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解决“打车难”的八项措施,并决定自6月起陆续实施。这些措施包括提高出租车运价、增加部分出租车、缩短出租车经营权期限等。有经济学者表示,这些措施或有一定效果,但难以根本解决“打车难”。
具体而言,今后,新增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由此前的无期限改为“六年有效”;将适当提高出租车价格;适度增加出租车的投放;发展电话或预约服务等。但是,公众最关心是出租车怎么提价,而业界最关心的是出租车特许经营权问题。
出租车提价能否解决问题
按上述文件,北京出租车运价将有所提高,具体提高的幅度待定,但新的政策规定,出租车公司不能借此多收司机的“份儿钱”。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晓松说,“此次价格调整,政府禁止各企业涨份儿钱。”
专家指出,就“打车难”而言,无非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增加供给,比如增加出租车数量,减少行业管制,让更多的司机“多拉活儿”;一种是减少打车需求。财新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司机就认为,此次提高出租车价格,将使一些人不愿打车,其实是减少了打车需求。
一些学者认为,就北京而言,减少打车需求可能暂时解决一些问题,但根本上看,还是要靠增加出租车供给。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就认为,北京上述八项措施回避了特许经营权的存在是否合理这个核心问题。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由无期改为六年,可更好监督出租车的服务质量。比如,当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后,投诉率高的出租车公司可能被劝退;对服务质量高、经营状况好的出租车公司则可“适当倾斜”。
余晖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措施没有触及出租车管理体制等深层问题。现在出租车公司拥有近于垄断性的权利,这种局面不改变,就等于“继续利用特许经营权来向司机收取份子钱,提高租价后,成本还是转嫁到打车人身上。”
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占到月收入的近一半,负担沉重;与此同时,出租车公司公开的每车管理成本高达1000元左右。余晖就此认为,应该允许个体经营出租车,如果“份子钱”少了,司机拉活更有积极性,“打车难”就更容易解决。
据余晖介绍,从国际经验看,出租车的经营权大多直接让渡给个人,采用个体经营的制度。这是因为,没有垄断性的公司介入,司机就不用交“份子钱”,可避免公司对司机的“剥削”,降低出租车的价格,公众可普遍受益。
打破“特许经营”是关键
中国从法律上说,并没有禁止个人经营出租车。但事实上,个体经营出租车近年来越来越少。据1997年由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申请获得出租车经营权。也就是说,经营权主体既可是企业,也可是个人。
但是,在中国绝大部分大城市,出租车经营权都出让给了出租车公司,而不是直接给个人。尽管一些城市名义上并不拒绝个体司机,但个体司机想要获得出租车经营权,程序上很困难,存在“玻璃门”问题。前几年,就有北京市民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被拒的案例。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指出,出租车行业的核心问题是,权力垄断导致行业垄断,进而导致行业成本增加,最终转嫁给全社会。他表示,“解决这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该有新思路,要敢于打破现有利益格局。否则,比触及灵魂更难的体制改革就更无从谈起。”
余晖建议,中国可借鉴日本、台湾地区等普遍做法,放开出租车个体经营。在他看来,如果不能放开出租车个体经营,“再出多少出租车新政都无济于事。这是因为,本来有直着走的路,你非要弯着走,肯定会有代价”。
在余晖看来,个体获得出租车经营权,可采取招标拍卖的办法,也可随机摇号等。只要切断出租车公司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利益纽带,城市政府就会解放出来,也不必时不时站出来“做好人”。到时候,可由出租车司机协会与主管部门协调行业具体问题,维护行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