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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6
2012版《经济法》P 320 页上说,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权利人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意外,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请问上文两种表述中,“出资”与“入股”有什么不同?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权是否不能赠与?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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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0 10:54:26
非法律专业,不知道这个字眼有什么区别,感觉是一样的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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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09:50:24
我也是非法律专业的,希望各位手下留情,可能方向不一样,一出一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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