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似乎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企业家与经理人应该是不一样,或者说经理人可能通常不具有企业家才能;
二是如果企业家才能是天生的,那么企业家可能通常无法从一个经济体或企业中内生出来。也就是说,企业家只能是一名自我奋斗者,如果失败了,尽管他们具有企业家才能,这时只有真正的“伯乐”才能发现他们;如果他们成功了,他们便是自己企业的所有者兼经理人。也就是说委托人要发现真正的企业家通常是困难的。
三是如果经理人内生于企业,企业治理就可能与委托代理理论假定不完全一样,当然我国传统的用人制度问题更大。即使经理人可以内生于经济体,而且经理人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人力专用性资本贬值有限,但经理人市场可能也会是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