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所有权分地下的和地上的。美国的土地是彻底的私有化,地上地下是一体的。而在香港,‘地下的’和‘地上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而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换权归承租者。
五常的产权理论认为,所有权的归属是无关紧要的,就是说,不管土地是公有(或国家所有)还是私有,不影响最后的经济效果。关键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换权。五常的私有化,指的是使后三种权利由土地承租者所有,是为‘私有’,而不是土地的最后归属权归人民所有。
国内的大环境提‘私有’是犯了‘走资’的错误滴~所以换种说法,就是产权分离,产权多元~不管怎么提,都是为了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而假如土地完全归人民私有是符合中国生产力发展的话,中国也会用舆论告诉大家:‘资本主义可以搞土地私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土地私有。只要土地私有符合生产力发展,那就应该搞土地私有。’而现在中国的国情告诉我们,那是不可能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