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发几个数字,以供参考:(2004年,单位:元)
城市 城镇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农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广州 31025 16884 6625
北京 28348 15637 7172
上海 24398 16683 7337
天津 17810 11467 6525
重庆 14357 9221 2535
大连 19719 10378 5106
青岛 13445 11089 5080
武汉 15971 9564 3955
深圳 48374 27596 ----
佛山 19560 16045 7086
顺德 18381 19821 6345
东莞 25326 20526 9083
平均 23060 15409 6077
这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 城乡差别依然较大:平均相差2.53倍,最大的是重庆,达3.63倍,最少的是天津,也有1.75倍。
2、 劳动密集型(外来工多)的城市(青岛、佛山、顺德、东莞)“ 城镇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与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没有拉开距离,按正常两者之比应该是1.5左右(按3口之家,两个劳动力计算),这其中顺德还出现倒挂现象,只能说明“ 城镇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中有很多低收入的外来工,他们把整个“ 城镇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都拉低,而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用常住户口来做统计的,这其中并不包括低收入的外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