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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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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8
马克思经济学所说的剥削状态,实际上是社会交换双方在社会生产、社会分工、社会分配、社会消费过程之中表现出来的的不公平状态,如果假设在信息对称情况下供求关系平衡时,衡量这一不公平状态的的确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当其中一方的“剩余价值”大于0时,必然存在社会意义上的不等价交换,即一方剥削另一方或者另一方被剥削的状态;可是,现实中信息不可能完全对称情况,社会供求关系也不可能真正平衡,那么,衡量分配是否公平的只能是社会交换双方自己对于本人获得商品个别价值与付出代价(个别价值)之差是否等于或者大于0!这就出现在马克思经济学认为存在社会交换双方的另一方被剥削的现象时,他们事实上由于本人获得商品个别价值与付出代价(个别价值)之间的差是等于或者大于0,即主观上的个别剩余价值(这个区别于社会宏观意义上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因此,在主观上他们不承认被剥削,甚至认为自己是占了便宜!当然,不可否认现实中的确也存在许多由于信息不对称,本来整体是存在社会宏观意义上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 ,可以按照双赢或者帕累托改进分配,而却被另一方蒙蔽,而按照亏损状态来实现分配,这种分配体现出来的就不仅仅是一般双赢或者帕累托改进状态下的不公平分配而简直可以说就是违法与欺诈的剥削行为,或者可以把这种行为的主体定义罪犯和骗子!

一门健康的经济学,不应该仅仅是在社会交换过程之中发生的不公平现象上大做文章,而是应该在谦顾公平的情况下,研究如何在社会生产与社会交换、社会分配、社会消费过程之中大家是否帕累托改进,从而一起双赢!

以上只是在假设信息对称与供求一致时衡量是否存在剥削,如果供求不一致,那么,有些人其在某种生产的商品方面生产率虽然很高,可是,这些生产出来的商品由于大大超过社会需求,那么,其社会边际效用(或者社会使用价值)必然随之总产量的提高而递减!因此,其对应的社会劳动生产耗费的时间所呈现出来的“价值”,也会遵循递减规律而体现出相应的价值,而不是像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不会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了解这一点非常关键!
分析这个所谓的剥削是否存在问题其实也是分析劳动价格是否按照按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注意:这里所说的价值是在耗费成本与效用关系之中的价值)合理分配的问题!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99986&page=14&from^^uid=7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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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8 23:13:05
我觉得马克思应该是在继承史密的经济学观点时,偷换了概念,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从“自然价格”演化而来,不同的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认为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同一或者无差异的人类社会劳动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忽略了环境与之前积累的社会财富资本(史密所说的土地、资本等等以及生产资料也是构成自然价格的元素),因此,史密的自然价格构成承认除了劳动力耗费之外还有生产资料的影响,而马克思为了达到其提倡的共产主义革命的政治目的,抛弃了史密所说的资本与土地等等影响因素,可是,事实上马克思在描述价值的形成时,其数学逻辑分析是倾向于把这个由人与自然环境(生产资料)组成产生的价值,因为影响生产率的结果不可能仅仅只有人的劳动时间,从长远的时间计算,它事实上是包含人在非劳动状态:比如睡觉时间、休息时间等等其他环境作用下的自然时间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等等,可是,马克思在“价值”创造的归属时却把它归功于人类劳动(噢,不,应该说是占人类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无产阶级劳动者的劳动耗费),并且把它看作为唯一的价值源泉,这个论述好像违背其提倡的客观唯物主义观!

现在看来,我的公式C=(T*N/Q+)*(Q-/Q+),用史密的概念来表示可以描述为:价格=(自然时间×劳动力数量/供给量)×(需求量/供给量),其中公式:“自然时间×劳动力数量/供给量”=自然价格,而不是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我之前用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来描述那个公式好像有些不妥,容易引起别人的误解,因为形成自然价格的三个概念元素“自然时间”、“劳动力数量”、“供给量”之间的关系已经隐含了史密所说的其他因素比如资本与土地的构成对于“价值”(自然价格和价格的影响),因为,劳动力与土地、资本以及其他等等生产资料的影响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表现为生产力,公式:“自然时间×劳动力数量/供给量”=自然价格,事实上是从供求一致即Q+(供给量)=Q-(需求量)时,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F=(Q+/T)/N】的倒数!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99986&page=15&from^^uid=7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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