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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知返 发表于 2013-5-12 08:53 若真如此,我倒要真的刮目相看了;那么,就随喜随喜吧!
赵阿蛋 发表于 2013-5-31 10:17 看到你对格物致知的重视,我深感自己这方面做得不好,悔悟。不过,无字书,真的没有必要了吗?楼主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