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 明文彪
近年来,全国两会代表们对改革呼声的热烈程度史无前例,前总理温家宝在多个场合都提到改革“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指出“改革进入攻坚期”。浙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是民营经济的发源地。30多年前,敢为人先的浙江人率先冲破僵化体制的束缚,成为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行者,造就了浙江民营经济的辉煌。今天,浙江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面临了一系列难题,除了要继续发扬浙商敢为人先的思变精神外,难题的解决归根到底要靠改革。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当前,改革要重点处理好四对关系。
1、处理好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关系。行政主导下的竞争不公平是当前我省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尽管政府制定了许多“非禁即入”的行业发展意见,但国企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部分国企领导有较高的官员身份,隐性地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目前的产业政策通常以规模为导向,如地方打造亿元企业的目标往往挤占了小企业的发展空间,节能降耗和淘汰过剩产能也主要针对小微企业。未来应着眼于构建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一方面,建立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同一竞争领域标准化、统一化的法律体系,公布各个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的时间表,让民营企业有所准备、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防止行政部门以各种借口干涉民营企业的管理和生产经营,不再为任何企业和单位加挂“重点保护”牌子,让所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由拼搏、公平竞争。
2、处理好社会横向流动加快和纵向流动不畅的关系。浙江是流动人口大省,但近年来农民工“短工化”趋势引关注,穿梭在各个城市、频繁跳槽、做散活、打短工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特点,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受户籍制度等因素制约,这些农民工难以形成良性的向上流动机制,因家庭出身不同带来的代际分化日益已成为转型期的突出问题。下阶段要继续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打破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促进农村向城市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二是完善农民工利益维护机制,实行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制度;三是增强教育的公平性,使社会成员平等享受教育资源;四是切实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用“服务”手段取代“维稳”手段,适时及时疏导社会不满情绪。
3、处理好法治社会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的关系。中共十五大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时至今日,与法治格格不入的旧思想依旧存在,部分地方政府常常将不为公众知晓的“内部文件”乃至“领导指示”奉为最高准则,以权代法行为普遍,而企业难免在最后沦为“替罪羊”或“牺牲品”。当前,应在三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在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法治观念,有必要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的宪法普及教育,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建立符合公认的基本正义的法律体系,确保立法有公众的广泛参与以及法律颁布为公众所周知,杜绝“听证会”式的走过场以及法律规章的“保密”行为;三是实施法官的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避免“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
4、处理好政治思想统一和社会信仰迷失的关系。当前随着现代化和市场化的不断进展,人们在信仰选择上出现彷徨,主要表现为宗教狂热、迷信泛滥以及道德沦丧,浙商近年表现出来的浮躁心态与此息息相关,这既有转型期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原因,又有不同价值观渗透的原因,既有文革精神创伤的历史原因,又有改革开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实原因。中国当代社会应加快建构一种共同的信仰、共有的价值关怀,现代化和市场化走在前列的浙江应该对此做出较大贡献。我们当前需要看到的是,若把信仰挂靠在经济发展上,难免过于商业化;若是挂靠在行政权力上,权力却不很权威;若是挂靠在文化传统上,文化却在产业之中被消费;挂靠在民族主义上,这是一把双刃剑;挂靠在宗教上,宗教却又不主流。唯有在科学民主和法治基础之上,才有可能实现信仰的社会化。社会信仰融于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当前问题虽然出现在经济上,根子却与社会建设汲汲相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之改革虽解不了明日之渴,但必解后天之旱。
原文参考http://james08014.blog.sohu.com/259698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