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rent-seeking)的概念起源于西方经济学者在研究财富的转移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的活动。而第一个用「寻租」一词来描述这种活动的是美国学者安妮.克鲁格(Krueger),他在1974年发表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本书中探讨寻租问题,其将寻租定义为: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从而使自己获得租金收益的行为,例如:利用贿赂、腐化、走私、及黑市等的行为是非法手段来追求利润的方式,创造了少数持有特权者透过不平等竞争方式,凭权力取得超额收入的机会,此种行为即称为寻租活动。
简言之,所谓的寻租(rent-seeking)是指私利追求者与ZF代理人之间资源交换问题。而寻租行为是使用稀少资源去营造「人为的」稀少性以图得人为独佔利益的行为。依据市场学之理论,企业追求利润,必须在合法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进行,才具有公平的意义。只有ZF才有权力决定竞争的规则(如进口限制、贷款限制、消费品配额供给、贸易管制措施、外汇管制政策、股汇市干预措施等),但企业往往会利用各种手段(如游说、贿赂官员、ZF垄断)促使ZF做出对自己有利(如给予经营许可证、专利权)或不利于竞争对手的规定,以获取额外的利益,因此有学者认为寻租将妨碍生产活动,从而降低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另有学者们利用「寻租理论」来解释贪污腐败行为和利益追求行为的研究。(摘自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