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仗义执言在2007-8-25 23:42:00的发言: 在经济学中,价值只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具有特别含义,不是哲学概念.
 一个农民自种的粮食自用的话,该粮食就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而且也无法确定里面的抽象劳动量.增加产量而不是增加价值.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种存在形式.
  在认识论中,概念反映的是物的本质,在某个具体的认识论(比如你这里所说的经济学,也比如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它的概念是否正确,唯一的判断标准就是看它到底是否反映了本质。 
价值,是从社会劳动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这个是可以证明的(这里我不讨论价值是否抽象于社会劳动,别的帖子里已经说明过多次了),也就是说价值反映了社会劳动的本质,但它到底是否仅仅是商品的社会劳动的本质,这个我们可以从2个方面看。 
1。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劳动的本质,这个不用多说,大家都认同。 
2。产品的价值,产品是否有价值,那就看产品中是否有社会劳动的抽象。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可以说产品没有价值,只有商品才有价值,价值只适用于商品生产,也就是你说的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如果有,那么就可以说把价值限定在商品中是没有道理的,是否为哲学概念我不管。 
好了,我们把产品生产分成商品生产之前的自然生产和商品生产之后的计划生产。 
自然生产中的粮食是自种自吃,没有交换,所以人们通常认为这样的劳动是个体劳动而不是社会劳动,但是我认为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在个体劳动中,技能同样有传、学、比,使个体劳动的生产力趋向于社会生产力,产品同样有借、送、继承,改变劳动产品,使产品不需要经过交换就可以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 
综上所述,个体劳动中的“劳动”同样具有社会性,而且在我认为,只要人是社会的人,那么他的劳动就是社会劳动。另外,在我的理解中,个体劳动的另一面不是社会劳动,而是社会化劳动。社会劳动这个概念,讲的是劳动的社会性,而社会化劳动才是区别于个体生产,讲的是社会化组合生产要素的大生产,而不是个体劳动中的个人组合生产要素的个人劳动。
 既然个体劳动也是社会劳动,那么社会劳动可以进行抽象吗?
 我说是可以的,只要是社会劳动,那就可以抽象得到社会必要劳动。
 比如张三年产1000斤米,李四年产800斤米,王二麻子年产1200斤米,千千万万个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总共得到人均年产1000斤米,这里的人均年产1000斤米就是从社会劳动抽象得到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现象。也许有人说简单的数学平均不是哲学上的抽象。我不赞同,因为在我看来数学,实际上是关于量的哲学,从数学上得到的一个结论,必然对应着哲学上的一个概念。说得多一点,萨谬尔森关于从价格无法推导出价值的数学证明,只能说明要么他数学功底还不够(呵呵,开个玩笑),要么就是人类还没有完全掌握无限元无限次方程式的求解,老萨用数学上的无法求解来推卸说从价格无法推导出价值,我只能说他这是学术耍赖。可惜啊,国内的政治经济学泰斗们总没抓住老萨话里的意思,只知道跟老萨这类的西方经济学家们讲道理,呵呵,最后只能落得个鸡跟鸭讲,各说各话。
 好了,扯得太多。刚才说从数学上可以得到社会必要劳动的概念,但哲学上也能得到吗?同样可以。
 只要劳动是社会劳动,无论这个劳动到底是个体劳动还是社会化的大劳动,那么这些具体的劳动,都是社会劳动中的本质的具体现象,这个本质我们就定义为社会必要劳动,具体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在量上的区别,就是现象与本质的差异。
 再次综上所述,社会必要劳动在商品生产之前的自然生产中同样是客观实在的,那么我们同样可以,把这个(在一定的生产力下,哲学上说是一定的改造自然的能力)从社会劳动中抽象出来的、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东东叫价值。
 如果“马克思主义者”们还是不能认同这样一个结论,那我就改名吧,把这个本质就是价值的东西贬为小弟,叫它“自然生产”价值;而把商品生产中的价值尊敬为老大,叫它价值。
 商品生产之后的计划生产,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