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论证规则问题,我在前面的帖子中谈到《资本论》引用档案,阁下在后来的回复中认为马克思是一派胡言,从而否定了档案作为证据的有效性。(“纪实”的情况也类似)。后来阁下又承认档案可以证明当时的生活水平低,但不能证明工人集体谈判的权利被剥夺;我告诉阁下这样的例子很多,但阁下既然不承认档案的有效性,我就没必要去花功夫给阁下找档案。情况是这样的吧?如果情况是这样的,那么我就要问阁下:如果我给出这样档案的例子,阁下是不是就认输,不再纠缠了?
第二,关于君权与平权,我从逻辑上告诉阁下:这种划分是不周延的,因而是逻辑上无效的。君权对应的是民权,而不是平权;平权对应的是特权。因此,合乎逻辑的划分要么是君权时代和民权时代(比如孙中山就是这样划分的),要么是特权时代和平权时代(比如西方有资产阶级学者是这么划分的)。遗憾的是阁下对此不作任何回应,反而顽固地坚持已经被我证明无效的论据。这显然不是一种学术讨论的态度。
第三,关于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关系问题,到底是属于经济学还是政治学,是公事还是私事,我已经给出了自己的论证。但阁下要的不是论证,而是固执己见。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平等”交换,这是单纯的政治学问题么?我已经说明,这里涉及的是所有权问题,因此恰恰既不是单纯的政治问题,也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何况,我一再说明,从语源上说,政治(Politics)涉及的是城邦的公事,经济(Economy)涉及的是家庭的私事,但后来的发展,尤其是在罗马法建立以后,在当代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建立以后,政治与经济已经成为一体,原来的私事与公事的划分已经失去效力(我用的是绝对性、相对性这样的概念)。阁下是怎么做的呢?除了胡搅蛮缠,阁下对自己的观点作出任何论证了么?
第四,30年和300年是不是同一时空的问题,是阁下造出的假问题。我在哪个地方说它们是同一时空了?我开始讲的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能够用30年时间走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用300年走完的道路;假定这话导致了阁下的误解,那还可以原谅,但是我后来反复澄清,自己是拿同一时期(即同一30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国家比较的,并不是与300年资本主义比较的。在这种情况下,阁下还反复纠缠30年与300年的问题,这到底是属于阁下的理解力不足,还是属于恶意的歪曲?同样是利用后发优势,社会主义中国能够用30年完成300年的任务,而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做不到,这不是同一时空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么?拿清朝初期说事,是阁下的论证;拿30年和300年比较,也是阁下的论证。阁下把这样的观点强加于我,算是遵循了学术讨论的哪条规则?
至于中国人民有没有做“主人”,这是一个允许进行讨论的问题,同样不能简单地断言。在这里,阁下的做法是,一方面,资本主义发展早期出现的问题是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结果,而谈到中国,阁下就拒绝以生产力为标准,要求中国共产党超越生产力水平。如果拿这一标准衡量,难道毛泽东没有这样做过吗?阁下所说的水深火热,不恰恰是由于忽略生产力水平,片面强调上层建筑的“无产阶级”属性和思想觉悟的共产主义属性造成的么?邓小平回到马克思主义立场上,重新突出的生产力的突出地位,看起来,劳动人民的地位似乎比毛时代有所降低,实际上,这只是迂回地向提高群众主人翁地位过渡罢了。应当说,中国虽然在经济上用30年完成了西方用300年走完的道路,但目前的政治发展还没有达到当代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但只要同实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到,那些国家的政治制度才是更有利于富人和一小撮官僚的制度。
这里需要反对三种错误观点:一是极左派试图回到毛时代,二是右派试图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让中国在政治制度方面全盘西化,三是御用学者。极左派的借口就是群众现在不是主人,认为毛时代才是主人。右派同样看到了当前的中国政治制度存在的缺陷,但打着群众的旗号,试图建立资本的统治。御用学者认为当前的制度就是最好的,毛时代不好,资本主义也不好。
我的观点是:一种制度的好与坏,不能抽象地评论。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说,民主制度至少是最不坏的制度。中国之所以不实行这种制度,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因为它不适合中国。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我们应当承认,当前的社会主义中国还没有达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发展水平。这不丢人。只有承认这一点,我们才能虚心向西方学习。另一方面,我们之所以不实行资本主义,是因为这会使中国从属于西方体系,从而失去独立的主体地位,堕入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的那种“依附式”发展局面。因此,第二,中国不是不搞资本主义制度,而是如同毛泽东所说的那样,是搞不成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制度。不管是朋友还是敌人,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看来,都是与它(私)对立的,都不允许比它强大。只不过,中国如果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会被纳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首的世界体系,从而受到控制;如果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可以摆脱这种控制。这就只剩下“社会主义”一条路了。实际上,中国的“社会主义”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而只是一种民族社会主义,或者独立自主进行发展的社会主义,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者邓小平所说的“不够格”的社会主义。
阁下口口声声代表群众,实际上代表的只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才会认为工人出卖劳动力是天经地义的。实际上,中国目前的社会主义道路固然有种种缺陷,但如果实行资本主义道路,缺陷会更大。这里的问题不仅是理论上可以推出的,而且是经验上可以验证的。阁下拿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中国做比较,而不是拿同一时期的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做比较,这决不是偶然的。如果不是出于无知,那就是用心险恶了。因为阁下明知道30年同300年不具有可比性,为什么要在政治制度上做这样的对比呢?难道阁下认为,如果中国这30年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达到目前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和政治水平,就一定能实现阁下所说的“平权”吗?哪一个国家给阁下提供了这样的经验证明?
其他,还有众多的小问题,比如,诸如“欧洲中世纪300年”这样的话,怎能让人相信阁下的历史认知达到了进行学术讨论的知识储备呢?
首先,从阁下的引文中,怎么可能得出马克思“承认当时的工会组织是与‘暴行、胁迫和侵害行为’密切相关的”结论?显然,这是议会的看法,不代表马克思就“承认”这种看法!议会这么看,所以立法,那么马克思赞同这种立法么?阁下再回头看一下自己的引文,不觉得惭愧么?
其次,阁下原来一直坚持结社、出版、选举等权利,只有选举权受到过限制。我告诉阁下,情况并不是这样。现在,阁下自己也承认“结社”权曾经受到限制了(只要我们之间的争论持续下去,总有一天阁下会承认“出版”权也曾受限制,不信等着瞧)。
只不过,阁下跟无产阶级尚无选举权时代的议会一样,把它归于工人的“暴行、胁迫和侵害行为”。这同阁下指责某些政党曾经有过的一些举动(有的地方直到今天还存在)有什么区别?!
再次,阁下为英国资产阶级描绘了一幅美丽动人的理想画面,然后用斯密的理论来证明这幅画面。我要问,这同历史事实相符吗?
且不谈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和中英鸦片战争,就是在英国国内,今天在中国发生的一切(假冒伪劣、买空卖空、残酷剥削和压榨,等等)也不曾经是英国资产者的通例吗?阁下把中国由于资本追求利润导致的各种丑态都归于马克思主义,而把英国(其实德国、日本、美国等等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都一样)同样的情况忽略不计。这算是一种客观的态度么?
看来阁下对“逻辑”不怎么在行。抛开数理逻辑等现代逻辑不谈(因为这跟我们目前的讨论无关),传统逻辑只关注思维的形式,不关注内容;辩证逻辑倒是思维的内容和形式同等关注,但认为两者不可能分离。阁下承认自己的逻辑“表达形式”不完美。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把它当作衡量标准呢?为什么在我反复指出形式上无效之后,还要强词夺理呢?难道表达内容可以脱离表达形式而孤立存在么?
这足以表明,阁下在公共讨论中使用的是一种隐秘的私人语言,而不是一种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公共语言。这种私人语言的功用,完全以阁下的意志为转移。至于阁下对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问题的回避,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首先,谁讲过“两物之间”的平等不平等了?看清楚了,我讲的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平等’交换”,而且这是引用的阁下以前帖子的观点。这就叫“当面歪曲”。
其次,“两物交换是经济,两交换者所处的社会地位是政治”?真不知道阁下的划分标准究竟是什么!按照阁下以前的观点,政治仅仅包括三个方面,即结社、出版和选举(如果我引错了请指出来),现在把“两交换者的”“社会地位”(这是什么东东?阁下指的是社会学意义的“社会”地位,还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社会“地位”?)也算作政治了。这种观点上的游移反映了什么?
至于公事与私事的关系,现在阁下总算承认是随着历史而演变的,因而是相对的,只是认为政治与经济没有“成为一体”而已。阁下总算有点进步了,可喜可贺!
现在就让我们进一步考察政治与经济、公事与私事的关系。我已经讲过,政治(Politics)作为公事,涉及的是城邦(Polis)之事,经济(Economy)作为私事,涉及的是家庭(Eco-)之事。有一件事我没有讲(这并非用心险恶,故意引诱阁下犯错误,尽管后来的客观效果确实是这样),那就是在经济和政治之间的“社会”层面,随着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的“公民社会”变成了“市民社会”,又变成了当代公民身份与市民身份的合一(由公共舆论形成的所谓“社会”)。当然,限于篇幅,这里不宜长篇大论,但我可以告诉阁下要点:阁下忽略了西方的传统,是从古典古代的公民社会到中世纪和近代的市民社会,再到公民与市民身份合一的过程,从而无法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复杂性。这是阁下一方面不得不从原来的立场上退让,承认公与私划分的相对性,另一方面又认识不到原来的公与私、政治与经济划分失效,认识不到两者在走向一体化的根本原因所在。
“30年走300年的路”,是一种“魔术师般的语言”么?头和脑,所指和能指,已经清清楚楚,阁下仅仅因为它能满足我等证明“优越性”的需要,就不认账了么?丢盔卸甲之下,自己说过的话(什么“清朝初年”,什么人家工人生活不好是由于生产力原因、中国不好是由于“马论”,等等),从地上一爬起来马上就忘掉了吗?
我并没有因为中国生产力发展、经济取得成就就否认错误和代价。甚至官方都在强调“经济转型”和“美丽中国”,阁下为什么对此绝口不提?请阁下查一下经济史,看一看“围绕生产力所耗费的资源、环境、人力等代价”、“假冒伪劣充斥”等现象在阁下所推崇的那些国家的类似阶段存在不存在。我曾经向阁下推荐过张夏准的《富国陷阱》,阁下后来没有任何反应,这是偶然的么?至于“13万斤之类的牛皮”,是改革开放30年的事情么?阁下这样泥沙俱下地讨论问题,用意究竟何在呢?
更可笑的是对百姓生活水平提高的公然否认。这30年仅仅是“恢复性增长”么?中国的发展不仅举世公认,而且让某些国家感到深深的不安。阁下连这点都要否认么?
还有,我在什么地方说过“毛是阿狗阿猫,不是社会主义,而邓是英明无比,才是社会主义”?我说的是某些时代阿狗阿猫都自称某一派别,阁下查一下,那里涉及毛了么?当我说到毛和邓的时候,非常明确地指出毛忽略生产力、邓强调生产力,因而一个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一个回到了马克思主义;阁下把不同帖子中用于指不同对象的词语堆积起来,强加于我,然后扣了一大堆帽子,这就是阁下的“学术”和“学术规则”?
在阁下的“平权”社会中,穷人和富人没有地位高低之别么?富人没有财富的等级之别么?阁下难道不是把穷人的命同富人的生产资料同等看待么?我并没有说“提高主人翁地位”,我说的恰恰是“提高群众主人翁”地位,如果用阁下听得懂的话说,就是由权力和财富(目前中国仍然处于这一阶段)说了算,经过一个渐进的过程,过渡到由群众(而不只是富人)说了算。这算是空对空么?
结社、出版存在不存在技术问题姑且不论,难道真地不存在“历史原因”么?什么叫“马上”还于国民?
阁下在论坛中难道还不够自由么?
难道只有立即成立反对党才算结社自由、立即放开反对国家政权的出版物才叫出版自由么?
难道阁下在前面不是承认了,英国到1825年才废除了对结社的限制么?
纵使阁下不知道,我已经反复向阁下指出,至少到1830年,被阁下奉为典范的英国尚没有选举自由,这时候离1640年的革命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其他国家就更晚了,德国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哪一年结束的,那时候的德国发展到什么程度,这叫不叫结社自由?美国到20世纪60年代,黑人尚未获得阁下所称的各项权利,马丁•路德•金发表《我有一个梦想》,鼓吹美国梦,结果如何,还不是送了性命?难道这些事实都是“我等师徒”编造的?阁下利用人们对历史的无知,美化敌人,丑化中国,到底意图何在?
凡是阁下说的,不管有没有根据都是对的,凡是跟阁下观点不同,也不管有没有根据,都是错的。这就是阁下的逻辑。否则,“我等”怎么与“他们”五十步笑百步?我明明讲了:中国有三种错误观点。这三种观点是截然不同的。我到底与哪种观点“五十步笑百步”?与每一种观点都“五十步笑百步”吗?阁下是不是认为我的脑子跟阁下一样的结构?
第二,我讲过,一切取决于时间、地点、条件,如果中国条件跟西方一样,当然可以“全盘西化”,这有什么奇怪的?问题只在于:这种条件存在吗?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最高成果。我一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本身就是西方文明的最高成果的中国化。既然如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必然以西方文明的中国化为前提条件。这有什么奇怪的?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早在清末就传入中国,但由于条件不成熟,并未产生多少影响。直到“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东方派别——列宁主义才在中国扎根。为什么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当初对中国产生不了影响,列宁的马克思主义却产生了影响?因为中国太落后,只有列宁主义发挥作用的条件,不具备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发挥作用的条件。所以,现在官方所说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被我称为“列宁主义的中国化”。只是到中国出现过剩经济,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发挥作用的条件才成熟了。
阁下不知道这样的理论也正常,因为在阁下眼里,黑夜里一切都是黑的。问题是阁下凭什么认定,条件不成熟的时候也可以全盘西化呢?就算阁下能引进西方的制度,难道这种制度发挥作用的历史条件也能引进么?
第三,不管“资本统治”是什么语言,它都是赤裸裸的事实。连这个事实都不认的人,我不知道他有什么资格对当代中国的状况进行评论。难道阁下所说的中国乌烟瘴气之怪现状,就没有资本的一份“功劳”么?揭露“资本统治”的“马论”却被阁下当作是“马毒”,阁下的立场还不够鲜明么?
一个自称“不代表群众”的人,却号称能“站在人类公正正义的立场说话”,简直叫人笑掉大牙。群众到底占人类的多大比例,我没有研究过。我只知道阁下所说的所谓“职业分工”是对资本家从工人身上榨取“利润”的美化和粉饰。这叫不代表资方?是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确实是职业分工,但是现在难道还需要资本家“组织生产”、“付出体力脑力”么?阁下是把职业经理阶层当成资本家了吧?且不谈他们才是与工人只存在分工不同的劳动者,假定阁下以组织生产、付出体力脑力劳动作为衡量资本家的标准,那么,可不可以把凡不“组织生产”、不“付出体力脑力劳动的人”的生产资料全部收归社会,由全体劳动者(包括职业经理阶层)共同占有?
至于阁下拿二战时期的日本和德国说事,那简直就是对中国人民的污蔑!众所周知,日本和德国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其他国家侵略的基础上的,中国人民对此有着切肤之痛。中国这30年像日本和德国那样侵略过哪一个国家吗?难道不是正好相反,中国正在遭受着阁下所热爱的那些国家的欺凌,甚至连小小的菲律宾也在欺负中国吗?中国的制度如何,不用我来评论。倒是阁下对西方制度的热爱和迫不及待地试图在“这块地盘”上推行这种制度的意图昭然若揭。中国不需要拿核武来炫耀,倒是一边声称在中日钓鱼岛之争中声称“不持立场”,一边认定“钓鱼岛的管辖权在日本”,不允许中国加以“侵犯”的美国,正在向中国炫耀自己的武力。阁下所代表的“人类公平正义”,我怎么越听越像是从美国人嘴里说出来的?
我不想说阁下是“美国人的走狗”,因为那样就不再是论战,而变成人身攻击了。我只想从学术的角度向阁下论证:把“近300年”和“欧洲中世纪”一千年相混淆的人,我就是说他“历史认知”不足,“缺乏学术讨论的知识储备”。对此我就是要设限,认为没有资格同了解世界历史的人讨论。至于我,打死我也不会用“欧洲中世纪300年”的“视角”看世界。这回,阁下满意了吧?
只承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平等交换”,由此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实质上的不平等。
阁下无条件地相信英国议会对工人的诋毁,而不顾当时无产阶级尚无选举权这一事实,甚至不惜自打嘴巴,不顾前面帖子已经承认议会原来无论是否具有“暴行、胁迫和侵害行为”一律禁止结社、到有条件地放开结社,从而比英国议会更加无耻地诋毁工人结社。从这种所作所为来看,就知道阁下如何看待“主人”地位、如何看待“法治精神”和“国民利益”。阁下所谓主人,原来不过是资产阶级的议会;阁下所谓法治精神,无非是资本家有权剥削、压迫,工人无权反抗;阁下所谓国民利益,无非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事实多的是,但是正是“事实”一再证明,阁下是不会承认跟你的断言相反的“事实”的。我的问题既然阁下不回答,我也懒得枉费唇舌,去给你找“证明”了。难道前面给的证明还不够多么?对阁下的健忘,我可没有责任。
有没有可比性,尽由着阁下说就是了。不信,阁下可以翻一翻前面的帖子,是谁首先拿英国跟中国作比较的?
至于社会主义能不能利用资本,既然阁下事先已经认定“马论”是“马毒”,我也就无意给阁下普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反正在阁下看来,所有的“成就”都是资本取得的,所有的过失都是“马论”带来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比中国更强调“资本追求利润”的发展中国家应当取得更大的“成就”才是,为什么反而不如中国发展得更快、更好?
我并没有说阁下“没穿衣服”,虽然通过前面的帖子,或许有小孩子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也没有说阁下的衣着不美观,是阁下自己说的;我只是在阁下的基础上质疑:阁下是不是在借对“衣服不美观”的承认来掩盖“衣服”里面的东西不大美观的事实?难道概念划分的不周延仅仅是“衣服不美观”,而不是脑子有问题?至于只愿意承认形式上的平等,而居然把“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之间的区别视为缺乏“具体所指”的“空口泛泛而谈”,我要说,面对着坛子里这么多对政治学有所了解的网友,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阁下这里再次重复了自己独有的“逻辑”:无论怎么样,反正别人的观点就是错的,你的观点就是对的。即使你的观点是错的,多重复几遍也就变成正确的了。但是“政治地位决定社会地位”,这倒是一种非常新鲜的观点,虽然同样是荒谬的观点。不过,既然阁下认为“不必要(=“没有能力”?)作区别”,看来多说无益。倒是最后一句“要么……要么……”的句型很代表阁下的风格,为了不拘泥于“形式”,我还是替阁下把“内容”补上吧:在阁下看来,你的论敌的观点“要么是错误的,要么还是错误的”!
阁下无条件地相信英国议会对工人的诋毁,而不顾当时无产阶级尚无选举权这一事实,甚至不惜自打嘴巴,不顾前面帖子已经承认议会原来无论是否具有“暴行、胁迫和侵害行为”一律禁止结社、到有条件地放开结社,从而比英国议会更加无耻地诋毁工人结社。从这种所作所为来看,就知道阁下如何看待“主人”地位、如何看待“法治精神”和“国民利益”。阁下所谓主人,原来不过是资产阶级的议会;阁下所谓法治精神,无非是资本家有权剥削、压迫,工人无权反抗;阁下所谓国民利益,无非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事实多的是,但是正是“事实”一再证明,阁下是不会承认跟你的断言相反的“事实”的。我的问题既然阁下不回答,我也懒得枉费唇舌,去给你找“证明”了。难道前面给的证明还不够多么?对阁下的健忘,我可没有责任。
有没有可比性,尽由着阁下说就是了。不信,阁下可以翻一翻前面的帖子,是谁首先拿英国跟中国作比较的?
至于社会主义能不能利用资本,既然阁下事先已经认定“马论”是“马毒”,我也就无意给阁下普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反正在阁下看来,所有的“成就”都是资本取得的,所有的过失都是“马论”带来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比中国更强调“资本追求利润”的发展中国家应当取得更大的“成就”才是,为什么反而不如中国发展得更快、更好?
我并没有说阁下“没穿衣服”,虽然通过前面的帖子,或许有小孩子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也没有说阁下的衣着不美观,是阁下自己说的;我只是在阁下的基础上质疑:阁下是不是在借对“衣服不美观”的承认来掩盖“衣服”里面的东西不大美观的事实?难道概念划分的不周延仅仅是“衣服不美观”,而不是脑子有问题?至于只愿意承认形式上的平等,而居然把“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之间的区别视为缺乏“具体所指”的“空口泛泛而谈”,我要说,面对着坛子里这么多对政治学有所了解的网友,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阁下这里再次重复了自己独有的“逻辑”:无论怎么样,反正别人的观点就是错的,你的观点就是对的。即使你的观点是错的,多重复几遍也就变成正确的了。但是“政治地位决定社会地位”,这倒是一种非常新鲜的观点,虽然同样是荒谬的观点。不过,既然阁下认为“不必要(=“没有能力”?)作区别”,看来多说无益。倒是最后一句“要么……要么……”的句型很代表阁下的风格,为了不拘泥于“形式”,我还是替阁下把“内容”补上吧:在阁下看来,你的论敌的观点“要么是错误的,要么还是错误的”!
哦,我忘记了阁下的“逻辑”是与一般人不同的。难怪阁下认为“公事与私事的部分内容随历史进程增加联系”,同两者关系“随着历史而演变”“根本就是两码事”。
阁下居然看不出,我在这里所论的正是西方历史上经济、社会与政治的关系,以及中国当代由两个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到三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再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分法发展过程之区别的分析!阁下竟然认为这种社会学的分析仅仅是“玩概念游戏”,从而立刻又很便当地接上了“反正我的就对,你的就不对”、以及“跟我不一样的观点就是‘继续剥夺被统治者权利的接口’”这样的逻辑。
中国生产力低下的时代,是由“苛政”和“恶政”造成的;西方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则是由资本家太善良太美好,工人太暴力太没有教养造成的。这种话阁下已经重复了一千遍,大概自己相信快要变成真理了吧?
我有没有指责前30年是“经济到了快崩溃的边沿”,大家都在看着呢;至于是不是“马论”所为,跟阁下这种脑子不清楚的人大概也无须争辩。难道中国共产党没有承认自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犯过严重错误吗?正是由于这个党敢于承认错误,它才能够改正错误,从而导致了后30年的发展。这种错误就是错误、成就就是成就的光明磊落态度,与阁下那种鬼鬼祟祟的暗示(不对,我说错了,不是暗示,在很多地方已经恬不知耻地明说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成就是资产阶级的功劳、资本主义国家的失败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以及中国的成就都是“天”(这是什么东西?)的功劳(“天功”),问题全是执政党造成的,——这两者岂不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吗?
究竟是谁、在什么地方“拿这种畸形发展当作肆意吹牛和意淫的资本”,从前面的帖子,大家看得已经非常清楚了。阁下栽赃的本事大家也早已经见识过了,还要翻来覆去那几个花样地表演,有意思吗?已经讲了中国承认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经济转型和建设“美丽中国”,阁下为何视而不见?至于阁下把中国比作“法西斯德国和日本”,是不是认为我的反驳还不到位?硬把“亩产13万斤”的病态强加到纠正了这种病态的时代,明显是故意否认中国自我纠错的能力。这样的人所说的话,还有什么信誉可言?至于统计数据作假,你尽可以揭露。实际上,正是中国人自己,正在无情地揭露和百折不挠地纠正这种造假行为。而阁下故意把中国所有时代的错误都拼凑起来,无限放大,把所有成就无限缩小,乃至一笔抹煞,对于西方国家则做相反的事情。阁下这种行为,同乡间跟人吵架的无赖有区别吗?
中国犯下错误,是完全不应该的;中国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是本应具备的正常水平。可见“举世”都是瞎子,只有阁下一个明眼人。至于邻国的不安是不是由中国军费的增加造成的;至于中国现在是不是“极权国家”,中国的邻国现在是不是在遭受中国的欺负,只有一个心肝完全烂透了的人,才会做出跟多数中国人完全相反的判断。结论是:阁下是一个眼明、心黑的无赖。
据说中世纪西欧的巫婆惯于用针扎一个贴着某人名字的稻草人,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这个人害死。现在已经不是中世纪了,阁下又祭出这一招,真的认为会管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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