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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8=9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7 13:34:41编辑过]
分析曰:
王老板的损失就是别人的所得
整个交易过程有三个人参与,王老板、年轻人、街坊
街坊虽说间接参与了交易过程,但没有盈亏
所以老板的损失就是年轻人的所得
年轻人的所得:商品+找零
不考虑“机会成本”,老板的损失是:18+79=97
貌似是这样的,呵呵
王老板的损失是:青年人拿走的79元+衣服的成本价18元+还与街坊的100元=197元.
请指教.
老板总损失=衣服成本+找零=97
邻居那边什么都没有发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7 22:43:00编辑过]
上次感觉错了,应该是97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