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交易者之间选择的权利可以保护交易者。行政命令、垄断、外部性、顾及长期利益这些情形会妨碍对不同交易者的选择,从而会损害交易主体的利益。
我感觉乡村居民在进行经济决策时会顾及长期利益。既然这样做会损害交易主体的利益,为什么还要顾及它呢?
我的思路是:封建政治及意识形态的统治造成乡村居民安土重迁的观念,这样降低了人口的地域流动性,在一个乡村居住的是固定的一些居民,他们之间的交易时间就会相当长,这有助于形成长期利益,个人的经济决策总要考虑长期的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交易中的得失。
对每个人而言共容性的长期利益把乡村居民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坚固的利益网络。
所以乡村居民比城市居民更加不自由,更依赖于亲戚、朋友和熟人,他们依赖自己的社会网络关系而不是自己的收入和财富进行决策;城市居民的社会网络关系明显不同于乡村居民,他们更加依赖于自己的财富和收入进行决策,因而更加自由。乡村居民的社会网络关系提供了类似收入和财富的保护功能,社会网络关系是对市场关系的替代,通过一个明显的事实可以断定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远低于市场关系。这个明显的事实就是,中国农村随处可见的,市场关系对传统社会网络关系的颠覆。当理性人自发的选择一种手段而非另一种,那么被选择的手段效率更高,就是确信无疑的。
社会网络关系导致产品的过度供给,从而降低了均衡价格,造成过度需求。因为社会网络的保护功能的实现具有滞后的特点,而且,信息的传递未必准确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使得社会网络的保护功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旦这种保护失效,供给方收益不足以弥补过度供给的成本,就可能破产、退出,长期供给不足。短期的过度供给导致长期供给不足;实际上短期的市场总呈现出虚假的繁荣。
中国传统社会的自然经济通过社会网络得以巩固和强化,就在于社会网络在促进市场化方面的失效。可以形象的说,人们依赖于他人的帮助,反而使自己更加无助,事实上只能依赖自己,从而为自己生产所有产品。文化思想传统迫使人选择社会网络关系的维护,从而排斥可能有益的市场关系。
封建政权的行为偏重于收入再分配过程中谋取最大的利益,而只有很少开明的君主致力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君主、地主、权势者设计出各种巧妙的手段,沿着甚至尚未达到帕累托效率之前的边界吞食财富。君主当然存在共容性激励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能力因君主个人能力的差别而悬殊。像文景之治、光武中兴、康乾盛世等等,都不是一种宪政体制的成果,而是封建君主个人努力的成就。在封建政权有足够力量控制改变它的潜在可能时,这种政权形式就一再浮现于历史。政权致力于再分配,超出一定范围后必然损害效率。当效率被禁锢在自然经济的范围内,市场关系就被完全排斥,弃之如蔽履。
以上两个原因:传统社会网络的依赖和封建政权致力于财富再分配的行为。导致了漫长的封建历史进程中没有形成发达的市场体系。最根本地当然是生产力在封建政治统治的框架内遭到禁锢,从而不能达到突破落后生产关系的高度。但这两个原因通过对生产力的影响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