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相信各位学士,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同学们,想必都对中国土地制度和和农村发展有一定的了解,在此不敢班门弄斧,姑且抛砖引玉讨论中国土地制度的问题。
什么是土地制度,其实你可以用谷歌或者百度搜查一下,解释应有尽有,但是简单的来讲就是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比如使用权,排他权,收益权,抵押权,补偿权,继承权等等。如果你拥有一块土地,不管是什么样的土地,农用地也好,建设用地也好,你对土地有什么样的权利呢?
土地制度,百度百科给与如下定义: (可以略过)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
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土地制度。
由此可以大体了解一下。
全世界的土地制度概而言之有两种模式: 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
在西方发达国家,大部分采用土地私有制。土地作为一种个人财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在法律保护的框架下,土地交易是通过市场操作。 无论何种的所属的土地,都通过市场完成买卖。比如个人之间,个人和ZF之间,个人、教会、ZF,除了捐赠之外,土地买卖都在相关机构如中介、公证、登记、估价等的运转中完成。按照法律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规定不同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