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12070 5
2013-01-30
此贴很热:https://bbs.pinggu.org/thread-2179156-1-1.html,但实际上是老帖,这里贴个更新的。

转引自管锡华教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0e7697f0101a5o3.html

安徽省教育厅程艺厅长:

    2004年,安大近十位资深老教授联名揭发白兆麟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并将材料送交学校和省教育厅,但此揭发有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多次上访,一直被拒绝或推诿。直到2012年安大把白兆麟作二级教授向上申报,再次引起安大十多位资深老教授的愤慨,再次上书省教育厅,要求对白兆麟事件进行查处。

    好的是2012年8月7日。安大分管人事副校长王源扩第一次约见了参与揭发的王光汉、周中明二位,宣读北京王宁、赵克勤、李建国三位专家对白兆麟《简明训诂学》抄袭的鉴定结论,大意是:王光汉等揭发白兆麟抄袭完全属实,抄袭数量占9%(?没有听清),但书属教材,出版于84年,当时没有学术规范。王源扩还说,学校为保护鉴定专家,鉴定意见不能复印交揭发人。

    12月4日,王源扩又约见参与揭发的王光汉、顾祖钊二位,在传达专家鉴定结论时多了一条:被约见的两名教授也要考虑自己的问题。说白兆麟学术剽窃案,上面正在追查,学校很重视,因事涉黄德宽书记,黄书记只得回避,由程桦校长主持召开了校级领导人会议。研究的决定是:1.白兆麟抄袭虽然属实,但它是84年前出版的教材。2.白兆麟这次没有评上二级教授,还在闹。揭发人与白都在一个单位,早不见晚见,也都退休了,事情应该就这样算了。

    但王源扩的两次约见,都受到了被约见人的质疑:

    第一、白兆麟抄袭是明摆的,白纸黑字,本无需专家鉴定。安大领导黄德宽等无视校内近十位资深老教授意见,本身就是包庇。假如需请鉴定专家,也当由包庇方和检举方两方协商确定,单由包庇方确定,本身即存在再包庇嫌疑。

    第二、专家鉴定《简明训诂学》为教材,但白本人和学校都认定为专著,有学校科研成果登记为证。白正是以这本所谓的“专著”骗取了教授职称、安徽社科三等奖和国贴,在学校领导的庇护下当上了安徽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专家说84年前缺少规范,但没说84年前可以抄袭。而且《简明训诂学》84年后还多次出版,台湾学生书局1996还出过。

    我们认为:只提最早版本不妥,鉴定为“教材”,说明此书无学术新意,达不到“学术专著”要求,白应罪加一等:白以教材冒充专著,当属欺骗。

    专家鉴定到底有没有9%的数据?这个数据究竟是怎样得来的?检举揭发材料只是举例,而且就举例计算也超过9%。

    第三、“保护鉴定专家,鉴定意见不能复印交揭发人”,是什么意思?其中究竟有什么鬼?王光汉指出:我们说的任何一句话都可以上网,鉴定专家说的话为什么不能公诸世人?

    第四,2004年安大近十位资深老教授检举白兆麟的学术不端不只是《简明训诂学》一书的问题,专家鉴定为什么对其他问题只字不提?特别是2006年3月广州大学孙雍长揭发白兆麟论文剽窃案,是在安大近十位资深老教授检举白兆麟的学术不端后的顶风作案。此案情节恶劣,在全国学界影响极坏,败坏安大声誉,安大对此为什么也不闻不问,不送专家鉴定,而要再次包庇?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两次约见中,王源扩再三打断被约见人的问话和插话,拒不回答被约见人的质疑。特别是第二次约见,王源扩盛气凌人,强词夺理。在被约见人就教育部长说对学术腐败要‘零容忍’,质问王源扩为什么不能做到而要一味包庇时,王源扩竟勃然大怒,硬将学术腐败往自己身上扯,说自己怎么学术腐败了,说被约见人“血口喷人”要“负法律责任”。在被约见人指出王源扩秉承黄德宽旨意、包庇学术腐败是“拍马屁”行为而说他拍马屁时,王源扩嘴里竟冒出“屁眼”,大言不惭地叫嚣:“你们舔黄德宽屁眼没舔上,吃醋了是不是?你们去舔黄德宽屁眼呀,你们去舔屁眼呀!”并气急败坏地骂被约见人为“狗东西”,恶言秽语,不堪复述。两位被约见人有感于一位党的高级干部,一位堂堂的大学副校长,竟以如此野蛮、如此恶劣的态度对待被约见的七十岁以上老教授,便离开了王源扩办公室。可王源扩还是撵到楼道,并不断口出脏语。王光汉只好一个劲地摇头笑,拦住王源扩说:“王源扩啊,王源扩啊,安大今天竟出你这样的校长啊!”便不顾王源扩还在那儿爆粗口,簇拥着顾祖钊离开了。

    需要重点申明的是:

    一、教育厅将白兆麟抄袭案交给安徽大学,交给黄德宽一手提拔培养、参与包庇学术腐败、打击报复检举人的王源扩来处理是不妥的。王光汉在第一次约见时就指出:“2006年你王源扩曾说国家项目是国家需要,不是安大需要。我当时曾当面指出你是痞子,说我跟痞子讲理就是傻子,于是扬长而去。你还有什么资格来约见我?”

    二、白兆麟抄袭案必须按政策处理。2012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白兆麟案符合第二款“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第四款“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及第五款“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三款。安徽大学[url=]校政[/url][url=]2012[/url][url=]19[/url]号文件安徽大学学术行为规范(试行)第三章第六条规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应受到以下惩处”,白兆麟符合下述四条:1.由于当事人不端学术行为给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责令其赔偿损失。2.学校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等行政处分。3.对采取上述学术不端行为而获得的学术奖励、学术职衔或荣誉予以取消或建议取消。4.对于违反有关科研项目学术行为规范者,依情节轻重,取消其相关科研成果的科研工作量,追回所获得的津贴、补贴、资助及奖金等。

    三、专家鉴定到底有没有“两个揭发人也要考虑自己问题” 这一条?其鉴定依据是什么?其依据是谁提供的?揭发人明明是十多位资深教授,怎么变成了“两个揭发人”?十多位教授的知情权应当受到尊重,专家的鉴定结论应复印交给揭发人,而且应该公诸世人。

    四、王源扩约见时的恶劣作风,完全乖离了十八大精神,特别是以恶语、脏话进行辱骂,必须检讨,必须向被约见人道歉。

特报告。

(面呈程桦校长)

                                                          第二次被约见人:王光汉 顾祖钊

                                                              再次修改于2012 、12、31.

说明:

     1.安徽大学检举揭发白兆麟抄袭事件的大多数先生都年届八旬、九旬,唯我年轻一些,也已年届七旬,且手头书稿任务很重,深感陷入此无聊勾当实在不值。但既已被逼上了梁山,如不问则公道难存,所以只得权且这样无聊下去了。
     2.2012年12月初我曾将《安大王源扩副校长就白兆麟抄袭处理意见第二次约见检举人竟以爆粗口告终》一文发送到安徽大学校长信箱中,安大校长至今未给回复。发到博客上,实乃无奈之举。

     3.我知道学界同样存在黑社会,与社会上那些混混组织的黑社会没有两样。安大很多老教授、老同志、年轻教师再三提醒我注意安全,对我的安全给予关注,在此我表示谢!我本鄙贱之人,况已年届古稀,想校头们当不会拿他们“尊贵”的“中命”来换取我这不值钱的老命。遗书也已写好,书稿能完成多少是多少,敬望大家无需多虑。

                                                                       王光汉2013.1.6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1-30 21:54: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30 22:34:13
默默无语。这个社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31 00:02:55
无语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31 00:23:16
没想到是王教授本人发的帖

支持一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31 10:03:18
支持一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加微信,拉你入群
微信外可尝试点击本链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