只能使用2天就损坏,乙会拒绝交换。但是丙自己使用给乙看他使用这工具都将近半个月了,工具的效果丝毫不减。于是乙非常愿意做这笔买卖。如果丙只要20筐石头呢?那就更容易成交了。不是吗?如果丙要求100筐石头呢?那么乙还是愿意交换。只要工具的使用所积累的产量在工具补偿周期内超过交换工具的产量即可。
如果超过怎么办呢?那么丙就不会制造工具而干别的,因为这工具几乎不是什么技术优势而是累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