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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当今政治学研究(二则)

(学术讨论 欢迎指导)

一、任命制与“人民主体”论的矛盾

在当今任命制体制内,上级有任命下级的用人权,于是(不是所有上下级都是这样),作为上级,有来自下级干部的奉承、献殷勤、求办事、送礼品,上级的自我感觉总是好的、很好的,有的钱权交易如愿已偿,做梦也会笑醒,称:“有权就是好!”。
一个基层单位如果实行民主管理,不是上级任命,而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担任单位行政方面的领导,这样的领导可能不懂“官场学”,不会向上级献殷勤送礼品,不知为上级服务,只知为人民服务,这对于有的上级来说会有“失落感”,因此只热心于任命制,不理会基层民主选举制,不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因此被延迟,再延迟。
由单位公众选举产生单位行政主要官员这种公众(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式民主只有等待、再等待了。即公办学校、公办医院、公办企业等单位的公众(人民)当家做主只有等待、再等待了。既然在和平建设时期任命制体制下的用人权与人民主体论相矛盾,与权利平等不一致,权利不平等被有的官员作为资本交换私利,如,产生任人唯亲、权钱交易和权权交易等问题,存在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是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要分步骤解决的问题,那么,先在基层单位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建立经常的选举制度和代表会问责制度,是政治民主、勤政廉洁、社会进步、历史前进的好事,唯有顺应之才是应有的选择。

二、任命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矛盾
任命制很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当一名干部仕途前程与上级的评议、看法捆绑在一起时,这名干部自然以上级的意志为意志,投其所好,为上级服务。如果向公众投其所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会有另一种后果。和平建设年代任命制不科学,理论上和纸面上讲“为人民服务”,任命制却给了上级用人权和赏罚权,下级干部不得不看上级的脸色行事,以期得到赏识和好评,这就迫使下级干部为了其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不断“进步"而放弃为人民服务思想,改成“为上级服务”思想,由工作兢兢业业的理想主义者变成言行不一的实用主义者。于是,长期以来因为是任命制,有的干部忙于“为上级服务”,不是忙于为人民服务,出现了一些一边被提拔,一边在腐败,与民争利前腐后继。看得出这种状况如今还没有根本改变,有待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责任与重要意义就在于此。个人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稳妥的办法应该从基层单位实行民主选举各单位行政主要官员开始。
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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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5 19: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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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6 12:18:06
1 楼: 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  关注  于 2013-06-05 19:1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任命制度本身就只是个暂时的制度,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就应该逐渐推行民主选举制度,所以60多年民主选举一直推不开,任命制度却大行其道。而领导也觉得顺手,多数人浑然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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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9 16:15:47
官方管理(客体)与人民管理(主体)

千百年来“官本位”思想对于官员来说获利颇多而顽强地占居意识形态不愿退去,理想的实现、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还很艰难,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谁掌握了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一定的管理权,谁就是掌握了一定的可以谋私利、即可以腐败的权力,还因为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里没有建立代表会代表可以监督可以问责管理者的民主会议制度,这种情况下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出现大量的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问题取决于上级想制止还是不制止、或想彻底制止还是不想彻底制止。

管理这种取决于“想制止还是不制止”的管理状态,统称“官方管理”,这种管理没有行政权力之外的、来自被管理方也是利益主体公众或他们的代表参加监督,“官方管理”这种单方面管理方式总是有局限,不能制止、或者说不能根本制止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问题。他们只是利益的客体,不受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的危害。如一方被腐败祸害、解体,还可以移地做官,另有出路,另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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