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这次你总算说出物和人的所有权关系了。
在你所举出的这种例子当中,实际上正是商业产生的基础和原因。此时,还有另一种商品伴随着商人和商业的产生。假如乙是商人角色,他会用第四种商品D——也就是后来发展成为货币的东西——分别与甲和丙做2+2式的交换,从而使得连续交换成为可能。
当然,也可能商人不是三者之一而是看到此中商机的第四者。这种第四种商品有可能是一种“欠条”,“商人”先拿走甲的A,写下欠条,答应归还给约定数量的B;然后把A与丙的C做一次2+2交换,再拿C和乙的B做一次2+2交换,再把B交给甲,赎回写下的欠条。这种欠条后来演变成为货币。这就是货币理论所谓的“欠条论”。如果把“欠条”看作是一种商品,则第一步和第四步也是2+2——就像现在我们用货币购物是2+2一样。
2+2不可否认地是经济链条的链节,或者经济机体的细胞。
不要以为我举了多人的交换例子,就否定了一人两效用之间的转换或交换。效用交换包括但不限于多人交换。
多人连环需要的交换是货币产生的基础,这每什么疑问。马克思的货币理论阐释了这一点。但是这个货币与其它各个物品的交易数量是同时确定的,而不是相互独立的2+2。这种相关的同时确定的交易数量从而交换比例关系就叫一般均衡。在连环需要之下,不可能独立解出某个2+2的交换比例,所以,2+2只是交易的一种形式,而不是一般形式,我认为一般形式是效用的边际均衡。
不是线性不线性的问题。货币表示的是价值,不是价格,要严格遵守价格是针对商品对而言的交换比例这样的定义。价值和价格不是一个概念。
P和Q是同时解出的,没有独立的P的解。瓦尔拉均衡是关于P、Q的方程组,是关于交换比例与交易量的方程组。
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交易都在同一时点上完成。你所谓的静态的方法,是错误的经济学一贯沿用的“假定价格不变”的荒谬做法。早上吃的早点的价格为何要与晚上的舞会门票均衡?为何不第二天中午的牛肉均衡?如何考虑这种时间跨度?
均衡是一个状态点,而N种商品之间的交易不可能在一个时点上成立,所以一般均衡没有任何意义
静态均衡是研究动态均衡的一个理论研究阶段,不是对现实的归纳。难道可以没有绝对静止的理由否定静态力学的研究必要吗?若考虑时间因素,就还要加上风险和预期效用的贴现,将使问题复杂程度倍增。更不易理清楚相互的关系。
第一,1+2中的2的所有权结构不清;如果2种物都属于商家,你拿什么换回?岂不是还有货币等第四种支付物?为何不提?如果2种物分属商家和你自己,就是2个人了,就是2+2了;如果2种物都属于自己,你当初是怎么把它们按照何种支付价格换回的?如果既然都决定换回的数量了,还考虑什么效用均衡问题呢?
第二,我之前举过例子,现在再举一遍:你冬天需要一件棉衣和一床棉被,这两种需要各自独立并不搭界,各是各的用途。白天穿棉衣,夜里盖棉被,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什么和什么均衡?穿棉衣的时候是不是考虑到边际效用就脱下来披上棉被以保持所谓的边际效用相等?或者睡到半夜起来穿上棉衣以维持边际效用的平衡?
第一,当你承认或理解了什么是效用转换,就不会纠缠所有权问题了,因为一个人也有效用之间的转换。
第二,你的例子彰显了你的缺乏资源稀缺的思维惯性。如果就有3斤棉花,只能做一个三斤棉被或三斤棉衣。你又确实需要白天与夜间同时保暖,你会怎样做?这就是1+2的均衡问题。