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是劳动客观条件与劳动者进步的动力!
——向马克思主义者请教(1)
我的大部分拙文都是为了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收集的材料,因此,主要是供我思考和探讨使用的!这些材料大部分又是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摘抄下来的。因此,在开始阶段人们认为我是教条主义的行为,最近,有些网民又认为我是空谈!因此,我把我的探讨结果特别是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认识写出来,请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给以批评指正!
《资本论》以揭露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为主题,但是其中也阐明了有关生产力的概念!
生产力无论社会的形式如何始终都是具体的有用的劳动的生产力!生产力仅仅只决定一定时间内的生产效率,从而决定产品的数量。产品的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与生产力的发展或减退成正比!这就生产力的活动规律!
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包括:工人的身体状况、平均熟练程度,科学发展水平,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自然条件等。那么,所谓解放生产力就是解放对上述情况的束缚或破坏!所谓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上述的各种情况!衡量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就是把上述情况的发展结果的数据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对比!
马克思在论述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过程时指出,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是人用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生产产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是人是劳动者,客体是自然以及劳动的工具,自然首先就是土地。工具无论是原始人的双手、石器、树枝,还是机器、电脑、机器人。自然、土地、一切劳动工具,因此就成为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的客观条件是死的物,只有通过人的掌握、使用,才能完成劳动过程或者说才能生产出产品!或者说才能增加社会的物质财富!因此,人或者劳动者、生产者,也就是劳动的主观条件,而自然、劳动工具是劳动的客观条件!由此可见,无论社会形式如何,具体的有用的劳动总是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生产活动!恰恰就是劳动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结合的方式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所有制方式,或者不同的生产关系,或者不同的生产制度,或者不同的社会制度!
劳动的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结合在一起,劳动者占有客观条件,为自己劳动,形成了东方古代亚细亚所有制、西方的古代所有制和日耳曼所有制也就是古代的生产关系。劳动者占有生活资料,而劳动的客观条件归别人所有,为别人劳动,劳动者就列入生产工具之列,这种结合的方式就形成了奴隶制度或农奴制度,也就是奴隶制或农奴制的生产关系。在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分离的情况下,劳动者一无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的客观条件的所有者,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就把劳动的客观条件(包括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变成资本!并因此形成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或者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阐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那一章为了说明发展生产力就是为了增加相对剩余价值的时候,阐明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的历史情况。这种生产力,首先表现为协作的生产力,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力,机器的生产力。不过马克思是把这些生产力作为资本的生产力来论述的。毫无疑问,如果把这些生产力的资本主义形式去掉,那么,这些生产力不就是人类劳动的自然的永恒的形式吗?,不就是在任何社会形式下普遍适用的吗?
既然劳动生产力始终是具体的有用的劳动的生产力,那么,生产力就必然包括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全部内容,包括物质的生产活动的全部发展过程的内容。因此,就可以得出一个毫不含糊的结论:生产力就是劳动者使用劳动的客观条促进
具体的有用的劳动不断进步的动力! 任何社会都可以用精确的计算把劳动生产力的数量计算出来!从而很准确地表明劳动生产力是发展了,还是倒退了,还是被破坏了、被浪费了!
由此还可以准确地判断出,这个社会的所有制或者生产关系,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判断出这种社会制度,是应该保存呢?还是应该消灭呢?这种判断方式绝不是道德的判断,也不是个人好恶的判断,判断的唯一标准就是生产力的标准!或者说就是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作为生产力的标准!这是有根有据的能够用量化的标准,能够计算出准确数量的标准!
劳动者201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